【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对梅江区原法官、法轮功学员李美萍女士进行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李美萍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立即释放李美萍。 由于受梅县区、梅江区公安国保头目罗展雄、薛清文及钟嘉政等警察的阻挠,很多听到消息想到庭参与旁听的人都被挡在远处的司法局大楼附近,法庭内除了李美萍的老母亲外,参与旁听的二、三十人都是当局安插的居委会等人员。这些人听过北京律师的辩护后,出来后说:“人家法轮功没有什么嘛。” 据悉,李美萍还聘请了一名本地律师到庭参与辩护。现场人士说,公诉人、法官的反应显得很虚弱。 李美萍,本是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迫害,遭劳教、非法判刑迫害至少共七年。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零时,李美萍在参加梅州城区文化公园集体炼功时,被梅江区公安绑架到芹黄拘留所,后又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遭到非法劳教三年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在前往梅州市大埔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路上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据调查,她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到严酷的迫害,恶警以妇科检查为名,借机强行在她阴道内注射毒药,当时即导致李美萍阴道出血并直接导致停经两个月,上身前后发痛,尤其是后背,特别严重。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李美萍才出狱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李美萍在江南凤尾三巷的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被先后关押在梅州市芹黄看守所、广东三水省洗脑班,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左右出狱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李美萍在梅县区扶大铁炉桥附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尾随的警察绑架。参与绑架的有:梅县国保头目罗展雄、警察刘永新、李利霞、林立等;参与非法抄家的还有:梅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黄伟军、梅江区国保警察钟嘉政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底,梅县区检察院将李美萍的案卷作退卷处理,但国保警察罗展雄等,再次罗织、构陷材料,导致李美萍被非法批捕、庭审。 李美萍之前被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但后来被转到兴宁市看守所。 梅县区法院: 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官: 吴文龙13823800298办0753-2589713宅0753-2593656 潘伟熙13560968198办0753-2589713宅0753-2240760 蓝思良13723658168办0753-2589072宅0753-2592017 院长邱忠强13902780111宅0753-2257330 副院长张小琴13902789703宅0753-2528089 副院长古英智13823819238宅0753-2522618 副院长梁璇13500120878宅0753-2522893 纪检组组长李颖13823883906办0753-2589718宅0753-2513581 政工科科长侯艾青13823808996办0753-2589719宅0753-2523284 政工科副科长刘燕鸣13502336099办0753-2589719宅0753-2238342 办公室主任黄英辉13502376297办0753-2589729宅0753-2229030 办公室副主任潘召男13823809008办0753-2589723宅0753-2283135 研究室主任刘志平13824589710办0753-2589719宅0753-2236667 梅县区检察院: 公诉科经办检察官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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