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日前,中共喉舌媒体报道了湖北襄阳一对夫妻自杀的事情,报道说这对夫妇因为沉迷于一个叫“三赎基督”的教派而自杀。本来此事和法轮功没有丝毫的关系,可是中共媒体却再次指鹿为马、指桑骂槐,提及法轮功并进行诽谤。 法轮功禁止自杀 法轮功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法轮功师父在《悉尼法会讲法》一书中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二十多年来,在中国大陆和海外,从来没有发生法轮功学员自杀的事件。即使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劳教所等黑牢中惨遭迫害、生不如死的情况下,都珍惜生命,没有自杀。中共在湖北襄阳的这起自杀事件的报道中诽谤法轮功,完全是恶意的诬陷。 法轮功教人向善,法轮功修炼者都有正常的家庭和工作,正常的在社会中生活和交往,他们只是在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中,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法轮功修炼者中,有不收红包的医生,有童叟无欺的商人,有廉洁奉公的官员,有尽职尽责的工程师。在当今道德沦丧的中国大陆,这样的人是最值得信赖、最应该保护的人。可是他们却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中共抓进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在封闭的环境中被酷刑折磨和灌输洗脑,被强迫改变自己的思想,可见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中共邪教本来没有资格给任何信仰定性,即使中共把持的政府部门也不敢给法轮功定性。比如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内部下发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在这个通知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可是根本没有法轮功。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轮功也是完全合法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诽谤和迫害才是真正的犯罪。 1400例栽赃 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煽动仇恨,利用其喉舌媒体炮制了“自杀”、“杀人”的所谓1400例栽赃陷害法轮功,事后证明这些案例就如同文革时的“内奸”、“叛徒”、“工贼”的“铁案”一样,全都是假的,其中有中共利用精神病人栽赃,还有中共威逼当事人构陷。 比如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因精神病发作将其父亲用铁锨打死。王安收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一点,在当地法院判决王与妻子尹彦菊离婚的判决书上写得非常明白,山东省新泰市法院(1999)新城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指出:“本院认为,被告(王安收)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尹彦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可是这个案例却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收入“1400例”中栽赃到法轮功头上。 再如,二零零零年辽宁盘锦市电视台曾报导“魏家杀母案”。事后了解到这位被杀的老年人是以拣破烂为生的,其女在海城游手好闲,打麻将,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没钱给她,她在晚上将其母杀死。后来,公安部门的人给其女出主意:“你就说你炼法轮功,往法轮功上一推没死罪。”魏家老百姓都知道她不是炼法轮功的,但迫于中共强权的压力,只能背地议论。 天安门自焚栽赃 中共最为严重的栽赃事件就是所谓的“天安门自焚”。天安门自焚发生后的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华盛顿邮报》在头版发表题为《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的调查报道,报道说,死于自焚的刘春玲的邻居们从来没有人见她练过法轮功,邻居将她描述为一个生活波折并遭受心理问题折磨的女人,她打她的养母,在夜总会靠陪吃陪舞赚取报酬。 这些说明刘春玲不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教人向善,提升道德。法轮功学员绝不会殴打父母,也不会做三陪这种工作。有心理问题的刘春玲和她的十二岁的女儿刘思影成了中共造假的牺牲品而惨死。 另一自焚者王进东在电视画面中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的雪碧瓶竟然完好无损,里面的半瓶液体被央视指证为汽油,在烈火中也没有燃烧。警察拿着灭火毯,对镜头摆姿势不给王进东灭火,等王喊完莫名其妙的口号,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 自焚过程不过两分钟,警察手里出现了很多个灭火器,显然是提前预备好的。央视播出的镜头有近景、远景和特写,而且有麦克风录下的口号,摄影师甚至抓拍到小孩喊妈妈的镜头。显然,这场所谓的“自焚”是中共导演的假戏。这场假戏一经播出,其穿帮之处就立即被戳穿。 结语 笔者对湖北襄阳自杀事件的内幕并不了解,对所谓的“三赎基督”更是一无所知。但是从报道的描述看,自杀者显然精神不正常。在美国曾发生过一些信基督教的精神病人自杀或者杀害亲人的恶性事件,但是当地政府和媒体都不会把这类恶性事件和基督教会扯到一起。可是在湖北襄阳自杀事件中,中共的喉舌媒体却在报道中诋毁和此事没有丝毫关系的法轮功,给民众制造负面联想,实在是居心险恶。 可是随着大陆法轮功修炼者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讲真相,以及法轮功修炼者这些年来理性平和的表现,中共媒体的谎言根本欺骗不了稍有思考能力的人,而替中共诽谤无辜的文字打手必将受到追究和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