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定于三月四日对朱凤灵、李回英、郭凤杰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朱凤灵已经请了两位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郭凤杰的律师受到朱凤灵的律师的启发,也要为郭凤杰做无罪辩护。 朱凤灵,女,三十多岁,黑龙江省人,大学毕业后在厦门一家大公司工作,现在是部门经理。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早晨六点多钟,厦门市“610”、市国保大队伙同思明区分局和莲前派出所共有十四、五人闯进朱凤灵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并绑架了朱凤灵。 同一天,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回英和五十多岁的郭凤杰也被上述人绑架、抄家。 据了解,朱凤灵的丈夫郭晋杰并未修炼法轮功,但也同时被警察带走,穿便衣的警察用警车强行载着朱凤灵的丈夫,将他女儿送去幼儿园,同时把朱凤灵家每个角落都搜个遍,折腾了一个上午,到中午十一点半左右,把朱凤灵夫妇绑架到思明区莲前派出所,到晚上才将其丈夫放回。警察抢走朱凤灵家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两台式电脑主机、两台打印机,还有其丈夫工作用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女儿用的一台“爱派”、一台掌上电脑,丈夫工作用的手机,朱凤灵手机两台,还有一些个人物品等。因为朱凤灵丈夫的两部电脑和手机被抢走,直接影响了正常工作,家人几次去索要都没有结果(现在归还了一些个人物品和手机)。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定于三月四日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理。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是东北人,在当地没有亲友。望知情者曝光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 厦门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曲绍星0592-5303028 主任易某13859919767 警察林某13859918259 某警察13606035025 思明区法院:主审法官张某0592-5306346 思明区检察院:公诉人高仰虹0592-5305372本案经办人陈晓鹭 莲前派出所:警察陈桂顺138060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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