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六日】师父说,“一人炼功全家受益”[1],千真万确。 从前的我脾气暴躁,心胸狭小,做事从来不知道考虑别人,与家人发生矛盾是常有的事。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自己要做一个好人,和怎样做一个好人,从本质上改变了做人的观念。 家人看到我的变化,自然支持我。并且,我改变后的言行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他们。现在我的家人也在自觉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也要做个好人,以至更好的人。 一次丈夫去银行取款。按银行要求要当面点清钱数。当他把钱数完后发现对方多给了他一万元。他就告诉业务员:“你点错了。”并把一万元还给了对方。那位业务员非常激动,连说“谢谢!谢谢!”丈夫对我说及此事时说:“我要多拿了那一万,那位业务员不得自己补上吗?” 一次在超市购物,结账时服务员把三百元当成三十元找给了丈夫。丈夫当即就说:“你看错了,这是三百。多找给我这么多,你不得赔吗?” 女儿也一样,无论是买东西,还是做生意,从不贪小便宜。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面对金钱的诱惑,能够做到不为所动,并能替别人着想,作为不修炼的他们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他们还经常出钱支持大法的资料点,说多做些资料救人。我在给亲友讲真相时,常有人问丈夫:“你退党了吗?”他都会说:“早退了!”对方一听,便让丈夫也帮自己做“三退”。 家人的表现,证实了师尊讲的:“佛光普照,礼义圆明”[2]。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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