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五日】我叫胡日美,女,现年四十七岁,家住昌黎县安山镇牛栏村,自我修炼法轮功后,我的腰痛病、头痛病、肩周炎都炼好了,法轮大法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在社会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我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没有错,却遭到了安山镇派出所警察的绑架、非法关押两次,一次四个多月,一次十天。遭到毒打、戴手铐脚镣、扒光衣服、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而且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家里经济受到很大的损失。 以下简述我被非法超期关押、迫害的经过: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安山镇派出所绑架,我说我是好人学真、善、忍哪错了?法轮功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不容分说,四、五个人把我摁倒在地戴上手铐就往车上拖,拽我、打我塞进车里拉到派出所,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一些私人财物。晚上七点多没有任何手续就把我送进昌黎看守所非法关押。 我按大法要求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好人。在昌黎看守所,他们让我做奴工做帽边,做了一些日子,我想不对,我没犯法更不应该受这种待遇。我就炼功,他们不让,三个人从床上把我硬拽下来礅在地上。有几次同时把我的双手绑在一起、双脚绑在一起并绑在床上。还打、骂、罚站我。给我从头上往身上浇冷水好几盆,扒光我的下身衣服侮辱我,给我戴上死刑犯的手铐脚镣。 我绝食抗议对我不公正的待遇,看守所的警察就让医生强行给我灌食,唆使三个犯人按着我用改锥撬我的嘴插胃管灌食。后来警察嫌麻烦,怕花钱因为插一次管他们得花一百多块钱。就把我的手脚成大字形锁在木板床上,犯人称死人床,这样一直插着胃管。有一次我用尽力气把手和头凑在一起拔出胃管一看,里边的管子都变成黑绿色了,他们还说没事。在死人床上把我折磨得腰疼痛就象针扎的一样,我要求他们把我放下来,他们不放。直到给我非法判刑后,一直生命垂危才把我从死人床上放下来。昌黎县法院给我非法定罪,并非法判三缓四。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我在小吃部和朋友说话。安山镇派出所的警察到了,问我是谁?包里有什么?我包里有几张真相资料就送给他们看。这样我又被绑架了。他们拳打脚踢地把我弄上警车,戴上手铐送到昌黎拘留所非法关押。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关押十天,出来后听说是以非法传销拘留的我。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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