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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智慧之——“天人感应”(上)
文/静远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华夏文化是神传文化,华夏文明之所以长期繁荣世代传承,这主要得益于传统文化所蕴涵的崇高智慧,儒释道精神蕴涵其中,敬天顺天之传统,追求“天人合一”。

“天人感应”是中国古人对宇宙和人的相互关系的一个最根本的看法,是以“天人合一”为理论基础的。古人认为天人可以相互感应,天象和人事变更直接对应,天是主宰人、社会命运及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人的善恶行为能够被天所感应到,即“天之照人,与镜无异”,“为善,天地知之;为恶,天地亦知之”。天人关系本质上是神人关系。

一、“天人感应”溯源

儒释道三家宗旨无不是教人向善,按照宇宙规律去做。儒家讲“人心不仁,天心不佑”;道家讲“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因果报应”思想更是佛家主要理论之一。对于遭遇灾难,不管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的理论,都是一致的,都认为是“天人感应”,是人心不好,因果之报,改变人心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修德向善才能感动天地,消除灾难。传统文化重视个人修养,要求凡遇事要向内找,能使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通过完善个人以达“天人合一”,乐道顺天,不忧不惧,安身立命。

古人认为天是宇宙万物的最高主宰,人应按天的意志来行动,人要与世界万物和谐相处,认为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是上天表示对人的谴责和嘉奖的兆示。上古时的河出图,洛出书,凤鸟至,都是古人认为天下要大治的预兆,“天垂象,圣人则之。庖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易书》),指中华人文始祖伏羲氏顺天呈象而化育天下,开启了华夏民族本源文化的肇端。三皇治世,五帝定伦,大道昌明,万邦协和,天降祥瑞频现。如唐尧时的“一日十瑞”:“宫中刍化为木、凤凰止于庭、神龙见于宫沼、历草生楷、宫禽五色、鸟化白神、木生莲、箑莆生厨、景星耀于天、甘露降于地”,正是“尧为仁君,一日十瑞”(《述异志》)。

夏商周时强调天命观,认为上天至公无私,赏善罚恶,报应昭然。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惟德动天,即惟有德之人,可以上动天心,天虽高远,德无远不到。如《诗经·小雅•天保》中说:“永言保之,思皇多祜。”意思是天佑有德,永言庇护,恩赐福禄数不清。《诗经·大雅•皇矣》中说:“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意思是上帝威明地监察天下,掌控四方,保佑人民的安定。上天直接干预和决定着社会现象,自然界的异常现象是由于人的不良行为引起的。《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描写出西周末时发生地震及同一时期发生的日蚀等多种其它反常的自然现象,解释为朝廷“不用其良”(没有任用贤能)、坏人专权等失政行为的结果,是对时王和权臣敲响警钟。

《尚书·洪范》对天人感应进行系统性整理并形成了“天人感应”的概念,明确指出“感应”的方式是“天”监察人的行为,然后通过一系列自然现象来表达自己的意志,与人事行为是否端正直接感应。《吕氏春秋·明理》则分门别类地把灾异分为风雨、寒暑、阴阳、四时、人、禽兽、草木、五谷、云、日月、星气等许多方面,每个感应之中又区分出许多种复杂情况。春秋时盛行的占星术,可依据天体的运行推测人事的吉凶祸福。

二、“天人感应”学说及相关论述

孔子作《春秋》言灾异述天道。《春秋》为儒家《五经》之一,被后人称为“礼义之大宗”。《春秋》按年记载了春秋时鲁国从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六年间的历史大事,涉及多国。内容包括天文气象、政治经济、社会生产与生活等诸方面,是当时有准确时间、地点、人物的原始记录。其中记载了“日蚀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见三、星陨如雨一、火灾十四,以及五石陨坠、六鹢退飞、多麋、有蜮、鹆来巢、昼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实、七月霜、八月杀菽之类。”(《廿二史札记》)孔子作《春秋》的目的,不重在事和文,惟独重在义。时值社会剧变,礼崩乐坏,孔子认为上天会根据人的行为善恶邪正下应于人,即以灾异来谴告人,使人反省改过。孔子作《春秋》的要义是化导世人以接近圣贤之人。

孔子说:“邦大旱,毋乃失诸刑与德乎?”认为灾异是由于人事行为不正引起的,劝国君“正刑与德,以事上天。”如鲁宣公时发生蝝害,蝝即未生翅的幼蝗,《春秋》明言宣公因“变古易常”天应之而有灾,宣公于此天灾后,能及时反省改过,恢复了古制,因而避免了更大灾害,保住了庄稼收成,故孔子深为宣公侥幸而书之。再如鲁桓公时一次旱灾,“旱者,政教不施之应”,桓公不纳谏,“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孟子认为《春秋》于乱世以救世,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汉书·五行志》说:“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干》《坤》之阴阳,法《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灿然著矣。”

墨子说:“天之志者,义之经也”,倡导“尊天顺天”,符合天道,顺应自然。认为人君须要时时刻刻注意自然变异,检查自己的德行,看一看有哪些地方违背了天意,及时改过,争取挽回天意。墨子说:“夫既尚同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熟,六畜不遂,疾灾戾疫,飘风苦雨,存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之人之不尚同于天者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当人们与天子的意志统一,但天子与上天的意志未统一时,天灾还会发生。违反天意的人,必将受到上天的惩罚,即所谓“天谴”。墨子还说:“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认为天意在“爱民保民”。墨子的相关论述记录在《墨子》在一书中。

西汉时董仲舒集前代天人感应说之大成,著有《春秋繁露》等,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主要阐释儒家经典《春秋》之书,故书名为“繁露”,并以天人感应为核心,阐述“王道及三纲五常来源于天”的伦理。董仲舒认为,天人相通,相互感应,天能干预人事,人亦能感应上天。人君若违背了天意,不仁不义,天就会出现灾异以谴责和警告;如果政通人和,天就会降下祥瑞加以鼓励。他向汉武帝进言说:“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之灾异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恐惧,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他指出象日月蚀、地震、山崩、水溢之类等灾异的发生不能只看其表象,都有其内在根源。

董仲舒关于“王”字做了如下解释:“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之?”(《王者通三》)他还说道:“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无所殊,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博爱而亡私,布德施仁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认为天是至善的化身,天以慈悲为怀,生养万物,包覆一切,对万物一视同仁,以日月风雨、阴阳寒暑养育万物,生生不息,这都在体现天意。而圣人之道正是法天的博爱无私而建立,布德施仁,设谊立礼均属对人类一视同仁的表现。天的一切活动皆是善的体现,而人之仁德取法于天。

董仲舒对传统祭天祭神方式加以提倡,他认为祭祀并非礼仪程序,而是直接通乎神明。他说道:“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提出君主应率民事天;他认为天意至仁,君主必须效法天,实行仁政。他说:“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并见”,指出王正,则风调雨顺;反之,则天灾人祸并至。董仲舒继承了孔子、孟子的义利观,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主张,强调道义之上,道德规范是“天”为“保民”而赐予人间的,人要顺天不能逆天,要接受圣人的教化而为善,坚决阻止“奸邪并出”。人的一切言行都在天的关注之下,动机不善就可以惩罚,不必等到酿成事实,并相信任何异象都有所昭示。

西汉司马迁在《史记·乐书》中说:“天与人相通,就好象形与影、气的关系,做好事的人,天报以福;做坏事的人,天报以祸。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很自然的道理。因此讲推天道以明人事。人君当象天行动,人君至诚的心能感动皇天,使阴阳变易;如果人君逆阴阳,背天心则会有灾异发生,这是天皇对人君的告诫”。

宋明理学对天人关系的阐释,认为“天”、“天理”是至上、永恒的,做人要遵循伦理原则——“纲常”。宋代张载在《西铭》中写道:“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是说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宋代程颢和明代王阳明等理学家,皆明确提出了“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是说天地万物本为一体,而“仁”一以贯之。认为“天人”是个整体,他们之间存在着联系和对应关系,天象的变化会带动人类社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天人感应,对应关系,因果关系,如影随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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