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对宝鸡石鼓镇法轮功学员强孟生非法开庭审判。 强孟生因为在自家果园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被村书记等干部恶意举报并被非法抓捕关押几个月。 最近其家人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规角度,有力的驳斥了公诉人的诬陷。 十多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完全违法的。强孟生的行为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危害,应当无罪当庭释放。 强孟生本人也为自己做了无罪的自我辩护。强烈要求当庭释放,他宽容坦荡的面对一切。 在庭审过程中,渭滨区法院的公诉人还拿出几年前对强孟生非法执行的劳教迫害做证据,企图进行反复迫害,被律师当庭驳斥,律师指出劳教制度的产生是中国社会的耻辱,被现在当权者已经废除。 当天现场大约三分之二的席位被法院弄进去的不知是哪来的人占去了,只有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席位给强孟生的亲人,大多数人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被拒之门外。现场外的民众在当天零下五度的严寒中,站立在法院门口静静声援等待,直至庭审结束。 法院本来想匆匆了事,结果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将近三个小时,最后结果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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