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2014年下半年,是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第十五年,虽然中共取消了劳教制度,江西省法轮功学员仍然受到中共的残酷迫害,根据明慧网发表案例和了解到的信息所做的不完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迫害案例增长32.6﹪(2013年下半年共计46起迫害,2014年下半年共计61起迫害)。 据明慧网信息,经粗略统计,2014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骚扰、绑架勒索、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非法判刑等各种迫害,共计六十一人,其中二十一人被非法判刑,六人被判五年以上(含五年)刑期。因中共极力封锁迫害消息,在明慧网上报道的迫害案例仅是实际发生案例的一部份。 一、典型迫害案例 1. 南昌市的吴井军几经生死被摧残 十月又被劫牢狱 吴井军 |
吴井军,现年四十四岁,原江西省经贸厅(现改为商务厅)下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大学本科学历。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她被开除公职,先后历经约十年的非法生死冤狱迫害。惨遭毒打、剥夺睡眠、关“小号”、 警棍电击、上“飞机铐”、长期野蛮灌食等等灭绝人性的折磨。长期的迫害使吴井军的身心遭受极大伤害、摧残,数次喷血、呕血不止,经常头痛,浑身瘫软,呼吸困难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吴井军前往广丰县,旁听广丰县法院对当地徐静等六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遭到广丰县国保大队警察涂江等人的暴力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广丰县看守所进行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吴井军在家中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刑侦大队的便衣警察强行非法绑架,被关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绝食反迫害,身体极度虚弱,消瘦,吐血,十二月下旬,被迫害出严重的子宫肿瘤才被“保外就医”回家。 2.余江县的四人被绑架 宁勤遭非法重判 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鹰潭市余江县的法轮功学员夏转生、李银根在抚州市金溪县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两人遭到国保大队人员长时间的酷刑逼供。七月十四日傍晚七点半左右,余江县法轮功女学员宁勤在住处被非法抄家并绑架,法轮功学员胡凤香也同时在其家中被绑架。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宁勤因为坚定信仰“真、善、忍”遭到打压与迫害,被迫与丈夫离婚,家庭破碎。七月十四日宁勤被绑架后,宁勤的老母(不能走路,整天在床上需人服侍衣食住行)顿时失去了依靠,悲痛难忍,于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三十三分离世。宁勤的家属远道从余江县送衣服给被关押在金溪县的宁勤,却遭到金溪县国保大队人员蛮横无理的拒收。 宁勤在非法关押期间一直绝食抗议,身体非常虚弱。十月十一日,金溪县法院对三人进行非法庭审,宁勤被非法重判七年半,李银根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夏转生被非法判刑一年多。目前宁勤被非法异地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李银根、夏转生被非法关押在金溪县看守所。 3.付金凤、谢春媚等五人被非法绑架洗脑班 付金凤 |
南昌市“六一零”的不法人员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的度假村设立非法的“洗脑班”,欺骗和劫持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强制洗脑迫害,其中有南昌市血站职工付金凤(女,五十二岁)、南昌市二十中的英语教师谢春媚(女,五十岁)、南昌市团结路的徐小平(女,六十多岁)。另外还有两名进贤县的七十多岁的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也同时被劫持到了洗脑班。 付金凤曾数次遭受绑架关押迫害、经受了近五年的牢狱苦难和折磨,使付金凤身心受到创伤、家人遭受痛苦、家庭被迫分离,生活陷入困境,只能寄宿在父母家。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下旬她又被强行非法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从洗脑班回来后,单位领导以她拒写“转化书”为由,一度停止她的工作、停发工资。 谢春媚前后被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四年多,被迫与丈夫离婚,所在单位一度停发工资。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她被单位领导欺骗、劫持到洗脑班。从洗脑班回来后,遭到单位等人员的监控。 除以上五人外,还有“江铃”、“洪都集团”等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遭到诱骗和威胁。 4、两次劳教一次判刑 李烈凤含冤离世 李烈凤 |
新余市法轮功学员李烈凤,十五年来,屡次遭受中共当局的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并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含冤离世时年仅四十七岁。 在劳教所与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李烈凤遭受了种种折磨:关小号、电击、强制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剥夺基本生活条件、剥夺睡眠、用刺激物涂抹眼部、打骂、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最后出现幻觉,双手乱摸,神志不清;还出现了严重肺结核。生命垂危时,才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被释放回家,经过几年的调理仍无效,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上午离世。 二、2014年下半年江西省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一览表 序号 | 地区 | 市、县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遭迫害时间 | 遭迫害情况 | 迫害的责任者 | | 1 | 南昌地区 | 南昌市 | 吴智萍 | 女 | 约60岁 | 7月3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 | | 2 | | | 赵才妹 | 女 | 约70岁 | 7月3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 | | 3 | | | 廖阿姨 | 女 | 60多岁 | 8月11日 | 被绑架 | 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 | 被绑架 | 南昌市公园派出所 | 4 | | | 吴井军 | 女 | 44岁 | 8月22日、10月1日 | 被绑架、被关押 | 南昌市豫章派出所、青山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 | 5 | | | 小张 | 男 | 近50岁 | 10月1日 | 被关押 | 青山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 | 6 | | | 张细英 | 女 | 80岁 | 9月4日 | 被抄家 | 新建县国保大队 | | 7 | | | 杨武英 | 女 | | 9月15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铁路派出所 | | 8 | | | 万雪娥 | 女 | | 11月6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110 | | 9 | | | 胡小平 | 女 | | 11月6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110 | | 10 | | | 黑女 | 女 | | 11月6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110 | | 11 | | | 付金凤 | 女 | 52岁 | 11月25日 | 被绑架洗脑班 | 南昌市610 | | 12 | | | 谢春媚 | 女 | 50岁 | 11月25日 | 被绑架洗脑班 | 南昌市610 | | 13 | | | 徐小平 | 女 | 60多岁 | 11月25日 | 被绑架洗脑班 | 南昌市610 | | 14 | | 新建县 | 熊美英 | 女 | 60多岁 | 8月5日 | 被绑架、家属被勒索 | 新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被绑架 | | 15 | | | 熊华英 | 女 | 69岁 | 10月31日 | 被绑架 | 南昌市朝阳州派出所 | | | 16 | | 进贤县 | 杨桂红 | 女 | | 8月7日 | 被绑架 | 进贤县温圳镇派出所 | | 17 | | | 万桃英 | 女 | 50多岁 | 8月底 | 被判刑三年 | 进贤县法院 | | 18 | | | 未知 | 女 | 70多岁 | 11月25日 | 被绑架洗脑班 | 南昌市610 | | 19 | | | 未知 | 女 | 70多岁 | 11月25日 | 被绑架洗脑班 | 南昌市610 | | 20 | | 安义县 | 熊桂珍 | 女 | | 7月26日、11月21 | 被绑架、被非法庭审 | 广东惠州市江北会城区派出所、国保大队,会城区法院 | | 21 | | | 龚爱民 | 女 | | 7月27日 | 被绑架 | 广东惠州市江北会城区派出所、国保大队 | | 22 | 上饶地区 | 广丰县 | 徐静 | 女 | 约40岁 | 7月1日 | 被判刑五年半 | 广丰县法院 | | 23 | | | 周富双 | 男 | 60多岁 | 7月1日 | 被判刑两年半 | 广丰县法院 | | 24 | | | 李绍贵 | 男 | 近70岁 | 7月1日 | 被判刑五年 | 广丰县法院 | | 25 | | | 莊三彩 | 女 | 约63岁 | 7月1日 | 被判刑五年 | 广丰县法院 | | 26 | | | 周菊仙 | 女 | 50多岁 | 7月1日 | 被判刑四年半 | 广丰县法院 | | 27 | | | 夏宗水 | 男 | 60多岁 | 7月1日 | 被判刑四年 | 广丰县法院 | | 28 | 九江地区 | 九江市 | 李文红 | 女 | 46岁 | 7月21日 | 被绑架 | 九江市三里街派出所 | | 29 | | | 杨美兰 | 女 | 63岁 | 7月21日 | 被绑架 | 九江市三里街派出所 | | 30 | | | 吴楼杨 | | 50岁 | 7月21日 | 被绑架 | 九江市三里街派出所 | | 31 | | | 谭美丽 | 女 | 约50岁 | 7月17日、12月中旬 | 被刑拘、被判刑四年半 | 九江市湓浦派出所、九江市浔阳区法院 | | 32 | | | 高家喜 | | | 7月17日 | 被绑架 | 九江市湓浦派出所 | | 33 | | | 谈际贵 | | | 10月27日 | 被关押 | 九江市公安局 | | 34 | | 九江县 | 田海英 | 女 | 五十多岁 | 8月底 | 被判刑三年 | 九江县法院 | | 35 | | 共青城市 | 王天真 | 男 | 60多岁 | 10月29日 | 被拘留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36 | | 修水县 | 熊东英 | | | 10月25日 | 被拘留 | 修水县公安局 | | 37 | | 都昌县 | 曹谨珍 | 女 | | 10月15日 | 被拘留 | 都昌县大树乡派出所 | | 38 | | 瑞昌市 | 朱贝淑 | 女 | 72岁 | 7月中旬 | 被判刑四年 | 瑞昌市法院 | | 39 | | | 张晓红 | 女 | 60多岁 | 7月28日 | 被拘留 | 瑞昌市湓城派出所 | | 40 | 宜春地区 | 樟树市 | 余月萍 | 女 | 60岁 | 10月24日 | 被判刑五年 | 樟树市法院 | | 41 | | | 付小圆 | 女 | 60多岁 | 10月24日 | 被判刑四年 | 樟树市法院 | | 42 | | | 陈莉华 | 女 | | 12月中旬 | 被绑架 | 上海市七宝新镇派出所 | | 43 | | 新余市 | 李烈凤 | 女 | 47岁 | 7月10日 | 被迫害致死 | 省女子监狱 | | 44 | | | 张菁莲 | 女 | | 9月20日 | 被关押 | 新余市城北派出所 | | 45 | | | 徐金秀 | 女 | | 9月底 | 被判刑三年半 | 新余市渝水区法院 | | 46 | | 高安市 | 王思龙 | 男 | 48岁 | 10月16日 | 被庭审、被判刑三年 | 宜丰县法院 | | 47 | | | 朱小腾 | 男 | 48岁 | 10月16日 | 被庭审、被判刑三年 | 宜丰县法院 | | 48 | | | 朱检英 | 女 | 50多岁 | 10月16日 | 被庭审、被判刑三年 | 宜丰县法院 | | 49 | | | 黄娥英 | 女 | | 7月8日 | 被绑架 | 高安市城南派出所 | | 50 | | | 邬爱华 | 女 | | 7月8日 | 被绑架 | 高安市城南派出所 | | 51 | | 上高县 | 陈善述 | 男 | | 8月29日 | 被关押 | 上高县国安、110 | | 52 | 萍乡市 | | 荣爱梅 | 女 | | 12月8日 | 被骚扰 | 萍乡市610、国保 | | 53 | 鹰潭市 | | 程来花 | 女 | 50多岁 | 8月6日、9月底 | 被庭审、被判刑四年 | 余江县法院 | | 54 | | | 刘嫦娥 | 女 | 约60岁 | 10月10日 | 被刑拘 | 鹰潭市公安局 | | 55 | | | 刘宝珍 | 女 | | 10月24日 | 被关押 | 余江县刘垦派出所 | | 56 | | 余江县 | 宁勤 | 女 | | 7月14日、10月11日 | 被关押、被判刑七年半 | 金溪县国保大队、余江县国保大队,余江县法院 | | 57 | | | 胡凤香 | 女 | 近80岁 | 7月14日 | 被绑架 | 金溪县国保大队、余江县国保大队 | | 58 | | | 夏转生 | 男 | | 10月11日 | 被判刑1年多 | 金溪县法院 | | 59 | | | 李银根 | 男 | | 10月11日 | 被判刑8个月 | 金溪县法院 | | 60 | 吉安地区 | 吉水县 | 夏招秀 | 女 | | 11月12日 | 被关押 | 吉水县公安局 | | 61 | 赣州地区 | 兴国县 | 李小林 | 女 | 53岁 | 7月 | 被判刑7年 | 兴国县法院 | | 三、恶人恶行 1. 鹰潭市国保支队黄志华的恶行 黄志华,男,江西鹰潭市国保支队的警察,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清明节,黄志华与妻子在鹰潭市余江县中童镇官坊程毛村,遇见前去悼念清明的鹰潭市法轮功学员程来花,程来花出于善心,免费赠送给他一份法轮功的真相资料。黄志华一边假惺惺地接过真相资料,转给随行的妻子,并伪善地缠住程来花问这问那;一边打电话给中童镇派出所进行恶告。黄志华的恶意构陷直接导致程来花被中童派出所绑架。 八月六日上午十点,鹰潭市余江县法院对程来花非法庭审,程来花被非法判刑四年。十月十日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年过半百的程来花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判刑,后被非法关押在省女子监狱医院里遭受迫害。 2.金溪县国保大队长付淑华的恶行 付淑华,女,江西省金溪县国保大队的大队长,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鹰潭市余江县的法轮功学员夏转生、李银根,在抚州市金溪县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两人遭到以付淑华为头首的金溪县国保大队人员长达数日的酷刑逼供。七月十四日傍晚七点半左右,付淑华指使金溪县国保大队的警察窜到余江县,将余江县法轮功女学员宁勤非法绑架并抄家,法轮功女学员胡凤香也在其家同时被绑架。 八月十九日下午,付淑华亲自带领金溪县国保大队人员,再次窜到余江县,在余江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曾书传等人带领下,强行闯进宁勤母亲周彩莲家,对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周彩莲老太太进行录相并逼供、恐吓,进行所谓的取证。受此惊吓后,周彩莲老太太身心状况急转直下,于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三十三分突然离世,死不瞑目。当日下午,宁勤亲友打电话给付淑华,恳请付淑华释放宁勤回家最后见老母一面,付淑华推脱说:现在人在法院,不归她管了。之后一直拒接宁勤亲友的电话。在宁勤绝食数日、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付淑华以“涉嫌国家机密”等借口百般阻挠律师依法会见宁勤。律师依法前往金溪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她进行控告。 付淑华在国保大队长的位置上,充当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她曾狂妄叫嚣:“不是说会报应吧,我做这事(迫害),看他怎么个报应?!” 3.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大队长王军的恶行 王军,男,前任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现任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王军在担任国保大队长期间,亲自动手并指使恶警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严重的酷刑迫害之罪。 (1)对法轮功学员刘勇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晚二十点左右,时任青山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的王军,伙同南昌市国安大队长李小平等将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刘勇非法绑架、劫持到新建县北斗大厦(新建大道八号),连夜进行非法审讯、酷刑逼供。扇刘勇的耳光、用鞋子猛抽耳光,打伤耳内(后在看守所过了多日才恢复);用脚猛踢刘勇的小腿,使他的小腿当时极度肿胀,几乎无法走路,后来脚上还留有很多疤痕;用木棒打刘勇的大腿,两条大腿被打得青紫淤血;用铁皮棒击打背部;五天五夜不让刘勇合眼,用风油精喷眼睛;用冷水浇湿全身后开大空调冷气,身上干了就又浇水,再开冷气,使刘勇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七月十五日,又对刘勇非法提外审,逼迫刘勇承认另外两人(陈冬梅、赵桂兰)的电脑是他购买、安装的,打印机是他修理的,刘勇不承认,恶警就用上次的酷刑折磨他,而且比上一次更残酷,另外还不给刘勇饭吃,八个人二十四小时轮流看守。王军扬言:这次准备十天十夜不让睡觉,准备去长征医院(监狱医院)。 由于遭受毒打、剥夺睡眠、不给饭吃等酷刑,身高体健的刘勇被折磨致全身内、外都有重伤,满身都是伤痕,眼睛还被风油精烧伤。 (2)对法轮功学员廖小林的迫害 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廖小林患有严重的小儿麻痹症,靠在旧货市场维修电脑勉强维持生活。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下午十五点左右,王军指挥下的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两名便衣突然闯入廖小林的电脑店里,当场将他身上的手机、钱包等物品强行抢去。然后又进来两个便衣,把廖小林店里的店员驱赶出店去,然后将店门关闭,四个便衣将电脑店翻抄得一片狼藉。 随后将廖小林强行戴上手铐,绑架上车,把他绑架到新建县北斗大厦宾馆,对他进行连续二十四小时的刑讯逼供。每两人一班轮番对廖小林进行非法审讯,不让睡觉,逼他供出同修及真相资料的来源。十四日对廖小林非法提外审,唆使廖小林的家人向廖下跪,利用亲情要求廖小林配合恶警,逼他说出电脑密码、写“三书”、做公安的线人。在非法审讯中,对廖小林进行肉体摧残:用棍棒击打身体敏感部位,往身上泼冷水,不让睡觉、一睡就毒打等。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非法绑架与酷刑迫害,使廖小林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旧货市场的电脑店被关闭。 (3)对法轮功学员陈冬梅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王军指使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七、八个便衣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女学员陈冬梅的家中,凶狠地将陈冬梅摁倒在地并戴上手铐(手腕被磨破皮),随后进行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 六月三十日下午国保大队的警察对陈冬梅进行连续二十四个小时的酷刑逼供,将陈冬梅用手铐铐在审讯椅里,不让睡觉、不让吃东西,还时不时用力拉扯铐在陈冬梅手臂上的铐子,右手手臂磨破淌血(至今还留有伤疤)。凶残的王军亲自动手,用鞋子抽打陈冬梅的两腿,并狂吼:“你要不是个女的,年纪又大,今天就打死你!” (4)对法轮功学员吴井军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王军指挥下的南昌市青山湖区刑侦大队的七、八个便衣警察,强行闯进法轮功学员吴井军的家中,将吴井军夫妇绑架并非法抄家。 据了解,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吴井军夫妇目前已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昌北),家中只剩下十四岁的女儿一人,八十多岁的爷爷只好抱病临时照看。 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区号0791) 大队长王军 13907917688 王俊: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此人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刘勇,办公室电话:0791--8866042、住宅电话:0791--6830966、手机:135760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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