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爱民区检察院继六月中旬,故意不通知家人,对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判刑,并且拒绝出具判决书,变相剥夺当事人、律师及家属依法辩护和上诉权后,再次行恶,欺骗、威胁法轮功学员朱海玉辞退代理律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朱海玉的代理律师到爱民区法院询问朱海玉案子进展情况,门卫给法院刑庭打电话后,出来两个穿法院制服的女工作人员,其中一个正是五个月前参与秘密庭审张玉堂、关日安的“法官”张颖。与她同来的另一位书记员王楠拿着录像设备给律师录像。面对律师的询问,张颖说:朱海玉的案子和你已经没有关系了。律师说:我是她的律师,怎么能说没有关系呢?张颖说:朱海玉已经把你给辞退了。律师向她要朱海玉辞退律师的书面材料,张颖说材料在卷宗里,但不允许律师看。 律师多次问张颖你是谁?你是哪位?叫什么名字? 张颖心虚的拒绝回答姓名,只说我是行政工作人员,并让门卫赶律师走。对张颖的蛮横无理,律师决定到爱民检察院控告。 到了爱民检察院,门卫把举报科负责人找来,那个负责人骗律师,让律师到四楼找民事科,律师说这个民事科和法轮功的案子不是一个类型,那人说,我们是一起的。当律师到了四楼哪个屋都没人。他们又回到一楼举报科,刚刚那个负责人就不见了。 律师来到立案科,询问有没有朱海玉案子,工作人员问是什么案件,一听说是法轮功的案件,马上说没有。这时出来一位称是科长的人也肯定地说没有这个案子。律师要求查电脑,科长和工作人员一直强调说没有。在律师的坚持要求下,只好打开电脑,并找到当事人朱海玉的案件,眼看谎言被揭穿,就粗暴的把律师和家属赶走,拒绝律师的合理询问。 牡丹江市爱民法院和检察院联合起来,欺骗、威胁当事人辞退律师,妄图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朱海玉。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朱海玉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牡丹江爱民区祥伦派出所陈贤锐等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杨丹蓓、李学军等的授意下绑架,非法关押于牡丹江市看守所,并于十月中旬被迫害到牡丹江公安医院手术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