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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料点资金的教训
文/西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这些年来,我一直羞于向人说起一件事,我曾为此付出惨痛代价,今天我要说出来,让别的同修能够借鉴,别再犯同样的错误。

二零零五年,有个同修给我一千元让我交给资料点,我竟扣留了五百元买了一个手机,因为做贼心虚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自欺欺人的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等我有钱就把这钱补上。我也知道这样不对,在两个月后补上这个钱后,含含糊糊的告诉了一个同修我挪用钱的事,以为这样就可以没有什么后果了。

谁知半年后,我突然被绑架到看守所,受了很多折磨,最后在师父的加持下闯了出来。可是我并没有吸取教训。没有多久,我参与了一个资料点的工作,因为各种强烈的执着不去,我和一位负责资料点的老同修有矛盾,相互向别的同修指责对方的种种不是。最后那位老同修另起炉灶,又办了一个资料点。可是没多久资料点被警察破坏,参与的同修都被绑架,损失了十几万的财物。从后来传出来的消息得知,那位老同修在处理钱物上是有问题的。

但是在这过程中,我同样做的很差,我又一次挪用了做资料的经费九百元,而且我仍然用“将来我会把钱补上”这个自欺欺人的借口给自己找理由。当时那位老同修还没有出事,可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处说我挪用做资料的钱,我当时意识到这是师父在借她的嘴警告我,于是我赶快补上了挪用的钱,并向另一位做资料的同修讲了挪用钱的事,但是我并没有真心悔过,只是害怕被旧势力抓住把柄而被迫害而已。以为这样做就没事了。

那位老同修出事后,我也没有反思我在其中起的坏作用,反而认为我修的比她好,并且经常向别的同修讲她的种种执着和错误,以证明当初自己是正确的,而且几乎逢同修就讲。谁知半年后,我负责的资料点也出事了。我虽侥幸走脱,但直到今天依然流落他乡。

这些年我几次困顿到真正身无分文的地步,我却从来没有真正反思过原因是什么。直到我最近读了师父的新经文《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我才猛然悟到,我长期以来对大法工作的神圣和严肃性的漠视和不敬,以及对金钱的贪欲和执着,给大法和同修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给旧势力找到了长期迫害我的借口。明白了这些后我羞愧万分,希望伟大的师尊加持我,让我早日去掉这些根深蒂固的执着,在以后的修行中洗刷掉这些肮脏的罪业,同时希望和我犯过同样错误的同修早日改过,没犯过的同修也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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