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二府庄,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西安雁塔国保大队的警察非法抓捕,至今仍有四位法轮功学员宋智、冯新成、袁光武、杨燕云被超期关押。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一个月后就被雁塔国保大队的警察申报雁塔检察院批捕。在随后的两个月内,以闫楣明为首的警察们到处搜刮、编造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犯罪”证据。然而那些所谓的证据却是东拼西凑的,根本无实质的内容。 在这期间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曾多次找过这些警察,不断的善意劝说: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是按照真善忍在做好人,他们只是因为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开除了他们的公职。现在他们只是为了生存,在一起做一些生意而已,这何错之有?又怎能跟犯罪挂上钩呢? 在家属们的追问下,国保大队的警察道出了真话:因为他们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威胁到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所以共产党是不会放了他们的。在他们眼里,法律就是中共恶党。 在三个月关押时间到期时,这些警察颠倒黑白将所谓的《刑法》一百五十四条强加到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头上,以此为借口向市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取证时间。而当这一个月到期后,他们仍然无法得到那些所谓的证据。(因为根本就没有)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迫害之心不死。又从《刑法》中找出一百五十六条来,继续强加到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头上。又向陕西省检察院申请,延长两个月的所谓“取证”时间,继续达到他们迫害的目的。现在他们的申请正在检察院的审批之中。 西安雁塔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毛尊兴 电话:18191036727 02985416926(办公室) 闫楣明 电话:13909215277 0298541693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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