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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子监狱的高强度劳役和体罚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辽宁女子监狱是中共江泽民集团操控迫害法轮功的典型监狱,二零零三年被中共授予“国家部级监狱”。如同沈阳马三家劳教所一样,是中共专门树立的对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的邪恶窝点。

在“明慧资料馆”键入“辽宁女子监狱”,是一长串的遇难者名字:杨春玲、吴树艳、王春香、丁振芳、史迎春、张桂芝、王秀霞、李凌、于凤华、刘丽云、李淑贤、丛培莲、刘丽华、于力、石胜英、倪淑芹、李广珍、邹清雨、孙玉华、孙宏艳……

下面是我在沈阳女子监狱所经历的各种高强度劳役、体罚、经济迫害等的一点点,从另一面曝光辽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服刑人员,无偿榨取服刑人员的劳动成果的情况。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所受的迫害更残酷,因为还涉及到警察要对法轮功学员“转化”的问题。

一、早出工、晚收工、多出工

现代化管理的监狱,很多地方设有监控监督及管理要求,例如监狱规定:早七点出工,晚七点收工(计十二小时)、星期天休息。但对于执法人员的警察却形同虚设, 警察为了早出工、晚收工、多出工,想尽了一切办法。上下串通, 为了避开监控,就走监舍侧面无监控的走廊。

监控监督有名无实,应该每天早七点出工,可活忙时早五点就被叫醒出工;星期天本该休息,可时常早五点出工干到八点,值夜班警察要换班前回来;星期天有的看门警察被收买就可以放人出工,又要一干就是一天。正常晚上收工就尽量拖延,晚收工半小时也很正常。每天每人延长十分钟工时,那三百人就是三千多分钟,但对于以分秒计算的服装厂一条裤子的工时就是四十五分钟,每天每人延长十分钟工时能做多少条裤子呢?每天每人延长半小时呢?一般都要等到监狱管理部门值班的人员来催,才肯收工。除了正的监狱长,一般也早都疏通好了。

一进车间,映入眼帘的就是:“不准体罚”、“遵守作息时间”、“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监规、监纪的规定,而每天实际面对的体罚各种各样,对于完不成任务的、不听话的、还有反抗意识的……惩罚手段就更多了,如“水牢”,就是大冬天让人光着脚,踩在装凉水的水池里(或赤脚站在水泥地上),身上穿着单衣服,警察把对着车间的门锁上,不让车间里的人看见,把后窗打开让她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有人说沈阳女子监狱就是人间地狱,那么八监区就是地狱里的魔鬼监区,完不成生产任务真是走着进办公室,被人抬着出来。早晨,警察先看前一天的产量,找出产量最少的服刑人员,让其蹲在车间中间地上,在她身上踩上一只脚,打开电棍“啪、啪”闪出蓝光,用电棍在她全身乱电,被电的人不敢出大声、极力压抑痛苦的哭泣,电棍的“啪、啪”声吓得周围机台的服刑人员浑身乱颤高度紧张,把机台踩的疯响,不管对错,都不敢停机,唯恐一停就轮到自己,这时有节奏机台声变成一片“哄响”声。后果就是利用午饭、晚饭、上厕所时间,拆干错的废品。

二、车间奴役

每天早晨服刑人员到车间,就象投入战斗一样,一早就骂声不绝:带队的(管干活的服刑人员)要求数量,到晚上就喊要质量,两样都要求。各小队长也又喊又叫,每天检查前一天的任务完成情况,每个人提心吊胆,即使完成每天规定的任务,也会随时增长数量,把每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极限,把完不成工时的人叫到办公室轻则骂,重则打。打嘴巴那是经常的,有的人被警察用胶棒打得两年后腰还疼。

每人每天的劳动定额经常增加,否则就挨骂。可笑的是有一个画衣片的人比前一天多干也被罚,理由是前一天为什么没多干?(这是被人整的,找人出气)。连锁反应:有时小队长因为没完成产量被科长当众训斥、辱骂。小队长到车间对他所管辖的服刑人员,进行大声斥责、谩骂,再不就是用电棍电、或用胶皮棒打。小队长把对大队长的不满情绪,撒到服刑人员身上。

计算的工时按分秒计算(每天按12小时计算),不同的工序有不同的工时,有的一、二分钟,有的不到一分钟,工时计算中,根本没有包括吃饭、上厕所的时间;活干熟练后,每天每人还不断减少工时,增加劳动定额,没完成任务的人不准吃饭。完成任务可以吃饭的人,也没时间吃,因为吃饭就要洗碗、上厕所,这都算时间。喝水也是件奢侈的事,一天中六个人一暖瓶热水,大部份人是没有时间去倒水的。监狱已经把人体正常的生理需求压缩到极限。有人几年都没在车间洗碗,用手纸擦一下。

有时车间用大喇叭广播,对各小队之间的加工速度互相比赛,精神高度紧张,每天在这种高压、骂声中度过。正常服装厂服装质量越做越好,而监狱越做越坏,因为每天每人定额逐渐增加,而且不断还有新人加入,很难保证质量。有位服刑人晚上被上铺的床板砸昏,半夜去抢救,第二天早晨,四肢松软被两个人扶着到机台上继续干活。在这种高压下,有位姓潘的不堪重负,因干不完活而上吊自杀,被人发现救起,经医院抢救后进了小号,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监狱大队。

年纪较大的、服刑时间长的、体力精神已到极限的服刑人员,则采用罚款的方式,一个月多则上千元,少则成百罚款。家属存的钱自己根本说的不算,还不敢跟家人说。警察小队长手里以各种方式没收的罚款单用于购买节假日奖品、福利等东西,罚款单多的每年都用不完。有一位新来的服刑人员,在将要报废的机台上练习,机台不好使,警察就硬是说她搞破坏, 逼她赔偿,没办法家属只好买台新机台,这才算完事。

新进的服刑人员都经过一个恐怖的“下马威”,虽然干活产量不断升级,直至到自己的极限,但每天晚上收工后,还要在走廊罚站、罚蹲、找各种借口惩罚、用电棍、警棍毒打或打耳光,让服刑人产生心理条件反射,一看到警察就害怕,一听到电棍的“啪啪声”就发抖,在恐怖的高压下没有任何反抗意识,没有了人的尊严、人性,为了早日逃出监狱丧失了理性,服刑人员成为警察随意摆布的工具、打手(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就是利用这些人,虽然她们本人就是受害者,变态的心理使她们对法轮功学员,采用的方法更狠毒,手段更残酷)。

有一位服刑人员,警察借口她的产量低,被警察打的手掌断裂,还要在机台上干活,警察却在车间里说她是装的,她忍着疼痛不敢告诉别人(只告诉法轮功学员),还要完成产量。因为得不到正常治疗,最后导致手掌弯曲残疾。

三、晚间监舍

监狱规定:收工后,不准把活拿到监室里。但为了多干活,警察想尽了办法在收工后往回拿活,虽然有监控,但也能拿几大包。有的放到装饭的桶里,有时每个人身上都带活,有的直接由队长带着提前拿到监室,放在没有监控的活动室、队长办公室、储藏室,晚间这些地方都被干活的人挤的满满的,在昏暗的灯光下,有的带着花镜干活、有的有病累得趴在椅子上还在干活。相反有一位服刑人私自把针拿回监舍拆白天干错的活, 结果被值班警察看见,不但自己受罚,还连累别人当年不能减刑。

分秒必争地干了一天后,晚上也无法得到正常休息, 没活时就有人被罚站、罚蹲、罚写监规,甚至要写到下半夜。累得东倒西歪,什么样的都有,走廊两侧或蹲、或站的人不断,因为每月都有新来的人,总是不断有人被罚,直到被训练到干活能力的极限为止。其实是警察执法犯法:早出工、晚收工、偷拿活都属于违反监规。每天干一天活,晚上也难休息好。三百多人洗漱,夏天水少,晚上十一点不一定洗完,十几分钟的时间,一身臭汗的工作服很难洗干净。

四、难吃上饭菜

在车间很难吃上饭菜,菜也是洗不干净的菜。如果小队或个人完不成任务,一天都不让吃饭,把饭倒掉,把晚饭抬回监舍吃是常有的事。偶尔有好菜也是因为有人参观,外面的菜谱上却写着各式各样的菜,那是给人看的菜单,都是假的。

每月到超市买一次东西,就尤为重要,大部份人靠买超市的东西生活,或家人来接见时买点东西,来补充身体的营养,否则身体是支撑不了这种高压、重体力劳动的。

还有各种惩罚的办法,买的东西被没收、有的不让买东西、干错活被罚钱。家里的人以为给存上钱,就可以吃饱了, 哪会这么简单,活干不好或各种原因,有钱自己也用不上。有个服刑人员家人接见时买的一千多元的东西被警察给分了,一气之下自寻短见,吞了剪子,身体与精神都受到了折磨。

现在的监狱根本就不是执法机关,已被承包,变相成为行贿、受贿、滥用权力的交易场所。要想在监狱里干活轻松、用高档化妆品、穿高档的服装、吃各种食品、最重要的是可以多减刑,必须行贿警察。监狱里流传这样一句话:“家有千万,养不起一个劳改犯”。例如:有的服刑人员刚买来监狱卖的服装,警察收监时,说这衣服不符合要求就给没收了,后来监狱要统一监服,就再让他买监狱卖的服装,这种强买强卖是经常事。

在这种环境里,好人变坏了,坏人更坏了。不止是服刑人员,还有警察也学会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就可以生活好。国法、监规只是摆设,每年各大队几百万的利润就是这样挣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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