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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统计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从一九九二年法轮大法传出,河北省邢台市任县有数千人走入修炼,他们在各行业重德行善,默默无闻的在提升着自己的思想境界,形成了一个修心向善的社会群体。

一九九七年,中共公安部调查法轮功的情况时,任县中共人员就已嗅到了迫害即将开始的气息,从而提前开始了对大法弟子的绑架和勒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性政策打压下,任县大法学员也遭受了包括判刑、劳教、关押、酷刑折磨,药物摧残、绑架、抄家、洗脑、骚扰、监控、跟踪、非法勒索和开除工职等惨烈迫害。

十七年来,任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检、法、司、看守所、各派出所、街道、单位、村委会的恶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对广大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折磨。已知3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家人遭迫害死亡4人;被迫害精神失常法轮功学员1人,被非法劳教判刑的15人;13人被迫害流离失所多年,95名法轮功学员都遭绑架、勒索。

特别是,任县不法人员绑架法轮功学员后,都勒索了不同数目的钱财。粗略估算一下,非法勒索法轮功学元现金高达六十一万元以上(非法抄走的家产不算)。这些也仅是从明慧网公布的已知情况。可以说十七年来,是任县大法学员受迫害的一部血泪史,更是政府不法人员的罪恶史。

一、任县恶人目录

1.贺海铎(原任县政保股长)
2.刘振国(原任县政保股股长—贺海铎之后)
3.刘景雪(给贺海铎和刘振国开车绑架法轮功学员)
4.王仲清(原任县政法书记)
5.陈中卫(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6.张凤祥(原任县司法局局长)
7.陈志方(1999年---2007年610主任)
8.乔瑞鹏(任县610主任)
9.李云朝(任县洗脑班主任,已遭报死亡)
10.李永军(任县看守所长)

自从1997开始,他们十人紧随江氏邪恶集团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从未间断。经常对任县的大法学员進行骚扰、恐吓、闯入民宅、绑架(不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滥用酷刑,殴打法轮功学员,胡作非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给当地法轮功学员以及亲属带来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引起任县人民百姓的强烈愤慨。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的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权,践踏了公民的信仰自由。下面是法轮功学员所遭受迫害的案例事实。

二、非法迫害致死3人

1、王文志,一九九八年因在任县召开法会,被恶警贺海铎罚款两千元。之后又不断骚扰、恐吓,连续共被勒索两万元。使王文志处于恐惧之中,精神压力过大,失去生命。

2、张巧月,因上访被刘振国绑架,关押到任县看守所。又被以放人的名义勒索家人共八千多元。因承受不住压力,四个多月后失去生命。

3、刘冬芬,女,52岁,原籍天津,是天津知青落户任县,住在河北任县河头村。自1999年4.25以来,刘冬芬多次被洗脑班关押,她坚决抵制对法轮功的迫害。2002年2月26日,刘东芬去南和县张路村讲真相,被恶人举报,绑架到南和县监狱。非法关押了三个月后,被任县政保科刘振国接走送到任县监狱。期间刘冬芬多次绝食抗议。于2002年7月17日上午9点在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致死。当家人赶到,见到刘东芬的尸体时,刘东芬被打的没有了人样,脸被打的变了型,耳朵、鼻子出血,下巴被打掉,头上有包,腿里外青紫。见到此景,亲人们放声大哭。后经法医鉴定,说是被迫害打死的,当时她婶婶、儿子、女儿都在跟前。鉴定时公安人员把现场围的水泄不通。(后来听说刘东芬的心脏被法医挖出,说是到邢台检验,别人都说人都死了还检验什么心脏。)公安内部对外散布谣言,胡说是刘冬芬“越狱逃跑”被电网电死。刘的遗体经多人目击,发现身体多处外伤,头部多处肿胀,有出血痕迹,身体一侧发黑发紫。凶手怕对外走漏消息,逐级向各乡镇村干部施压,一律不准法轮功学员外出。

为了隐瞒事实的真相,公安威胁刘东芬的儿子和女儿(她丈夫已去世),让她女儿上学免费,结果就管了一年就不管了。孤苦伶仃的闺女没有了依靠,回到天津外婆家。

刘冬芬被迫害致死的直接责任人:县长王中南,政保股长刘振国,政法委书记孔祥会,县委书记回增群,看守所所长李永军,公安局副局长赵增田,县委副书记阎雪奎

三、诬判、重判、劳教及仍被非法关押的学员15人

1、乔云霞,女,51周岁,河北省邢台市任县辛店镇桥西村法轮功学员,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因1999年10月22日去信访局反映情况,1999年10月25晚,被政保股长刘振国从北京绑架回任县,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三年,劳教决定书上没有她触犯的任何法律条款,公安部门以参加4.25、7.20 和进京上访为理由,于1999年12月27日把她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致使乔云霞在石家庄市女子劳教所遭受各种酷刑迫害。

后来劳教所教唆吸毒犯在乔云霞的饭中下药,药力发作后,浑身疼痛,痛不欲生。劳教所让医生给她输液,以注射葡萄糖为名给她注入了多支不明药物。再后来乔云霞的五官扭曲、四肢变形,眼睛几乎失明,大脑记忆几乎完全丧失,浑身冰冷,没有知觉,丧失行动能力,只有一口气在。身体就象刮骨抽筋的感觉,浑身抽搐,头就象用凿子凿一样,疼痛难忍,生不如死。劳教所为了推卸责任,于2000年腊月二十九将奄奄一息的乔云霞扔给了她的家人。

早在1999年11月,贺海铎在任县看守所多次非法提审乔云霞,强迫乔云霞写悔过书,并狡辩说:“共产党说你好就是好,说你坏就是坏。你不服,共产党有军队、有监狱,打也得把你打服。制也得给你制服,压也得给你压服。你的性命连小蚂蚁也不如”。

2、霍桂兰,女,任县人。1998年,任县大法学员霍桂兰被任县公安局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被罚款2000元。1999年7月,霍桂兰被非法关押15天,罚款800元。1999年10月,霍桂兰被政法书记王仲清、任县公安局的陈中卫绑架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关押3个月,罚款3000元。

2001年,霍桂兰因向世人讲真相,被任县公安局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等人多次去家抓人,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迫害期间,中共人员以停发工资为由,逼霍桂兰的丈夫与她离婚,结果其丈夫在被停发数月工资后被迫离婚。可邪恶之徒仍不放过,说他们是假离婚,必须等她丈夫再婚后才能发工资。其丈夫被逼无奈,只好找了个对像。结果在一次去看对像的路上出了车祸,不治身亡。期间,警察还在医院四周监视,企图抓捕去看望丈夫的霍桂兰。

约在二零零四年四、五月份,霍桂兰被绑架,先后关押在邢台第一看守所和邢台法制教育中心,期间她绝食抗议,遭受各种酷刑折磨。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警察宋家锡给霍桂兰戴上几十斤的脚镣子,拉到邢台法制教育中心,几个恶警和犹大把霍桂兰绑到铁椅子里,摁着她的头、捏着鼻子强行往她的嘴里灌食物,把她呛得喘不过气,差点背过气,灌得耳朵里都是,好长时间霍桂兰的耳朵疼得受不了,也听不到声音。

2004年8月,霍桂兰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霍桂兰的公婆承受不住失去儿子、儿媳的双重打击,第二年先后双双去世,剩下可怜的一双儿女无人照看。霍桂兰结束冤狱回到家时,已经是家破人亡。

2014年8月28日,霍桂兰刚刚出狱一年,又被邪党绑架到邢台洗脑班迫害,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3、张俊肖,女,河北省任县辛店镇大刘力村人。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中共“六一零”非法机构专门迫害法轮功,控制宣传机构颠倒黑白拼命给法轮功抹黑,为了讲清真相,张俊肖1999年7月到北京反映情况,被绑架,关進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囚禁七十多天,被勒索了两千元现金。皇历九月二十二日,恶徒王忠清、陈忠卫等第二次把张俊肖绑架,一关就是三个多月,释放时又勒索了三千元现金。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张俊肖和母亲及姐姐又到北京上访,被任县的警察接回关進任县看守所。在任县看守所,遭受体罚,殴打,上铐;被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迫害,迫害直接参与者为贺海夺和刘振国,王忠清、陈忠卫;刘景雪;李勇军;××年,被非法劳教三年,张俊肖被劫往石家庄劳教所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因抵制石家庄劳教所对大法学员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张俊肖和其他二十多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转到了臭名昭著的高阳劳教所。
在高阳劳教所,张俊肖遭受了更加惨无人道的迫害,多次被恐吓;电击;关禁闭;殴打;剥夺睡眠;强迫灌食;烟头烫;冷冻;还多次人格侮辱—灌大便,往张俊肖嘴里塞進了擦例假的脏卫生纸,用木棍蘸上屎往她嘴里抹。

后来,张俊肖被唐山劳教所接走,唐山劳教所看张俊肖生命垂危,怕担责任,就给她家打电话叫抓紧接走。就这样,张俊肖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份回到家中。

迫害并没有到此结束。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晚上八、九点钟,河北省任县恶警刘振国带领一、二十名暴徒,开两辆车,到辛店绑架走张俊肖等法轮功学员(都是刘力村有名的),劫持到邢台洗脑班迫害。

2011年10月27日,张俊肖,被任县国保大队、610,和辛店镇派出所再一次绑架,被关押在邢台市洗脑班。

4、张志敏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四日晚,张志敏正在家中照料病重中的父亲,当时张的母亲马存芬因修炼大法被关押在任县洗脑班,大妹妹张兰肖因屡遭邪党迫害而流离失所,三妹妹张俊肖被非法劳教三年。刘振国强行把张志敏从家中带走,二十九日,即大年三十,父亲连惊带吓,离开人世。此时,70岁的母亲已经被关押在任县洗脑班一百五十多天了,被敲诈1000元,回到家中一句话没说,守着死人哭了一夜,第二天便是大年初一,好不凄凉。张志敏在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5、梁平义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大法学员梁平义被任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六个多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邯郸劳教所。

6、窦敏需

二零零四年五月,刘振国领着邢台市桥西恶警宋佳熙闯入窦敏需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炼功带以及其他和大法无关的书籍、戏曲唱片等一并抄走。抓到邢台不知名的地方,铐在铁椅子上四天四夜,用背铐、逼供后,把老窦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两个月,后非法判刑三年,缓刑5年。判刑后又把老窦关押到邢台洗脑班,强制洗脑二十多天,罚款2600元。

7、丁贵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刘振国把進京上访的任县吴岳村法轮功学员丁贵合绑架关押任县洗脑班,后又多次上门骚扰、抄家,威胁恐吓,并多次把丁贵合非法关押,关押地点有:邯郸劳教所,邢台洗脑班,任县看守所,被勒索的钱财数以万计,其本人和家属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8、孙丽华、赵雪萍(已邪悟)刘淑萍1999年12月份,分别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四大队。

9、丁新芳、吴会芬 分别被判劳教三年,送往看守所时检查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

10、虎头(已邪悟)陈振全,分别被判八年徒刑,送往唐山监狱

11、张兰肖。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张兰肖在家中被任县国保大队、任县610、任县城关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邢台洗脑班遭迫害。

四、遭迫害,致精神失常1人

吴秀香。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夜间,吴秀香被绑架,关押在任县洗脑班两个月,勒索生活费一千元,罚款两千元。吴秀香因遭迫害,精神恐惧致两次精神失常。吴秀香的丈夫也两次被绑架。

五、附件,被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王文志,连续共勒索两万元。

张巧月,勒索共八千多元。

张俊肖,被勒索了两千元现金,释放时又勒索了三千元现金。

窦敏需,被罚款2600元。

丁贵合,被勒索的钱财数以万计。

吴秀香的丈夫,被勒索生活费1千元,罚款两千元。

霍桂兰,一九九八年,被罚款2000元。一九九九年七月,罚款800元。一九九九年十月,罚款3000元。程俊彩,一九九七年皇历七月初,罚款200元。一九九九年皇历十一月,罚款3600元。一九九九年七月,罚款1000元交给张风祥。二零零零年皇历六月初六,罚款700多元交给张风祥。张志敏,一九九九年七月,被非法罚款1000元,请吃,饭费300元。并对在这个炼功点炼功的大法学员罚款200-400元不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遣送费500元,610办公室又重要遣送费500元。二零零零年十一前夕,勒索了张志敏一万元的存折。赵高林,一九九八年皇历四月初八,(赵高林、王文志、梁平义、霍桂兰)罚款2000元。一九九八年六月,勒索2260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勒索1000元,饭费200元。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罚款四千元,饭费四百元。(时间有冲突)

二零零零年六月,勒索 三千元,饭费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罚款4000元。饭费四百元。
二零零四年,罚款两千元,饭费二百元。

梁平义
一九九八年六月,罚款2000多元。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罚款800多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罚款2000多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罚款3000多元。 共99760

李建军

一九九九年夏季,被勒索200元。
一九九九年八月,被勒索一千多元钱。一九九九年皇历十月,被勒索940元。二零零一年,罚款一万元。电脑门市也被罚款8000元。
二零零四年七月,李建军的爱人罚款4000元,对李建军罚款8000元,610办公室扣了李建军的工资卡。二零零四年七月勒索李建军2000元。

共计34140元。

孙爱国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五日,被罚款一万二千元。

李保安,一九九九年七月,被敲诈4、5千元。

孟占花,一九九九年七月,被非法罚款900元左右。七二零前夕,被罚款1200元后放回。二零零九年皇历九月十一晚六点,家人被勒索六千元。

吴会芬,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勒索2000多元,饭费200元。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罚款5000多元,饭费500元。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被勒索3600多元,饭费360多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勒索5000元,饭费360多元。二零零四年四月,勒索4000余元,伙食费300元。共计21320元

张兰肖,一九九九年七月,被罚款5000多元。一九九九年七月,每人非法罚款1000元。张兰肖又被罚款1000元。一九九九年,300元后才告一段落。

窦敏需,被非法关押在司法局约三十天、并罚款。二零零四年五月,被罚款2600元。

张贵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被勒索500元遣送费,罚款300元为伙食费。

赵云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被罚款1500元。一九九九年十月,罚款3000元。
刘书平,一九九九年七月,被罚款1000元,饭费200多元。

陈振全,一九九七年,被罚款200元。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时,被罚款1200元。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被罚款1200元。一九九九年的皇历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又罚款1000元。

李俊花,一九九九年七月,罚款1000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罚款5000元。

周永格,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罚款5000多元。二零零四年五月,被罚款5000多元。

郭计芬,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勒索2000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左右,罚款4000元。

贾玉坤,一九九九年七月期间,罚款1500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并罚款1600元。二零零零年正月,恶人诈骗了贾玉坤的母亲1500元。

刘秀贞,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罚款3000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勒索170元钱。二零零零年阴历七月,勒索3000元钱。

张俊肖,一九九九年七月,罚款1000元。

赵贵巧,一九九九年十月,勒索1000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勒索1500元。二零零四年四月,勒索6000元。共四次被绑架,先后勒索一万元。

孔秀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罚款1000多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前几天,被勒索800多元。二零零一年五月,勒索一万余元。

贺秀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勒索1100元,饭费200元。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罚款5000元,饭费500元。二零零零年,勒索5000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的前几天,勒索800元。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下午,勒索2000元。

赵登山,勒索数千元。

李广路,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被罚款6000多元。

马存芬,一九九七年,罚款100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勒索1000元。

刘彦芬,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罚款900多元。

周永格,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罚款5000多元。二零零四年五月,被罚款5000多元。

赵登山,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罚款数百元。

郑丽君,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勒索3000余元。

韩贵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罚款700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罚款700元。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日下午,勒索1000元。吉书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勒索4000余元。

王振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勒索700元。

郭俊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勒索700元。

孟俊花,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罚款900元。

郝杏礼,二零零零年被勒索3000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夜被非法罚款3000元。

张贵格,一九九九年十月,被勒索2000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勒索1000多元。

吴振林,二零零零年正月,被勒索2000余元。

耿杏芬,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日,被勒索5000元。

李书秀,二零零一年夏天,刘振国勒索吴岳村法轮功学员李书秀2000元。

梁平辉,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家人被勒索2000元。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勒索家人4000元。

孔秀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被勒索三千余,同年六月又勒索三千余元。

丁新芳,二零零零年正月,被勒索2000元。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夜,
被勒索近4000元。

郝东芹,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夜,被勒索4000余元,非法关押王全梦勒索一千元,吴秀香勒索一万多元(其丈夫也被非法关押2次,并勒索数千元。)张双果、周新月、吉小果,向家人勒索数千元钱。

王贵巧,二零零二年二月初六,一万二千元,王贵巧家里要了700元,(时间不是很清楚)。

霍布香,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晚,家人被勒索三千元才放人。

孔明月,二零零四年五月初一,被勒索4000余元。

安雪敏,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罚款700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罚款400元。二零零四年,敲诈安雪敏两千多元。安文增,二零零四年阴历四月初二早,并多次到安文增家勒索钱物。马兴志,二零零一年,多次向家人要钱,没有得逞还恐吓老人和孩子。

丁胜辉,一九九九年7.20,罚款1000元。二零零五年阴历一月十五日左右,罚款2000元。二零零五年阴历十一月,罚款2000元。吉苏云,二零零五年皇历十一月十二,勒索五千余元。郭双印,二零零六年元月,勒索两千六百元。

郭小九,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勒索1500元。

梁召河,二零零六年元月,被勒索2600元。

王志合,一九九九年十月,勒索九千元。第二年七月,勒索四千元。

王兰英,被非法勒索三次,共两千多元。

吕巧云,两次非法勒索一千多元。

骆计英,一九九九年十月,勒索八千元,勒索四百多元。

王丽珍,二零零四年,勒索四万元把车开回家。

许雪群,二零零四年,勒索其丈夫六千元。隔一段时间,又勒索两千元。

崔小荣,2000年8月,被非法勒索三千元。

冯俊绵,二零零零年,勒索六千元放回,大屯派出所勒索家人两千五百元。

丁胜学,二零零一年四月,勒索1千元,生活费1千元。二零零五年,非法勒索3500元。

段立民,花了一千多,后被勒索七千元。

安淑芬,勒索五千元。

孟存彩,二零零四年被王建朝勒索三千元。

袁红霞,一九九九年,被勒索一千一百元。

藕粉,四千元。

喜平,四千元。

注:
因统计仓促,以上数目不全面,有的钱财不在其中,没有具体数的也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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