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陈福于2014年1月21日在沈阳市东陵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法院外有10多个人戴着红袖标(平安志愿者)在巡逻,还有便衣。法院里更有法警把守,进去必须出示身份证,包要检查。 家属请了两位人权律师为陈福辩护,法警要检查律师的包,律师拒绝检查,说你们这么做违法。律师未出席庭审。 9点50分开庭,审判长姜俊伟问陈福:你去年在沈阳打工时,有一工人长个疖子痛苦不堪,你告诉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就好,你是否承认?陈回答:律师不在拒绝回答。 姜俊伟又问:有一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你请他吃一回饭,鼓励他要精進,还给了他一个光碟?有无此事?陈回答:律师不在拒绝回答。姜俊伟告诉书记员写在电脑上。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就草草收场。开庭前后不到半个小时。 参与迫害有关迫害人及电话 东陵区法院:024-84826852 法官:姜俊伟 电话: 84829865 地址:东陵区文富路7号,邮编110015 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 地址:东陵区文化东路101号,邮编110015 电话:024-84826625、024-24219628 东陵区看守所:024-23841512 东陵区国保大队:邮编110015 教导员张振兴13940474843 副大队长银建13840177999 付晓民13700041607 徐莹 15940100630 东陵区深井子派出所:邮编:110172 所长曹阳24730482、15940158686 副所长邵志玉23788007、15998101110 警察周德洋、 孔德文13002417277、24731166 王偲佳 15640556050董军鸿13842062290申业明13478305333陆致衡13654999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