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淑申,被枉判入冤狱仅三个月便被迫害致脱相、心脏病(心脏早搏)。家属向狱政科索取体检单遭狱方阻挠。 酒泉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采取各种酷刑折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包括罚站,熬鹰,禁闭,包夹二十四小时监控迫害等等。 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淑申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酒泉监狱。六月二十八日,家属接到酒泉监狱通知王淑申被关押在四监区。家人在接到通知不到两周的时间去接见,发现人已被迫害的脱相,脸发黑,人已黑瘦黑瘦的,手脚都肿了,还时不时的咳嗽,接见时身后还有两个包夹看管。王淑申一到四监区就由六个包夹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减少睡眠时间,罚站,监控他的一举一动。 会见结束后,家属非常担忧王淑申的处境,前往狱政科了解详情。一王姓科员接待了家属,他表示这些现象是“正常”的。所有的人在入监队都要进行“军训”,是“训练”造成的。家属质问“军训”难道还包括罚站,剥夺睡眠吗?此人无言以对,便搬出监狱规定“不会虐待被监管人员,不会做违法的事情”搪塞家属。 七月十日,家属二次去监狱要求探视王淑申,监狱以不满三十天为由,不让见人,家属无奈返回。 九月十一日,家属再次来到酒泉监狱,却在接见前被找谈话,目的是不能与王淑申谈有关“法轮功”等敏感词,否则切断通话,结束接见。家属接见时,通话是全程监听和录音的。并告知家属王淑申才转入十三分区监区(所谓严管分区)大概6天,体检过一次,一切正常。 在王淑申入监的几个月内进行了三次体检,监狱谎称身体一切正常。其实据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透露,王淑申在7-8月份被禁闭长达两个多月,刚从禁闭室出来转入严管分区。禁闭期间还遭受包夹的迫害,剥夺睡眠,最终造成心脏病。 王淑申(王树申),男,一九七三年八月八日出生,原是西安冶金建筑大学的学生,成绩优异,修炼法轮大法后,他明白了“真、善、忍”法理的内涵和人生的意义。然而,却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剥夺了研究生资格和就业的机会。二零零零年,王淑申通过了本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在面试时,面试人提出了变异的选择:放弃法轮功就可以读研究生,而且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王淑申表示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做好人更没有错。就这样,王淑申失去了读研究生的机会。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本在西安打工的王淑申被甘肃金昌市国安特务绑架到金昌市,后来被劫持到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迫害两年。 二零零五年为维持生计,王淑申创办了中小学生的课程辅导班,名为明智辅导班,收费低廉,辅导效果却很好。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十一时左右,金昌市国保支队恶警李新华,金川分局恶警李叙和、贾德兰、广州路派出所恶警李玉俊、李生云等十几人,伙同社区人员李红(女)骗开了门。恶警、便衣非法抄家,王淑申上完课回家后,发现家中有十几名恶人,王淑申质问恶人非法闯入民宅乱翻东西。随后恶警绑架了王淑申和妻子谢小芳,家中只有一五岁男孩,并把家中王淑申用于办学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纸以及电脑中储存的语文、化学辅导材料抢劫一空。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金川区法院非法庭审,两位北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三月六日,金川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叙和跟踪律师,企图骚扰律师。三月七日早晨庭审前,律师被谈话,金川区法院领导及法官李永东向律师施压,干扰律师做无罪辩护。三月二十五日,区法院枉判王淑申三年六个月。 王淑申不服一审判决向金昌市中级法院上诉,家属继续聘请了北京律师参与诉讼,家属和律师两次书面向法院申请公开庭审,但审判长徐兴,审判员狄培明,刘维亮惧怕民众了解真相,不敢公开庭审,暗箱操作。六月五日,金昌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裁定书六月十二日才送达本人,六月十四清晨六点多王淑申便被劫持到酒泉监狱。 甘肃省酒泉监狱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反x科科长 王永军0937-2659854办公室0937-2659924 狱政科科长 陈升开0937-2614847办公室0937-2660714 0937-2657371接见室0935-2655254 四监区 队长:朱发宏0935-2610175指导员:蒲永斌0935-2652627
甘肃省酒泉监狱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邮编735000)甘肃省酒泉市祁连路16号 (后可加科室名,例:甘肃省酒泉市祁连路16号卫生科) 注:甘肃省酒泉电机厂(以下通信地址主要是针对狱内服刑人员) 一监区:酒泉市01信箱1分箱 二监区:酒泉市01信箱2分箱 三监区:酒泉市01信箱3分箱 四监区:酒泉市01信箱4分箱 五监区:酒泉市01信箱5分箱 六监区:酒泉市01信箱6分箱 七监区:酒泉市01信箱7分箱 八监区:酒泉市01信箱8分箱 通讯录(区号0937) 领导: 姬培荣0937—2613581 马占明0937—2618466 丁为民0937—2614995 侯卫平0937—2611246 王多强0937—2614398 吴怀军0937—2614844 杜小红0937—2613952 戚玉泉0937—2661657 领导办公室 王伟0937—2611883 办公室0937—2612349 主席: 刘建国0937—2655190 调研员: 张新民0937—2617883 曹炜0937—2655537 0937—2611234 办公室: 郭沫清0937—2613572 马文相0937—2660919 办公室0937—2619349 文印室0937—2651574 总务室0937—2651634 档案室0937—2660740 传真室0937—2614826 政治处 周文华0937—2654457 0937—2660734 反邪科 王永军0937—2659854 办公室0937—2659924 卫生科 赵戈壁0937—2614985 办公室0937—2660247 王玉0937—2613688 供应站0937—2663139 教育科 谢刚0937—2614859 办公室0937—2659594 狱侦科 黄学军0937—2611444 办公室0937—2655824 罗军0937—2655513 监控室0937—2652120 服刑指导中心 韩雪松0937—2652424 办公室0937—2613284 狱政科 陈升开0937—2614847 办公室0937—2660714 0937—2657371 接见室0935—2655254 综合科 闫昌军0937—2655626 管理办0937—2653404 办公室0937—2660724 0937—2653175 生产科 方向0937—2617179 陈书廷0937—2669024 内勤办0937—2660624 外协办0937—2659584 库房0937—2612384 配电室0937—2619244 锅炉房0937—2655484 工会 姜浩0937—2660745 服务站0937—2657483 图书室0937—2653054 技术质量科 何振红0937—2613771 化验室0937—2613264 资料室0937—2656474 企业财务科 王文0937—2660745 苏金玲0937—2660747 陈静0937—2660742 葛海燕0937—2654920 供销科 王龙0937—2657480 业务室0937—2656400 0937—2612028 医院 院长室0937—2660123 护士办0937—2618467 财务室0937—2618194 一监区 陈虎0937—2663188 白文亮0935—2660804 谈话室0937—2653431 办公室0937—2654581 二监区 赵福英0937—2659025 潘立仁0937—2659057 谈话室0937—2653547 三监区 安尚红0937—2660547 韩克新0937—2654437 谈话室0937—2654933 办公室0937—2653354 技术办0937—2654933 四监区 朱发宏0935—2610175 蒲永斌0935—2652627 十二分监区0935—2654455 十三分监区0935—2657671 内勤0937—2658944 监门0937—2659464 生产区0937—2660054 值班室0937—2654902 五监区 李永成0937—2611158 陈虎冈0937—2654946 监舍值班室0937—2654847 监区值班室0937—2659093 六监区 张兴强0937—2659070 李虎林0937—2650807 谈话室0937—2651072 办公室0937—2650807 甲方办公室0937—2659135 七监区 鲁德龙0937—2659308 袁良栋0937—2650688 技术室0937—2659135 八监区 姜波0937—2665257 寇克龙0937—2650177 程俊林0937—2612948 谈话室0937—2651367 办公室0937—2650749 值班员 吴涛13993727361 魏志坚13807388558 黄建新13893789982 陈红卫13893753179 段建国13830756603 马永健1399370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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