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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女子监狱折磨凌辱田芳 并造谣中伤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田芳,女, 30岁左右,内蒙古通辽市人。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田芳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

该监狱警察给田芳造谣竟可笑到胡言乱语的程度,她们到处张扬说:(1)田芳为去“羞耻心”,不穿衣服光着身子一丝不挂到处走,还往院子里跑,也不避讳男警察;(2)说田芳为了去“怕心”,主动让警察电她等等。其实,田芳在呼市女监受到的迫害非常惨烈,却又遭如此羞辱,这充分体现中共邪党 “假、恶、暴”的流氓本性。恶警为掩盖摧残田芳的事实真相,无耻的给田芳造谣,以诋毁她的名誉,给大法抹黑,为蒙蔽其他法轮功学员找说辞。这充分体现中共邪党 “假、恶、暴”的流氓本性。

下列阐述事实真相:

一、拒绝穿囚服,衣服被扒光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田芳被枉判四年冤狱,被送往呼市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刚到黑窝,田芳认为自己是修炼“真、善、忍”的,是因为要做好人才被抓的,不是犯人,她不穿囚服、不报数、要求炼功,因此受到严重的迫害。

恶警指使犯人一拥而上给田芳强制穿囚服,不报数就让全监舍的人与田芳一起罚站,刚站好要炼功马上就被铐在床上,一点也不能动弹。田芳不穿囚服,恶人们狂妄的说:不穿囚服也不许穿自己的衣服,什么也别穿。田芳说:“我没犯法,我就穿我自己带来的衣服。”

恶警就指使包夹野蛮的夺走了田芳带来的衣服,又把囚服拿来强行的往田芳身上套,田芳说不穿,恶人们就硬是把田芳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扒光,一丝不挂。刚三十岁出头的田芳哪里受这般的侮辱。而那天值班的恶警竟然还毫无人性的指着田芳吼“你上大厅站着去”。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就这样,田芳一直穿着自己的衣服没穿囚服。恶警们就把她铐在床栏杆上双脚不能着地,非常痛苦。为反迫害田芳绝食抗议,那些男女恶警们就一齐上,一个女恶警甚至用手指去抠田芳的嘴。

十月中旬,一组犯人又一次对田芳行凶,将她双手双脚捆在一起,扔在地上往床底下塞,塞不进去,就用脚往里踢,象踢麻袋一样,田芳的腰,手、胯骨都被硌破了,然后又把床板抬出去,不让她睡觉,恶徒为阻止田芳发出声,用擦脚毛巾,擦厕所的抹布堵田芳的嘴,捏鼻子,她所遭受的痛苦使她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了。

到了年底,恶警“头头”又去看田芳说:“认识的怎样?”然后就说:“马上穿上囚服,不然就有你好受的。”接着又说:“不穿囚服就什么也别穿。”一些人蜂拥而上再一次扒光了田芳的衣服后说:“炼法轮功的人不怕冷。”监舍的窗子被全部打开,田芳被这突然吹进来的寒风冻得浑身直打冷颤,恶警们见了哈哈狂笑。

最后,恶警郭立清伪善的让田芳穿上自己的衣服,并说“领你去别处看看。”就这样田芳被带去监狱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攻坚组”,她再次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恶警张宇娟、肖洁也是直接迫害田芳的凶手。

二、坚持信仰,被恶警用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绑在铁椅子上电击
酷刑演示:绑在铁椅子上电击

到了“攻坚组”,欺骗和伪善的后面隐藏着更大的阴谋。田芳坚持自己的信仰,不“转化”,这些恶警马上撕下伪善的面纱,再也藏不住的残暴立刻向田芳袭来。

恶警刘刚用竹把的扫床刷狠狠的打田芳的脚心,后来他还用电棍电她。恶警张伟利和赵鹏程用电棍电田芳的嘴,致使她的嘴上结了一块又一块的黑疤。恶警们还让已放弃信仰的犹大轮番对田芳进行攻击。恶警肖梅、康建伟、白桂荣、刘刚等也是迫害田芳的主要责任人。

监狱本来就是人间地狱,那里的犯人为了早日离开都不惜泯灭自己的良心去当“包控”被恶警指使虐待法轮功学员,即躲过超强度的体力劳动和失去自由及恶劣环境的煎熬,又能多记功早日减刑回家。

田芳因信仰法轮功,在那里连犯人都象暴徒一样对她施恶,更苦更艰难,她怎能再去要求警察拿电棍电自己糟蹋自己呢?而且,警察使用电棍(属警械)是有严格规定的,难道有人要求电自己警察就可以违背法规不计后果的拿出电棍去随意电人吗?多么荒唐可笑啊!上述的事实早已使呼市女监的谎言不攻自破。

自从江小丑迫害法轮功以来,恶警拿电棍电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就像拿吃饭的筷子一样随随便便无所顾忌,这已经是在整个中国大陆范围内,所有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均出现过的犯罪行为。

有个劳教所的警察曾说过:拿电棍电你 那就像教育孩子一样。试问:哪家的孩子是用电棍教育出来的?!警察吗?“残暴”怎么也戴不上“爱心”的光环。干了坏事还不想承担。

人啊,做了什么都得偿还,有句话不是说:三尺头上有神灵吗?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还在为中共邪党卖命者: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退出邪党才是真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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