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朝阳市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孙宝英,因给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处长写了一封劝善信,七月份遭到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的绑架。一个星期不到,铁路公安分局竟伙同检察院将她非法逮捕,图谋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孙宝英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朝阳火车站附近被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赵某等三人绑架到前进分局。四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两名高龄老人,一位93岁,一位82岁,警察对四人进行非法审讯后,将其中三人放回家,唯独把孙宝英非法关押进西大营子看守所。后在家属的追问下,警察才透露,是因为孙宝英给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处长写了封劝善信,锦州公安分局派人追查,警察遂对其进行跟踪、绑架。 绑架孙宝英不到一个星期,前进分局局长张志强、范铁伟、李阳阳等就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把所谓“案子”递交双塔检察院非法批捕,图谋非法判刑。 朝阳市区号0421 邮编122000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 此案公诉人:赵文军、周杰 崔 林15114206666,双塔区检察院检察长 康 蕾13314213999,双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公诉科科长) 康洪毅13304910003,双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批捕) 苏中林13504210056,双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力13644210055钱喜志13052601000王宏图15842198001李挺君18904919909 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 局长张志强:15904285888 宅2961133家住朝阳市河东八宝,小区名“山水鑫苑” 副局长崔悦辉13904919956办2817002宅2626996 副局长张金良 教导员于成 主要办案人员:大队长范铁伟、警察李阳阳 案件大队: 大队长徐达1394213818、82672222办3819539宅2960177 教导员吴洪林13304210021办3815028 综合大队: 大队长李广文13516010688办2807358宅2610006 副大队长王会三 办2807358、2670311 交巡大队: 大队长刘超13842104388、13358920513办7210860宅2911588 教导员李光辉13304212608办7211308宅3691818 社区大队: 大队长魏涛13942191918办3821001宅2630600 教导员李晓东13704219819办3821001宅2885518 修文艳15566793053 王珺15566793055 金树峰15566793060 安丰利15566793065 李海江15566793068 徐爽15566793077 常伟学15566793078 孙长宇15566793080 姚明印15566793085 王永臣15566793086 许少增15566793099 李连武15566793100 王江15566793111 王广义15566793115 张延军15566793117 王江15566793118 张明贵15566793121 侯振民15566793123 王鸿雁15566793125 丁俊禄15566793126 邵志民15566793129 张德富15566793131 刘颖坤15566793132 高继东15566793133 张海富15566793139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2段1号 邮编:122000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凤鸣街30号 邮编:122000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人员电话:下载(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