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抚顺市石油三厂电工车间维修班优秀职工金宝存,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原单位给他停薪留职。但石化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人员,在金宝存出狱后,制造假手续,非法解除与金宝存的劳动合同,企图剥夺他的工作。以下是金宝存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原在抚顺石油三厂电工车间维修班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专拣脏活、累活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而且宽怀大度、善待他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都说:修炼法轮功的人就是与众不同,好好修炼。 二零零零年,我因弘扬法轮大法的美好,被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朴屯派出所警察马某等绑架、殴打。非法扣押我一天一夜后,又把我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十字楼)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再后来我被劫持到吴家堡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遭受到酷刑及洗脑“转化”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早晨,六、七个不法警察突然闯到我家,当时只有我和十几岁的儿子在家,他们一进我家就动手绑架我和儿子。一个叫李延军的拿个证件在我面前晃了晃说他们是公安局的。后来得知他们是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和望花区和平派出所的。我十几岁的儿子吓得够呛。当时我制止他们说:“别绑架我儿子,你们在犯罪!”恶警李延军叫嚣道:我们就犯罪了!随后一人在我身后用宽胶带把我连头带嘴缠绕捆绑,不准我发声。 恶警对我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大量抢劫我家财物,洗劫一空。其中主要有:我妻子的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钻珠(钻戒)一枚,电脑二台(孩子、大人各一台),手机一部,手表两块,VCD机一台,mp4一个,mp3三个。还有孩子准备交学费用的一千九百元现金,家里的一百八十元新硬币,大法书籍等。还有其它一些物品等。总之,有一点价值的都竭尽清空。 恶警把我绑架到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进行残酷迫害,把我扣在“老虎凳”上,曾至少四次通过鼻孔向我气管、食道里灌芥末油,当时我脑袋胀大,胸、五脏六腑胀痛,身体震颤,此酷刑给我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使我至今无法正常发声。他们还惨无人道的把我儿子也非法拘留一个月。儿子受到恐吓和非人待遇,致使精神受到巨大创伤。 中共公检法机构互相勾结,在无任何原因、无任何理由、无任何说法、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后对我非法判刑三年。 我先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四月被劫持到辽宁本溪溪湖监狱迫害。在溪湖监狱,恶警以欺骗我妻子有病、孩子上大学不开毕业证等,逼我放弃修炼大法。后来我被关入二监区,每天被逼做奴工十几多个小时。 我曾目睹法轮功学员梁远程因不穿号衣,被关小号,遭酷刑“死人床”[1]迫害,致使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法轮功学员田金陵因不堪非人奴役迫害,割腕反迫害,都是残酷迫害所逼……。 溪湖监狱的奴工产品:有服装、电子产品、工艺品等,出口产品有:电器产品、线圈,销往韩国、日本,服装销往多国。 二零一二年,我出狱后回原单位要求复工。因为我是最好的职工,我被绑架后,单位一直在给我停薪留职,因为我被抓的太突然,当时没办手续。我出狱后找石化公司有关领导、总公司相关人员要求上班,他们都互相推诿,不给解决,后来干脆不接见了。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他们竟搞骗术,做个假手续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逼我签字,被我拒绝。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
注: [1]酷刑“死人床”,也称“大字板”,是将人的四肢绑在床上,呈大字形,手脚固定不动,床上只有一个窟窿以方便大小便,有的干脆什么也没有。为了防止喊叫,还有的把嘴用抹布堵上,用细绳使劲勒住,再把头用绳索紧紧的固定住一点不能动。这种酷刑有时绑得太紧血脉不通,会造成瘀血,肿胀,导致运动障碍或者残废。对精神上也有极大的伤害,有的甚至会导致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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