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按:河北廊坊金桥小区三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建英女士,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至廊坊六一零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四十三天。下面是陈建英女士自诉她遭迫害经历。 廊坊金桥派出所警察绑架、耍流氓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晚六点三十分,我正在和平丽景小区门口发救度世人的真相资料,突然窜出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彪形大汉,将我按住并戴上手铐,随着一阵挣扎和遭打骂后,我被拖进警车,带入金桥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他们查我的真相资料,并录像,随后动刑折磨我,并拳打脚踢地要我的口袋。我胳膊上的血直流,手里都让血溅湿了。 他们把我的外衣都脱了,连裤子都扒了,把我打倒在地,用脚踢来踢去,还尖声嘲笑我,抓住我的头发揪我脑袋,看我的脸。真是流氓、恶徒的形象俱全。 中共警察们耍够了,就将我拖进警车,送进廊坊六一零洗脑班。他们把我摔到地上,用手铐当绳子,拖着我上楼梯,手铐把皮肤都扎透了,嵌在骨头上。 六一零洗脑班虐待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带进一间屋子里,我看见有几张单人床,我当时累极了,被他们折磨的筋疲力尽。 在六一零洗脑班里我被单独关押。不法人员说我够判刑的“条件”了,不让外人接触我。他们除了给我送饭,什么都不跟我说。我没牙刷,也没卫生纸,我喜欢干净,不刷牙决不能吃饭,于是我就绝食了。但是上厕所没卫生纸,我只好用凉水冲洗。 一天,送饭的老头跟我说,“一个大法弟子突然大泻不止,还便血不行了。老头赶紧去厨房下了一碗面条,并加两个荷包蛋给病人送去。”我当然知道这里的原因了,就是在饭里被下药了。一个农村的男同修因忍受不了这里的残酷虐待,就动手揍了充当转化员的(李犹大)。后来六一零的全体人员当即就说法轮功学员没做到“真善忍”,污蔑大法。这不正说明了中共邪党才是不让人做好人的邪教吗? 住在我隔壁的小邢(女)五十多岁,因在儿子的婚礼上发《九评》光盘被举报,后来小邢就被恐吓转化了。她自从被强制洗脑转化后,就跟神经病一样,每天连哭带唱。 巴慧银犹大(女,五十岁左右)、李犹大(男三十多岁)每天穷凶极恶地对我进行转化。整个六一零的邪恶之徒都绞尽脑汁,手段用尽。甚至找来一个女同性恋每天对我进行骚扰,他们在我的饭菜里下毒药,我不吃它们的饭,家里定期给我捎“咸菜”、“奶茶”,我只吃馒头、米饭。他们无计可施就打骂我。我来月经,他们让我光脚站在冰冷的瓷砖地上。他们还逼我看转化光盘,我就在墙上刻满了“天灭中共”。 我被迫害的血压50-70PPM.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放回家,被非法关押四十三天。 在金桥公安局遭施暴 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我去金桥公安局取被他们抄家抢劫的手机,他们骗我填表,我高度近视,就填名字,并按手印。当时,看见上面写的“我被转化了,不炼法轮功了”,但我没注意,就被他们抢走表格。 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我去要表格,他们不给。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我又去要表格,他们对我施暴,用脚踢我,满地拖我,我的衣服都被糟蹋了,鞋也被拖坏了,还把我关进铁笼里受刑,给我录相,恐吓我。 我当时就一念“此生都是献给大法的。”我被轰出大门。我大喊出“我去中南海告你们金桥公安局造假。”他们最后把表给我了,我撕了。 迫害我的责任人: 金桥派出所的张所长。派出所电话:2207110 郝思健,手机:13103161031,郝思健QQ:1482365409 洗脑班犹大:李某(男)、巴会银(女) 工作人员:孙殿先,男,六十多岁。 李艳秋,女,五十多岁。此二人长期在洗脑班,监视法轮功学员,得洗脑班610人的“欣赏”,每天下班后及周末,洗脑班几乎就是由他们在看管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