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接上文) 六、典型案例 1、隆化县于凤云自述 我原是一个疾病缠身的人,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去做,我的身心得到健康,而且家庭和睦。一九九九年大法遭到诬陷诽谤,我觉得我有义务去北京上访,为师父,为大法鸣冤,叫人们知道大法真相。 (1)隆化县看守所:背铐、老虎凳 七二零不久,我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还没到信访办就被北京的警察抓了。我被拘留五个多月他们仍不放,我绝食抗议,他们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我又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打横幅被抓关进昌平看守所。隆化县公安局又把我接回,关到隆化县看守所。我一直绝食抗议,抵制迫害。在承德市国保大队的何士金指使下,一个警察过来踢我,给我戴上背铐,强迫我坐老虎凳。过了十五天后,才把我送回家。 (2)高阳劳教所:四根电棍电了我两个小时 十几天后,“六一零”、公安局派人来说要我去一趟,问我一些事情,再把我送回来。结果把我直接送到了看守所。到那里一看,早已有十六、七个学员被关在那里了。我们一共十八个人都被劳教了。当夜我被送到保定高阳劳教所。 当晚提审我们三个人,说我们三个人是“头”。另外两个学员被动了刑,其中一个头被打坏了,还有一个同修被电棍电得手、脸都肿了。 在我们隔壁是一个大教室,是恶警专门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每天晚上十二点钟左右就能听到那里面传出的电棍“啪啪”声和不断的惨叫声。 有一天晚上,她们拿着棍子使劲打我们的头,有的被打昏过去了还不停手。大约晚上十一点左右,王大队长又和一个叫马力的队长用电棍电我,直到电棍电的没电了她们才走。 大约十二月份的一天夜间十二点,她们又来了,对我们这些不写保证的一个个用刑。我是第二个被提审的。进屋后看到地上铺着一个大黑毯子,上面有手铐脚镣还有电棍,杨(男,大队长)、王亚杰(女,大队长),叶淑娴(女)、马力(女)、李教导(男)加上几个小队长。她们把我按到大黑毯子上给我戴上手铐、脚镣,一开始用两根电棍电我的脚心,后又加了两根电棍,电脖子,两边一边一根,四个电棍电了我两个小时,才放我回去。我绝食抗议,她们又提审我三次,每次都是边打带电,我绝不向她们妥协。就这样直到所谓“解教”都没有停止对我进行迫害。 (3)隆化县看守所:乡政府干部给我灌泔水 中共开十六大前的一天早晨六点多钟,隆化县公安局及“六一零”的人又来到我家,说让我去公安局有事。我说:不去,你们又在骗人!他们不容分说几个人把我拖到车上,直接送到看守所,同时还有八个同修也被同样手段送入看守所。为抗议这些可恶的行径,我们绝食。 有一天,一个叫刘文海的乡政府干部一进屋就问:“你吃不吃饭?”我说:“你们没有任何理由把我送到这个地方。”我又善意的和他讲道理,他不但不听,还说劳教所制不了你,我今天就要制你。他上床就把我按倒,骑到我身上,捏住我的鼻子往嘴里灌泔水,我用力反抗,我们俩都滚到地上,当时在场的还有“六一零”姓何的(都叫他小何),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后来刘文海搬来了老虎凳,强迫我坐。 (4)滦平县看守所: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五年四月份的一天,承德市国保大队的何士金指使隆化县公安局孙红文、吴维等人对我家进行非法搜查,我和他们论理,他们把我拉到承德市看守所,由于我抵制迫害,承德市看守所不收。 第二天下午,他们又把我们送到滦平县看守所,我绝食抗议。滦平县看守所对我强行灌食,我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走路由人扶着。四十多天后他们才放我。但他们还不甘心,还想继续迫害我。为了不被迫害,万般无奈下,从那时起我流离失所了。 2、滦平县民政局李桂兰自述 我叫李桂兰,在滦平县民政局工作,正式国家干部。丈夫一九九八年去世后,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艰难的生活,没有向单位要求过任何照顾,也没得到过任何照顾。然而我却因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被关押两次共八个月,被罚款和扣工资二万多元,领着三百多元的生活费。 (1)法轮大法给予我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八年是我人生中永远难忘的一年。这年的一月份因意外事故,我腰椎压缩性骨折,在床上一躺就是几个月。在我还不能做家务之时,四月七日,我丈夫外出晨练时,在人行道上被后面开过来的施工卡车当场撞死,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面对此情此景,我真是万念俱灰。 八月初,我开始炼法轮功,学法、炼功后,我逐渐恢复了精力和体力,也逐渐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是法轮大法给予我第二次生命。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努力工作,操持家务,抚养孩子,我一个人努力的做好两人的事。我孝敬父母、善待公婆,与两家的兄弟姐妹和睦相处,邻里关系相处融洽。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个最好的人,我心灵的痛苦逐渐消除。 (2)无辜被拘留、罚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我和全国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了迫害,开始政法委、组织部、工作单位一次次组织所谓的“转化”。对于我家庭的特殊情况、困难,没有任何组织给予照顾。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上午,我在单位正常上班处理业务,公安两便衣警察(李向来,孟庆明)到单位找我,让我到公安局去一趟,说一会就把我送回来,结果到公安局后,他们问我:“还炼法轮功吗?”我说:“炼呢。”我把家庭情况和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情况说了。他们不但没送我回家,还到我家、单位搜查,要拘留我。 下午单位领导去说情,说了我在单位的表现及家庭情况。国保大队队长姜学勇说:“是炼法轮功的人,干工作都好着呢。但是,李桂兰得拘留十五天。如果不拘留,每天交五十元罚款,十五天交七百五十元”(滦平县每个大法弟子都被他们无辜抓去罚过款)。因抄家时发现了一篇未抄写完的七二零后的经文,因此罚了我一千七百五十元,并未开收据,拘了我两天才放回。由此我更加明白了正与邪、善与恶,更加坚定了我修大法的决心,促进了我向世人讲真相的做法。 (3)因为没写“保证”,新年被关在拘留所里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腊月初六)晚九点多钟,几名警察又到我家敲门,说要问问情况,我说:“有事明天再说。”因家中只有我和女儿两人,由于上次的欺骗,我不再相信他们的谎言,没给他们开门。结果他们在门外看了我一宿,没让我休息,第二天八点把我带到公安局,女警刘志伟问我:“还炼法轮功吗?”我说:“炼。”她说:“炼功拘留十五天。”把我送到看守所。结果那天晚上,用欺骗的手段共抓十四名(六女,八男)大法弟子,其中有的家庭是夫妻,父子双双被抓,有的家里剩下几岁的孩子无人照顾。我两个没爹的孩子也成了孤儿,他们拘留了我十五天还不放,看守人员说:“上边有令,对炼法轮功的无限期拘留。”刑法规定,拘留是有期限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法轮功学员从来就没有执行法律,这到底是谁在犯罪呢? 新年临近了,其他几个女学员先后由家人交了罚款,写了保证书保回,因我没说不炼,也不写保证,他们就不放我。 在我痛失丈夫的第二个新年,无辜地被关在拘留所里,我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无家可归,去了乡下大爷家里,由于天安门“自焚”事件,我又和六位男学员被转为刑事拘留(无任何手续),十天后,因家人多次要求放人,他们强迫每人交五千元,写“不炼功保证书”,才被放回。 在六月中旬,先后有四名学员在家被抓,其中二名关押在外地,半个多月不告诉家属,不让送衣物。 (4)徐延臣、马海东、张大军、张洪等恶警用流氓手段对待我 更邪恶的是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早开始,邪恶之徒动用了几十名警察分成了几个组,天不亮开始,抓了我们四家的大法弟子共五人。(后又抓了三名)。徐延臣、(国保队长)马海东(副队长)、陈立民、刘志伟(女)去我家时,我没给开门,时间长了,他们从楼窗户窜进屋。徐延臣、陈立民当场就打了我几个耳光,给我戴上了手铐,致使我耳聋,几个人象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到处乱翻,拿到了真相材料及师父的照片,二个炼功垫,还到我单位乱翻。 我被带到看守所后,已被抓去了四个人。我们被铐了两天两夜,恶警们象鬼一样,都在夜间刑讯逼供,马海东拽着我,徐延臣用电棍电我,后背都电起了泡,第二天夜间他们更邪恶了,六、七个恶警围攻我,徐延臣、马海东、张大军、张洪等用流氓手段扒我上衣(已解开三个扣)电乳房、电乳头,给我灌酒(张洪),给我坐喷气式,把我夹在张大军的腿裆蹲着,其他人拿电棍电,还拽着手铐将我在床上床下猛拖。当时我手腕就肿起来很高。 由于他们太邪恶了,我最后承受不住,不得不供出了同修,致使一同修被抓,遭到严重迫害。 检察院提审我时,我跟检察官(卢秀云、焦占英)说了警察对我刑讯逼供、用流氓手段侮辱我的情况,卢秀云说:“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只要证据。”面对如此没有良知的检察官,我拒绝她的审问,没有签字。她说:“你不签字照样起诉你。”当法院人员提审我时,我向法院王院长说了此事,他也没有理我,只是恶狠狠地问我:还炼法轮功吗? 我父亲为此事也向检察院写了材料,他们不让我父亲说。 父亲考虑到两个孩子的照顾问题,被逼得没有办法,替我写了保证书,开庭时,面对几个月不见的孩子,我心如刀绞:一旦被判刑,孩子怎么办呀?可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怎么能做对不起大法的事?我怎么能对不起师父?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违心地承认保证书是我写的,内心极其痛苦,嘴上起了大泡。 在拘留了六个多月后,我被判了缓刑。金朝路因没写保证书,被判七年徒刑,关押在唐山监狱。家中只有下岗的妻子带着女儿艰难的生活着。 (5)在洗脑班,我把“帮教”说得哑口无言 在十六大前夕,我上班时又被强行带走参加了洗脑班,这次又给七位学员办班,要求写四书。他们两个帮一个,我对他们说:我们都是好人。你们帮什么?我教了十四年学,我女儿十七岁考上了大学,儿子提前一年上了中学。我在民政局上班,分管优抚工作,我被关押期间,一烈属大娘两次到单位找我,要认我为干闺女。因征兵工作,我被临时调到县武装部工作过,第二年武装部还让我去。武装部的领导说:小李你干了别人不干的活。一席话说得他们哑口无言。这次我没有做对不起师父的事,后来洗脑班草草结束了。 我只是滦平县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还有几位比我遭到更严重的迫害。 3、白翠华三次被劳教 白翠华,宽城县大石柱子乡西梨园村人,五十多岁,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和如何重德行善,做一个更好的人。在几年的修炼中身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多种疾病都好了,她真正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和快乐。 (1)拘留、罚款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大法被冤枉,白翠华上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大石柱子乡的金向民、郭玉柱、村长裴术、村书记郭英,罚款三千元,由于家庭贫困拿不出,只好借钱,交了一千元。随后公安局的白俊海、张永军、派出所的王守凤等人又把白翠华绑架到拘留所,几天后放回。 一九九九年十月宽城县公安局的崔华、汤道河镇派出所的翟文义、大石柱子乡王春山等人到白翠华家,强行将白翠华绑架到宽城县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罚款一千元。 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绑架到洗脑班,后来她被关进看守所迫害十五天,公安局的张荣誉又给加期十五天,索取饭费。 二零零零年六月六日,白翠华再次进北京,在驻京办,她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锁在一张椅子上,晚上,当地公安局的张荣誉把她们几名法轮功学员关在一间屋里,两个人铐在一起,第二天,她们被劫持到看守所。 (2)劳教 白翠华被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被送往唐山市开平劳教所。在劳教所遭犯人毒打,冬天被拖到大会议室里迫害,双手绑在铁窗上挨冻,多次被犯人打骂。有一次,狱警队长秦小艳命犯人把她和几名法轮功学员手倒背着绑在窗栏杆上,还把外衣敞开冻着,她的头部被犯人毒打,最后被迫害的神智不清,又被关在小号里加重迫害,遭到犯人毒打,后来还被送到精神病院,绑在床上注射精神病药物。 (3)多次关押、野蛮灌食、戴自制手铐 二零零一年腊月十八,宽城县国保大队的、派出所的、乡里的一伙人到白翠华家骚扰,她抵制迫害,他们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抬上车劫持到看守所,两夜没有给被褥,让她挨冻。参与者有公安局的张荣誉。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宽城县公安局的孟宪鹏伙同汤道河派出所、乡政府、乡妇联的人闯到她家,婆婆怕把她带走,给孟宪鹏下跪,哀求孟宪鹏,孟宪鹏不但没有同情心,反而利用家人逼她写保证书,她不配合。孟宪鹏打电话,叫来十多人将她抬上车劫持到公安局,送往看守所。当时是非典高峰。因白翠华体温高,看守所拒收,高山气急败坏,给“六一零”主任打电话,折腾到晚上十多点钟,看守所才把门打开。 白翠华在那里绝食抗议,遭到野蛮灌食。恶警张卫命人给戴上看守所自制的手铐,手腕都被卡破,红肿,疼痛难忍,被这样铐了十一天。(这种刑具只对严重闹事者用,而且不超过三天,这是拘留所墙上写的),来例假不给卫生纸,只好用拘留所里的破被褥里的烂棉花代替。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白翠华又被“六一零”、国保大队、汤道河派出所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在那里遭到强行灌食,被迫害晕倒。 (4)再次被劳教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乡里的人半夜十二点,从邻居家跳墙闯入她家,把她绑架,当时她想告诉她婆婆一声,他们也不允许。 二十七日,高山等人把她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高阳劳教所,体检不合格,高山把她们劫持到保定医院作体检,又给所长打电话让他们收下。在劳教所,她绝食抗议,遭到灌食迫害,被犯人毒打,罚站,因身体虚弱,晕倒,包夹(负责监管她的犯人)用褥单撕成的布条把她双手绑上,用脚踩大腿。大腿被踩得青紫,肿痛十多天不能正常行走。在身体严重失血的情况下劳教所不放人。有一次她晕倒被送进医院,医生说来晚了,怕是不行了。家人、亲戚、和村民要求保外就医被拒绝。一天后,她又被劫持到劳教所继续迫害。 (5)第三次劳教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汤道河派出所的刘瑞堂和李志强伙同乡里的白小军、宫晓凯到她家骚扰,随后打电话叫来几个人,把她绑架到派出所。张卫和一名女警把白翠华劫持到国保大队关押十四天后,又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在开平劳教所,遭到女恶警闫红丽、王文平等人扒衣服、戴手铐、绑椅子、罚站、用电棍电等各种形式的迫害,这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使她十多天神志不清。 恶警还安排狠毒的犯人看管、打骂她,管班恶警贾凤梅指使犯人把她的衣服扒光,只剩内裤,还把衣服抢走,甚至利用男大夫羞辱她们,扯她围着的被单、扯背心。四十天只穿一件背心和裤头。犯人在恶警指使下加重迫害她,如单独上厕所不给开门、不给洗头、洗脚水,长时间的迫害使她身体虚弱,一年多例假不停,去医院检查严重贫血还不放人。 经历了一年零九个月的精神、肉体的残酷迫害,回到家中走几步都走不动。炼功后,身体得到了康复。可好景不长,过一段时间又遭到 “六一零”曹凤志、派出所所长李昌、乡里的白小军、宫小凯、等人的骚扰。 4、丰宁县褚振起王国珍一家人多次遭劳教、绑架、关押、勒索。 (1)绑架、勒索、戴大脚镣 一九九九年七月,王国珍与丈夫领着两个女儿进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绑架、关在丰宁关押看守所。后警察勒索一万多元才放人。多年来,王国珍被中共恶徒勒索钱财数目已计不清。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褚振起一家人又去北京上访,褚振起、王国珍夫妇和大女儿、二女儿都被非法抓捕,在潘占武办公室遭到毒打,在看守所里,被强制戴脚镣,褚振起戴了四十天,老伴及大女儿分别被戴了十五天。 (2)夫妻被劳教 二零零零年九月,王国珍被劫持到河北唐山开平劳教所三年。十一月三日褚振起也被潘占武劫持到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3)大女儿两次被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大女儿储连荣去北京上访,被潘占武、李春华二人抓回,在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然后被劫持到河北高阳劳教所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受到杨泽民等恶人的非人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潘占武、李春华、司锐清又去储连荣家非法抄家,抢走了一台复印机、二台录音机、大法资料及书籍被大量搜走和一个存折一千二百六十元。储连荣夫妇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遭受迫害,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4)二女儿遭绑架、罚款 二女儿褚连霞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回家后被恶警潘占武等绑架、罚款三千四百元才放人。 (5)夫妻又遭难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王国珍在家中被国保大队长张鹏飞、王殿臣等绑架,非法关进丰宁土城子看守所。警察一直不许家人见面,甚至把王国珍劫持到监狱后都不通知家人,家人多方打听才知道王国珍被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褚振启又被张鹏飞等强行绑架到承德洗脑班迫害。 5、双桥区龚凤兰被绑在“死人床”上 龚凤兰,六十多岁,家住承德市牛圈子沟。以前患有关节炎、头痛、胃痛等疾病,炼功后不久,这些病渐渐没有了。 (1)群殴、野蛮灌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龚凤兰在承德县头沟镇发真相材料时,遭绑架,关押在承德县看守所一个月,罚款四千元,没给收据,承德县刑警队于树毅经手。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晚十一点多,龚凤兰被警察绑架到牛圈子沟派出所,铐在暖气管子上,一个恶警狠狠地打她耳光,当时她就被打的眼冒金星,一口鲜血喷出去两米多远。紧接着把她拖进一个套间,一群恶警把她围在中间,对她拳脚相加,龚凤兰就象一个球一样被打过来踢过去,一个恶警手举大皮鞋拍她的头。他们还用用台球杆打她,用铜线扎她的后背。他们轮番地打,直打到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她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满脸是血,全身皮肤呈黑褐色。 后来他们把她拖上警车,押送到承德市大老虎沟看守所继续迫害,她绝食抗议,绝食第四天,开始给她灌食。由十几个刑事犯人把她按在椅子上,然后用大号螺丝刀撬开她的牙,用医院妇科用的扩宫器,扩住她的嘴,用大拇指粗的黑管子,狠劲往她的嗓子眼里插进去。一口玉米面粥灌下去,她的头就耷拉了,脸也青了,呛过去了,恶人害怕了,立刻把黑管子拔掉,好半天她才缓过来。 大约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龚凤兰血压为零,在医院抢救了三天,又送回看守所关押。迫害并没停止,看守所恶警把她绑在“死人床”,就是将一个人死死的捆绑在铁板床上,手铐在床帮上,灌食、拉、尿都在床上,每半个月松绑一天。此刑具是看守所长徐亚峰去外地“取经”学的。她绝食四个多月身体极度虚弱,法院在看守所非法开庭,判她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左右,牛圈子沟社区居委会的人以办户口为名把龚凤兰骗到居委会,后绑架到“转化班”,国保大队的卢峰和刘明成到法院办理了原来的“判三缓三”的撤缓手续,把龚凤兰送保定满城太行监狱。 (2)“熬鹰” 在监狱里,恶人用“熬鹰”的办法迫害龚凤兰。不让她睡觉,不许与别人接触,不许与任何人说话。 “熬鹰”达不到目的,就让她长时间坐小板凳。这小凳大约八厘米宽,高十厘米,长不足二十厘米。第二天,她开始绝食。绝食两天开始吐血,同时伴有高烧,血吐了两个多月才停。身体稍有好转,新的迫害又开始了。 他们把她关到地下室,潮湿的地面上只放了一张床。一只便桶放在墙角,散发着臭味,吃喝拉撒睡全在屋内,还有蚊虫叮咬。长期被困在这间潮湿、闷热、霉暗的屋子里。 到了冬天,又把她从地下室搬到二楼,阴冷的屋子,没有暖气,有一张床一个便桶。有窗户,可没有玻璃,半个月后,她的手、脚、脸都冻坏了。十二月份、一月份,经常冻得整夜睡不了觉。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双桥区国保大队的刘明成带领五、六个警察再次绑架了龚凤兰,在绑架过程中他们大打出手,龚凤兰全身多处瘀血、受伤,后被关押到承德县南山公园洗脑班。 6、营子区徐素霞遭受的摧残 营子区的徐素霞,以前多病缠身: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脑血栓后遗症,脖子大动脉肌肉囊肿,憋的上不来气,各种药都吃遍了,也不管用,炼法轮功没几个月,她的病就全都没有了踪影,从内心里无比感谢大法,感谢师父救了她。修炼后她按“真、善、忍”做好人,改掉了过去的毛病,完全变了一个人,这一点大家都非常认可。 (1)镇里办的所谓“学习班” 由于徐素霞身心受益,坚持修炼法轮功,镇派出所、街道的经常派人去家里骚扰。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她和镇里的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被拘押到镇里办的所谓“学习班”,在又脏又臭的地下室里,不透风、空气潮湿,衣服一会就湿透了。因为在里面炼功,又被矿区公安局拘留半个月,恶人给她戴上手铐逼迫她停止炼功,还动员怀孕的儿媳和妹妹用亲情迫使她放弃信仰。 (2)绑架、勒索、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徐素霞去北京上访,被抓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被交到矿区公安局,矿区公安局把她送到承德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警察又打又骂,在雪地里长时间站着,还往被子上浇凉水,徐素霞绝食抗议,恶警们就野蛮灌食,折磨了两个月,矿区公安局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放。 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矿区公安局的警察绑架了徐素霞,后来把她送到承德市看守所,十天后被送往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 (3)高阳劳教所强迫写“保证” 刚到劳教所,一个叫叶淑贤的中队长就让徐素霞写不炼功的“保证”,不写就扇嘴巴子,还穿皮鞋往徐素霞光着脚的脚趾上捻,往腿上踢,用皮鞋打脸,姓叶的前边打,其他的警察后边掐,用椅子腿压在脚背上,椅子上再坐两个人,就这样一直折磨到天黑。一个姓王的恶警拿电棍电她,电的她浑身发抖,脸嘴都打歪了,眼睛肿得看不清东西。之后恶警把徐素霞交到严管组,晚上罚站,站不稳就踢,直到夜里两点多才让睡觉 (4)多次电击、强制“转化” 八月二十二日中午姓梁的警察用电棍电徐素霞的胳膊,腿,手、脚,把手脚电的都是大泡,流黄水,胳膊腿上都是一道道的血印。 二十六日恶警又拷打徐素霞,打嘴巴子,打一会儿问一句,不“转化”就接着打,直到打累了才罢休。 十一月九日上午恶警把徐素霞带到一个小屋,戴上手铐,一个姓王和一个姓刘的俩恶警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又打又骂,电腿、胳膊、后背,折磨了两个小时,电的到处是伤,然后把徐素霞关进严管室,由三个人给她做“转化”,在做“转化”过程中,只许听,不许反驳,只要反驳就连踢带打,打得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 十一月十八日恶警又把徐素霞带到菜地边一个破旧的房子里,恶警让徐素霞蹲在床板上,两手分开铐在床板上不让动,上厕所得一次次打报告才让去,晚上不让睡觉。到二十日刘恶警说“你不“转化”,让我们在这陪你受罪,我得收拾收拾你出出气!”说着就用电棍电,电的徐素霞来回翻滚,全身颤抖。 (5)七大恶警之一:王志台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恶警王志台等人又把徐素霞铐在床板上蹲着,开始做“转化”,不“转化”就连踢带打,王恶警打人专打脑袋,徐素霞的头、脸都被打肿了,他又用脚踢身上,电棍电身上,身上已没有一块好地方了,都是青紫的。到十二月四日徐素霞绝食抗议,结果遭到更狠毒的折磨,姓叶的恶警揪着头发打,打完了王志台接着打,揪头发往墙上撞,打的伤上加伤,头一点也不敢动弹,疼痛难忍,绝食第四天他们给野蛮灌食,灌的是玉米咸粥,徐素霞已是无力挣扎。 十二月十二日上午恶警急忙打开徐素霞的手铐藏了起来,把屋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痕迹收拾掩盖起来,原来是徐素霞的儿媳和一个同修来探视她了,儿媳见婆婆这个样子大哭起来。 一天午饭后,王恶警叫人把徐素霞带到猪厂那边的一个小屋里,把她按在破床上双手铐起来,恶警拿起电棍又打又骂,浑身到处电,电的她来回翻滚,一下就喘不过气来,休克过去。 一天,王志台又对她大打出手,两腿夹着徐素霞的两肩左右开弓打脑袋,打累了就用皮鞋踢,一脚一脚的往身上踢,结果一脚踢在了徐素霞的腰部,痛得徐素霞当时就喘不上气了,脸色也变白了,脑袋也耷拉了,恶警才停止了打骂。 (6)恶人疯狂折磨徐素霞 十二月二十七日严管组的杨、李、叶等大队里的恶警又来迫害她,几个恶警象疯狗一样一起上来连踢带打,揪住头发打,恶警王志台也来了,又是踢、打,把脸打肿了,头发揪掉一地,又残酷的迫害了一阵子。在这小黑窝里经过一个多月的残酷迫害,徐素霞又是遍体鳞伤。 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恶警把徐素霞带到东楼的一个屋,还是板床、铐子,刑事犯白天黑天都看着,几个女警察也不走,王志台白天黑夜都不让她睡觉,晃一下都打,眼一眨也打,王志台还是左右开弓打脑袋,打得头晕目眩,天旋地转的,逼着“转化”。 一天夜里,她们把徐素霞的鞋和袜子脱掉,用电棍电脚心,电的她全身哆嗦,喘不上气来,恶警一看这样停止了电击。第二天晚上,张姓恶警和王志台等四名警察,两个刑事犯,三个帮教,一屋子人把徐素霞铐上,坐在板床上,让两腿伸直,用两块木板放在膝盖上面一块,下面一块,两恶警坐在板上,张姓女恶警还揪住徐素霞的脖领子,对着脸骂,打嘴巴子,掐脸,两手铐在床两边木板上,手背上压了木板,两人坐着使劲压,这样的残酷迫害,徐素霞也记不清又挨了多少次。 (7)承德市鹿栅子沟“转化班” 回到家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三天两头去骚扰,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六日,徐素霞又被“六一零”绑架到承德市鹿栅子沟“转化班”。半个月后,徐素霞绝食抗议,遭到野蛮灌食,结果把管子插到气管里,差点憋死,有一天徐素霞的亲戚去看她,她跟亲戚说了几句大法好的话,“六一零”的纪亚洲象疯了一样连喊带骂,把徐素霞带到地下室关了禁闭,小屋子里又潮又湿,满屋子蜘蛛网,纪亚洲到地下室看了看,骂了很多脏话。 一天,市“六一零”的李大庆对徐素霞大打出手,一把就把她拽倒在地,又踢又打,骂的很难听,拽着头发就拖,最后抓着头发使劲提着摔倒在地,又踢了两脚。头发掉下一堆。徐素霞对李大庆说:“这(被拽掉下来头发)是你打我的证据。” 九月十日纪亚洲把徐素霞叫到别的房间骗她说:“单位来人了,要把你送到省里学习班。”把徐素霞骗出房间后,他们赶快进屋把她保存的头发偷走。午饭后单位把徐素霞接回了家,结束了四个月的洗脑。 7、王忠被迫害得皮包骨、双目接近失明、听力下降 宽城县人民银行高级技工王忠,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劳教三年,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 (1)绑架、强制洗脑、勒索 二零零二年八月,单位要求炼法轮功的人对“天安门自焚伪案”写一点体会,王忠就把他所了解的“自焚伪案”疑点写了进去,领导找他谈话,说这样写不符合上边的意思,恐怕过不了关,让他从新写,他说他写的都是真实情况。 后来单位就把他写的东西电传到他们的上级银行,他被劫持到承德市的洗脑班(地址在承德市西大街鹿栅子沟)。前半个月的时候,家人及单位的同事杨志军做“转化”,后来,洗脑班的人就让他的家人回去了,之后给他戴上手铐,还打他的嘴巴,强行把他从二楼拖到一个无人使用的地下室,把双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四天四宿不停地给他念诬蔑大法的文章,也强迫他自己念,这样导致他血压升高,心律加快。 共迫害一个多月,家人被勒索现金五千多元,单位还被勒索二千元。参与迫害的人员有:单位行长段立新,纪检书记王克友,“六一零”的曹凤志、李小雷、纪亚洲,国保大队的高山、员学忠、胡某、鲁某等人。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左右,王忠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一星期后,他被送到了承德市洗脑班,家属被勒索八千元现金, 非法囚禁二十多天后,宽城县公安局副局长贾某,国保大队的高山,还有法制股徐某某,以及人民银行副行长王克友,又将王忠从承德市洗脑班劫往保定市高阳劳教所。一天没吃没喝,夜晚,王忠被关到高阳县看守所。第二天早晨,他们将王忠送往高阳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但是,送他的这群人不死心,晚上,王克友负责在宾馆看着王忠,贾某及高山等人开车出去活动。后来,高山骗王忠说回家了,结果,他们把车开到了高阳劳教所,这次劳教所把他留下来。 (2)在高阳劳教所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在高阳劳教所,王忠受到了残酷的折磨。二零零五年九月的一天,王忠被劳教所恶警王志台、李海民从三楼往院内拖,王志台一边拖,一边脱下自己的鞋打王忠的头和脸,李海民也恶狠狠地打王忠的嘴巴子,当时王忠的门牙就被打松动了,满嘴淌血。 恶警安排普通犯人二十四小时重点监控王忠,王忠受到恶警及在押犯人的虐待和侮辱,他们还不定期的搜身、翻行李、翻储藏室的东西。 在高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后的王忠,从满头的黑发已经变成了白发苍苍,而且体能素质明显下降。还出现过肚子浮肿、疼痛,胸部浮肿,一按一个坑等情况。 (3)邯郸市劳教所更加残酷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已经被迫害的变了样的王忠,又被高阳劳教所的中队长王国友、副队长王志台转送到邯郸市劳教所。在邯郸劳教所期间,王忠遭受了更加残酷的迫害。 刚到邯郸劳教所,王忠被非法关到“特教大队”(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在这里,被强制观看诬蔑大法的电视片,看后要求写感想。一帮被高压“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轮流做“转化”。恶警还指使犯人二十四小时监控他,吃饭、上厕所、睡觉都受到监视。 一次,一个叫高金利的恶警给他做“转化”,喝得醉醺醺的高金利脱下皮鞋打王忠的头部,用脚把他踹倒在地,还把热茶水倒进王忠的眼睛里,导致王忠的眼睛视力下降,几乎失明。恶警高志飞、刘潮波、李建明、姚建明、葛庆习、邢延生、王志明、佐涛、张文山都对王忠进行过迫害。 一个月后,王忠被转到“入教队”。几个月下来,王忠的身体支持不住了,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五十多斤,下降到七、八十斤,肚子瘪进去了,腰也直不起来了。 二零零六年九月份,王忠连续一个多月拉肚子,他吃什么拉什么,没遍数的去厕所,身体非常虚弱。可是,王忠有两次却因为上厕所集合站队晚一会儿,遭到恶警副队长张坤的拳打脚踢,王忠都被打到院内的花池中。 二零零七年八月下旬,王忠又被劫持到“特教大队”,一天夜里十点多钟,王忠被五名犯人(张新、王红军、杨再生、刘涛、胡运成)带到值班室的套间里,恶警葛庆习、王志明、高金利及五名犯人,把他的两腿绑上,然后扒光王忠的衣服,用电棍以及带刺的胶棒,轮流对王忠进行电击及殴打,还有人用烟头烫王忠的脖子和手背,电棍专门电击敏感部位,脚心、膝盖、大腿根部、肚脐、肛门、小便部位,王忠一度出现昏迷,就这样折磨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电棍没电了才罢手。 第二天,王忠的大腿肿的很粗很粗,肚脐、脚心、膝盖、肛门等处伤痕累累,很多地方都被电焦了。 三年的非法劳教一个原本身体健康、满面红光的好人,体重从一百五十多斤下降到八十多斤的皮包骨,双目接近失明,耳朵失聪,双腿膝盖以下麻木疼痛,有时走路吃力,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他的妻子整日以泪洗面,善良的好人遭到无理迫害,又无处伸冤,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4)长期骚扰、恐吓 二零一零年六月,他们单位的门卫告诉他说,行长办公室(时任行长刘永全)有人找他,其实是“六一零”和国保大队的人在等候,他们说三年劳教都没能“转化”你,现在我们找来河北省的专家“转化”你,四、五个人将他拽上车,把他拉到承德县非法囚禁近一个月的时间,也没有达到所谓专家的目的。在此期间,王忠曾被送往承德市劳教所和唐山市开平劳教所,但都因为体检不合格而被拒收。后来家属被勒索一万元现金才得以回家。 参与迫害王忠的人员,除文中提到的外,还有张荣誉、张卫、张玉申、张伟、何秀春、刘志伟。 8、证据不足,法院强判赵宝莉三年徒刑 赵宝莉五十多岁,是承德供电公司职工。一九九五年因身体不好,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她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身体健康了,家庭和睦了,人际关系融洽了,还乐于助人,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晚,赵宝莉在工作单位被承德市六一零、国安局、公安局不法人员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一年,赵宝莉在劳教所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1)一家三口遭绑架、抢劫二十万 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赵宝莉上夜班,市“六一零”负责人杨树增、公安局长刘胜、国保大队的杨九奎、刘明成等十多人,闯到赵宝莉的工作单位,未经过任何法律手续,把赵宝莉强行带走,并抢走她的笔记本电脑、挎包,包内有二千多元人民币现金和两部手机及三把家门钥匙。然后劫持到承德市公安局地下室非法关押四十五小时,并且不让吃饭,也不让睡觉,对赵宝莉进行非法审讯。 李明正在父母家伺候患脑血栓的父母,其父已是植物人的症状,其母亦患脑血栓后遗症。不法人员利用供电公司人员把李明骗至单位,当李明快到单位大门口时,突然几个自称公安人员的人冲上来,将李明按倒并劫持到一辆车里。 他们逼迫李明回家去打开了门。然后对赵家公开抢劫,抢走了大量的私人财产,包括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以及赵家所有的存折、银行卡等,共计二十一万多元。家中所有的手机、充电器、耳机,数码相机等一扫而光。随后把李明劫持到市公安局,非法关押二十四小时(未曾进食、休息),整夜非法审讯、威胁恐吓,企图以赵宝莉炼法轮功为借口,侵吞赵家的私人财产。 不仅如此,这些不法人员还于六日上午去平泉县供电局,强行将在那里上班的赵宝莉的女儿挟持到承德市内非法审讯并威胁。 (2)家人聘请律师,控告恶警 赵宝莉被绑架后,恶警在市公安局地下室非法连续审讯她两昼夜,也没有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所谓的“证据”,然后转至洗脑班迫害。恶警对她“转化”失败后,把她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家人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赵宝莉,并要求他们马上归还被抢走的钱和物,可是他们拒不放人、不归还抢劫的财物。还信口雌黄地说,那些钱都是法轮功的流动资金,要没收。 赵宝莉家人在二月中旬请了律师。在两位律师介入此案后,承德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公安局百般阻挠和刁难律师对赵宝莉的正常会见,又要录像,又要监视,还不断地对其家属施加压力,非法监听李明及赵宝莉父母的电话,非法监视赵宝莉的家及其父母的家,连李明的车都被跟踪,企图逼迫赵的家人退掉律师。 但赵宝莉家人没有放弃对承德市恶警的控告,尤其是赵宝莉的父亲,以前由于听信了中共的宣传,反对法轮功,通过这次赵宝莉的被绑架,老人家明白了共产党和法轮功到底谁是邪的、谁是正的。主动配合两位律师,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 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六一零”主任杨树增、市公安局的两个副局长、国保大队李北、张大鹏、毛爱军、宋晓峰、杜宝清等人。 承德市“六一零”和市公安局的人害怕了,于三月初退回了在赵家掠抢的所有存折和现金,可是杨树增并不甘心,又向赵宝莉的单位敲诈了五万元,并且当时承诺中共“两会”结束后释放赵宝莉。 可是杨树增明一套,暗一套,嘴上答应放人,暗地里却把赵宝莉的“案卷”三次递交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双桥区检察院曾两次驳回、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第三次由于“六一零”和市公安机关施压,在无增加新证据的情况下,检察院对赵宝莉提出起诉立案。 (3)法官及“公诉人”无话可说。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双桥区法院刑事庭在看守所会议室对赵宝莉进行非法庭审,赵宝莉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明确指出:赵宝莉的制作光盘和图片的行为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事实,相反赵宝莉经过修炼法轮功,自己的胃病、乳房疾病都痊愈了,修炼法轮功对其身心健康、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都有好处。如果法院要制裁赵宝莉,不是在制裁犯罪,而实际是在惩治有利于公民和社会的行为。起诉书认定的制作法轮功光盘和图片的事实,无论有或无,都不构成犯罪。 接着赵宝莉也有理有据的阐述自己无罪。 对此,作为“主审”法官的庭长宋一民、副庭长魏文奎、法官谭振及“公诉人”蔡继军都无话可说。 九月九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开庭时,国保大队的张大鹏、杜宝清、刘明成竟然出现在法院,尤其是张大鹏,还在开庭时把检察员蔡继军叫出法庭,教他怎么对付律师,但蔡继军面对律师的有理有据的有力辩护,仍然无话可说。在法庭上律师说,赵宝莉家里的神韵晚会光盘只是个文艺节目,你们法官和检察官不看文艺节目吗?它能对谁有危害呢?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谭振也无话可说。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四十五,承德市双桥区法院第三次对法轮功学员赵宝莉非法开庭,非法庭审共持续三个多小时, 最后,审判长说此案证据不足,还需继续调查,对赵宝莉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再次草草收场。 赵宝莉本应无罪释放,但是法院最终还是非法判赵宝莉有期徒刑三年。送到河北女子监狱关押。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