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呼玛县妇女色桂荣,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晚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韩家园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呼玛县看守所。 色桂荣,女,五十三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她一直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曾四次遭中共警察绑架,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受摧残折磨。以下是色桂荣遭迫害经历。 被诬判四年 遭黑龙江女监摧残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韩家园公安局一伙恶警突然非法闯入色桂荣家中,非法抓捕并抄家,这天晚上同时被绑架的韩家园法轮功学员还有李雅茹、赵培金、桑美荣、雷清霞、夏秀梅、邵丽华、薄立伟等十位法轮功学员。 在十八站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色桂荣睡的是冰凉的土炕,每天被逼坐十多个小时的冷炕,不让活动。她还被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副局长刘亚洲、大兴安岭地区国保局马荃和韩家园刑警大队韩朝等刑讯逼供,恶警们常常晚上九点后提审,绑铁椅子、不让睡觉。 酷刑演示:铁椅子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呼玛县法庭对色桂荣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官李恒江称此案不公开审理,经辩护律师严正抗议,才不得不公开审理,但是,却将法庭临时设在韩家园林业公安局看守所的会议室,还不允许旁听者进屋,只能在走廊旁听,还把门紧紧地关上。在非法开庭过程中,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当庭指出办案警察韩朝等人对他们采取刑讯逼供、暴打、酷刑等迫害,法官和公诉人等无动于衷,色桂荣当庭问法官:“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有错吗?”法官打断她的话,不让她讲。 酷刑演示:暴打 |
色桂荣后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十点钟,被韩家园公安局韩朝、韩朝的妻子董杰、韩家园看守所的副所长、胡某等十多个恶警劫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色桂荣一直在折磨迫害中煎熬,受尽了恶警和包夹的侮辱、轰炸和严码等等迫害。色桂荣不放弃信仰,恶警、包夹们就整天逼迫她坐着小板凳“码”着迫害,不许与任何人交谈,不许闭眼睛,不许看窗外。她还被强迫奴工劳动,被折磨的心力交瘁,身心遭受很大摧残。 五次被绑架 长期被骚扰 色桂荣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不愿意做家务、带孩子,丈夫每日干活很累,下班后还要做饭、照顾三个女儿。色桂荣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大法去做,体谅丈夫,照顾孩子,家人看到了色桂荣身心的变化,都非常支持她修炼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色桂荣坚持“真善忍”信仰,先后四次遭警察绑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色桂荣被警察绑架到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色桂荣被韩家园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在韩家园看守所近一个月,被逼洗脑、逼做苦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韩家园公安局、韩家园派出所、社区等恶人闯入色桂荣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至十八站看守所和韩家园看守所,后将她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色桂荣再次遭绑架。 在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十四年中,韩家园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新兴派出所的恶警们时不时的对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进行骚扰,每逢所谓敏感日,更是蹲坑、监视、恐吓、骚扰,甚至绑架、抄家。 相关责任人: 大兴安岭区号:0457 邮编:165100 职 务 姓 名 警号 电话号码 一、大兴安岭地区韩家园公安局 局 长 刘亚友 13359621688
副局长 刘剑波 13504560007 副局长 薛科久 0457-3534620 3534618 国保大队长宋雨 3534622 内 勤 董群 13304570877 韩家园刑警队韩朝、董杰3534625 韩家园公安局办公电话号码 政委室 3534617 局长室 3534616 副局长 3534618 副局长 3534619 副局长 3534620 副局长 3534621 公安局刑警队3534625 公安局办公室3534622 公安局办公室3534621 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局看守所 所长 宁英伟 0457-3534623 0457-3534833 韩家园看守所的副所长、胡某等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 副所长 王延朋 142658 0457-3532919 副所长 徐瑾光 142671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鄂立民 142679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刘瑞宏 142605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王 峰 142685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冯路通 142610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孙庆龙 142657 0457-3532919 内 勤 周丽新 142574 0457-3532919(女) 韩家园林业局政法委 书记室 3534501 35345137 办公室 3534503 法律顾问 3534523 韩家园六一零聂守江 3534513(办)13504560090 (手机) 韩家园政法委书记刘利民 3534501(办)13846566657(手机) 二、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法院(区号:0457 邮编:165100) 电话:3500098 3513431 邮箱:hmfy@163.com 呼玛县法院
1、呼玛县法院邪党组书记、院长王卓领 王卓领3431495(办)13904574886(手机) 2、呼玛法院副院长鞠占海、 4、呼玛县法院李恒江 3、呼玛县法院邢政
呼玛县法院办公电话号码 院长室: 3517766 副院长室: 3513907 副院长室: 3515034 纪检组: 3513431 办公室: 3513290 政工科: 3516112 民事一庭: 3515087 民事一庭: 3516102 民事二庭: 3516117 刑事庭 3516113 行政庭: 3516120 立案庭: 3515573 立案庭: 3516101 审监庭: 3516115 执行局: 3513305 执行局: 3516106 呼玛县检察院办公电话: 举报中心: 3512000 检察长室: 3513703 副检察长室:3513264 办公室: 3513952 张志钢,男,40多岁,呼玛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法庭对色桂荣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时,恶公诉人张志钢在法庭上念了一个来小时的文稿,文中大多是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邪恶之词。 宋 宇,手机号码:13384577999 呼玛县委政法委 王利庆3500221(办)13845717988(手机) 刘伟平3517766(办)13804842176(手机) 曹玉明3515990(办)15804570333(手机) 王开军2500133(办)13945700953(手机) 商东奎3500219(办)13904570380(手机) 王景立3500219(办)13845710178(手机) 刘翠华3500220(办)13904576706(手机) 张晶淼3500220(办)13039910818(手机) 张新战3500217(办)13845790818(手机) 钟 实3500218(办)13845790388(手机) 刘世秋3500218(办)13904570616(手机) 办公室 刘翠华3500220(办)13904576706(手机) 张晶淼3500220(办)13039910818(手机) 综治办 张新战3500217(办)13845790818(手机) 呼玛县公安局 3513740(办) 呼玛县看守所 三、1、大兴安岭地区国保局马荃 13846595190 2、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邪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亚州 刘亚州2126898(办)18904579999(手机)
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局长兼邪党书记凌清范,一直参与整个大兴安岭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凌清范2730577(办)13504567117(手机)
4、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副局长李伟 李伟2133600(办)13904577000(手机)
5、黑龙江省公安厅姓王的网特(男,50多岁) 6、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政法委 刘之平 3610406(办)13904575720(手机) 公安局局长衣达文 3613306(办)13845714699(手机) 塔河县十八站看守所 十八站林业公安局 274630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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