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承德市冯营子村法轮功学员左守刚(男)在唐山冀东监狱被迫害的肝硬化一年余,其家人办理保外就医,遭到各方百般推脱。目前,左守刚的家属还在焦急的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中等待着重病的左守刚回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家人接到消息:左守刚在唐山冀东监狱被迫害的已显肝硬化。焦急的家人找到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向监狱要求放人,但国保大队和狱方都以各种借口百般推脱。就这样,左守刚又在病痛中被折磨了一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家人接到左守刚的电话,要求见面。五月十六日下午,家人在接见日探望左守刚时,左守刚全身严重浮肿,并希望家人通过监狱办理保外就医。第二天,左守刚家属找到冀东监狱一支队监区长贾艳秋,询问左守刚的身体情况能否办理保外就医,贾艳秋并不直接回答家属的问题,反而说起国家给犯人的医疗费相当少,有的犯人都是监狱警察自己掏腰包给他们治病。整个谈话过程中,贾艳秋多次提到监狱警察出钱帮犯人治病,其实是在暗示家属给他们送钱。 家属表示:左守刚炼法轮功没有犯罪,根本不应该被关在监狱,是你们强行把他绑架来并留在这里,他在家里正常学炼法轮功根本就不会生病,原来的病都炼好了,是被强行留在这里后身体状况才下降到这种程度。如果左守刚在病情如此严重的情况下都不能办理保外就医,家属就只能请律师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家属不放心左守刚的病情,再次来到冀东监狱。当天左守刚被监狱人员安排去冀东分局医院检查,家属询问郭姓队长左守刚的病情,郭回答:“还是原来检查的病,肝硬化。”家属想要一份左守刚的医院检查病历单,狱方却只是让家属将病历单抄录下来。对于左守刚的病情究竟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监狱方也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只是说:“保外就医条件不是我们说的算,要看医院说是否够条件……有些事你们要到该问的地方去问,有些问题人家会给你解释的。你比如说,这些事情你应该去找律师,让律师给你解释解释。”这是监狱方的说辞,其实话语言谈中已经透露出了左守刚的病情还达不到保外就医的要求,事实上左的病情按照法律完全符合保外就医的标准了。 面对狱方的推脱,家属无奈只得回到承德,商议后决定去找当时绑架左守刚的国保大队警察刘明成。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左守刚的家属来到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等了两个小时都没见刘明成出现,却碰到了同时参与绑架左守刚的时任国保大队队长、现任双桥分局局长的杨久奎。家属向其反应左守刚病情,给其看了在冀东监狱抄录的病历。杨回答:“现在这些事情不归我们管。”家属向杨久奎询问刘明成的电话号码,希望可以找到刘明成。杨听到这些,口中骂骂咧咧的喊:“我凭什么告诉你们。你算什么。”家属平静地说:“你是一个警察,说话有点素质。”杨听后面露窘态,不好意思再说。家属又要求杨给刘明成打电话,刘明成得知情况后在电话中说:“我在外面执勤,这几天不上班。”家属无奈只好回家。 第二天早晨,家属又到双桥分局找刘明成。走到门口时问门卫刘在不在,门卫给刘打了电话,家属在电话中要求与刘见面,刘问:“电话里不能说吗?”家属回答:“电话里说不清,我去你办公室说吧。”刘说:“不用,我下楼找你们吧。”见面后,家属让刘明成看左守刚的手抄病历,说:“他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在家里没出现这么严重的病况,被你们绑架后身体才出现了严重的病况。如果左守刚在监狱中被迫害期间出现了什么情况,我们家属只能找你。本身左守刚就没犯罪,国家宪法哪条规定说法轮功有罪?左守刚如果出现什么不测,你们每一个参与迫害的人都难逃责任!” 刘明成听后表现出“惊恐”的样子,对左守刚的儿子说:“这是上级的指示,我们属于执行者。你还年轻,就算是针对我,我这么大岁数了,你这样做不值得。”左守刚的家属不想再和刘明成纠缠,打算离开,刘表面上假意亲自送家属离开,实则想通过给家属出主意的方式推脱责任:“这些事已经不归我们管了,归你们开发区管,你们要自己按照病例写一个保外就医的申请,同时再保证左守刚不炼(法轮功)了,让开发区签字。如果开发区需要双桥区签字的话可以来找我。”又悄悄对左守刚的儿子说:“法院对你父亲判决的时候本应该按照‘正常’流程,没想到你们请了律师,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判那么重的。”当时左守刚被非法庭审时,家属按照法律程序请了律师做辩护,却被中共的所谓“执法人员”变成了加重迫害的理由。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刘明成或许是在与左守刚家属频繁见面的压力下,通过村委会主动联系到左守刚儿子,双方在村委会见面后,刘明成对左守刚的儿子说:“我们已经请示了我们的上级,上级说需要家属写一个保外就医申请,先找村委会盖章同意。”因家属不明白整个流程,第二天又特意去国保找刘问清楚,刘说村委会盖章后再找司法所盖章同意。家属又去司法局问情况,司法局说必须先有镇司法所的盖章同意,我们才能给盖章。家属又找到镇司法所,而镇司法所根本就没有人,不能盖章。家属之后又去过两次,依然没人。家属经过详细打听,才知道镇司法所的员工基本是不上班的,根本找不到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承德市冯营子村法轮功学员左守刚被承德市双桥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久奎(时任)、刘明成伙同冯营子派出所杨哲和冯营子村王志军绑架。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对左守刚非法开庭。律师为左守刚做辩护时指出:“整个案件的过程都是相互矛盾的,证词不够,不属实。左守刚在八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中共出示所谓逮捕证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关押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大案件两个月就应该到法院),而左守刚却在双丰寺看守所被关押了五个月才到法院开庭,公安局和检察院都对此案构成犯罪。” 可判决之后的五个月,左守刚家属都没有接到左手刚的判决通知书。法院面对律师义正词严的辩护理屈词穷,但拒不放人,硬将左守刚送至河北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国保大队警察刘明成手机:1360314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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