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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转变人的观念 才能真正在法上
文/吉林地区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七月二十三日那天,乡里综治办主任找我让我到新上任(主谋迫害法轮功的)的书记办公室,当时我心里很清楚,就是信仰法轮功的事,我没搭理他,他就走了。过了一会,我去了新上任书记的办公室,他问我妹妹(同修)的电话,说以后便于联系,我带着怕心(因他是政法委调来的)给他讲了点真相。事后他非常生气,然后把我报到610,说我做宣传(十年来乡里一直没向上报我),当时我想报就报吧,既然学了就不怕。第二天,我见到他冷酷的面孔,不屑一顾的样子,我想人咋这么难救,没有往深想。

第三天,有个同事告诉我,这个书记在全村干部和村书记会上下令,各村必须人人都签“承诺卡”,否则拿村书记是问。并且态度非常强硬,并找到乡邪党书记和我的所长,说我如何顽固等等,紧接着我就听他让派出所所长给610打电话,说关于我们乡学法轮功的人数报的少,要从新报……当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哎呀,这不要害众生吗?前任领导明真相,关于签“承诺卡”的事是应付过去的,这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坐在办公室开始向内找,当时对综治办主任怨恨不满,同时又带着怕心跟那个领导讲真相,这哪在法上啊!完全用了人的观念对待这件事,自责的不行,师父一句法打進我的脑子:“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1],我想还得跟他讲真相,一定要把这个生命救了,师父说:“恶人的表现,那是邪恶在后面撑着干的。你们老是把眼睛看在表面上这个人怎么这么坏呀,这个人怎么这么邪恶呀、这个恶警怎么怎么样啊,这个人表现的怎么这么没理性啊,总是盯在表面这儿。”[2]“所以眼睛不要老是盯在表面上的人,解决那些背后的因素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使形势发生变化,才能使人发生变化。”[2]我顿时对综治办主任不怨恨了,对那个书记不感到不可理喻了,在心里默默铲除操控这两人背后的邪恶生命,不让他们对佛法和世人犯罪,当时面对面给他讲真相已不可行了,我决定写信给他讲真相,心想我一定要救他。

回到家后,我把这几天发生的事说给了同修,同修让我把书先转移,我也想万一来家翻书……,我送了一兜子后,我就不送了,总感到不在法上,我就想,前几天切磋的是要转变人认识法的状态。那在这个问题上我要怎么认识呀?那把书送走是师父所要的?还是留在家里是师父所要的?答案是:留在家里是师父所要的;那邪恶来家翻书是师父所要的?还是它根本就不应该来是师父所要的?答案是后者。那为什么会有要被迫害的想法呢?不就是因为觉得自己有执著,没做好吗?但这种思维逻辑不正是旧势力的想法吗?无论我修的如何,师父的法是不变不动的,法的标准是不变的,法中没有迫害,师父不承认这一切,那这一切就应该没有,一件事该不该发生,不是以我修炼的状态决定的,是以正法的需要来决定的。一切都是以正法的需要与师父所要的为最大。认识到这些之后,我的心豁然开朗,我转变了以前用人的观念思考问题的思维。观念转变了,能在法上思考问题了,心里踏实了,把送走的书又拿回来了。

在同修的帮助下,我们带着一定要救了他的强大正念,给那个书记写了一封真相信,在送信的时候心不自觉的怦怦跳,那张严肃的面孔在眼前浮现,心想再难也要救他,救众生是圆容师父要的,同时把自己摆在法中。“你正念足了,谁要敢做什么,那咱们在理上,师父什么都能解决。”[2]心里底气很足,送完信,就求师父帮助我解体他背后的邪恶生命与因素,让这个生命得救。给过信后,那个书记没再找我,我也没受到其它任何干扰,后来见面他对我也很客气,我想从他心灵深处明白了真相,他一定能得救。

通过这件事,我对师父说的“难行能行”[3]和师父讲的:“你们不改变常人那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人的理,你们就退不掉人的表面这层壳,就无法圆满。”[4]又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我深深的感到只有转变人的观念,才能真正在法上,一个真正在法上的生命,才能不受旧宇宙理的制约。我们不仅安全,还能真正救了众生,宇宙大法的庄严与神圣才能展现!正如师父在《警言》中教诲我们的:“如果你们人人都能从内心认识到法,那才是威力无边的法的体现──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十年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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