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继米易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周开琼因昧着良心诬判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遭恶报患乳腺癌之后,米易县又一个迫害法轮功的法官遭恶报患癌症毙命,他就是米易县法院院长唐良宏。 唐良宏,男,一九六二年出生,任撒莲乡恶党书记及米易县法院院长期间,跟随中共恶党及江泽民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唐良宏患肝癌,于二零一二年年底死亡,年仅五十岁。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恶党及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掌握的整部国家机器悍然发动了这场对全国亿万法轮功炼功群众的血腥迫害和疯狂迫害。唐良宏曾经担任米易县撒莲乡恶党书记和米易县法院院长,积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行。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的真正性命双修功法。法轮功修炼者有很高的心性标准,从做一个好人做起,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求名不求利,做事先考虑别人,发生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法轮功是真正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好功法。 修炼者通过修炼法轮功,普遍告别了疾病和痛苦,得到了身体的健康;大法直指人心,使修炼者的思想得以净化、道德得以回升,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对社会的稳定、治安状况的好转和两个文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正面作用。 大法洪传,米易县撒莲乡是受益最大的地区之一。仅举两例:撒莲乡三大队一直缺水,特别是旱季,庄稼无水浇灌歉收,甚至无收。过去,农民为了争水灌地,吵嘴打架的事经常发生,甚至出现过伤人的事件。一九九六年,三大队有三十五位农民修炼法轮功后,他们想问题做事情都先为别人考虑,缺水的季节,他们主动让其他农民先放水灌地,他们后灌。从此再也没有发生为争水打架的事了。 一九九八年发生特大洪灾,撒莲拖长河沟路段的公路上淤泥积了二尺多深,多辆汽车、摩托车翻在沟下面,有的陷在淤泥中,不能前行,也不能后退。电话告知养路段,他们忙抢修国道公路;告知政府,他们没有这笔经费。附近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知道后,自动带上工具用了八、九个小时,将公路上的淤泥全部清理,使车辆得以顺利通行。法轮功学员的善行义举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高度评价,无不赞誉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 作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的唐良宏,无视法轮功给撒莲人民和社会带来巨大好处,跟随江氏集团,昧着良心诋毁、抹黑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功法,残酷迫害这样一群修心向善,一心为他人着想的法轮功学员。 一.唐良宏任撒莲乡恶党书记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唐良宏任撒莲乡恶党书记,正是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高峰,为了实现江泽民“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目的,唐良宏不遗余力,成立了以恶党副书记何富强、副乡长陶云春及武装部长、治安员等组成撒莲乡“六一零”(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办公室,把对法轮功的迫害作为全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撒莲乡法轮功学员有二百多人次遭暴力洗脑;二百多人次遭绑架、抄家、关押;十二人被非法劳教;五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单位开除;三百多人次遭到经济勒索,金额达二十多万元。 1、办洗脑班,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 唐良宏指挥乡“六一零”多次办洗脑班,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尤其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和二零零零年七月两次全乡性的洗脑班。乡“六一零”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由打手专门监管,随意打骂,法轮功学员完全失去人身自。白天,强迫法轮功学员扫街、冲厕所、清除街上所有的垃圾、装卸车等脏活累活,晚上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强行洗脑。 “六一零”私设公堂,私设刑法,对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警棍电击、电线当鞭子抽打、脚踏、打耳光、罚跑步、罚站、不准睡觉等手段暴力“转化”,强迫表态不炼功,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当法轮功学员提出抗议,乡“六一零”头目何富强威胁说:“上面有规定,打死几个(法轮功学员)都不算犯法”。一位老年大法弟子以绝食抗议恶党的迫害,另一个“六一零”头目周从贵将这位已经绝食六天,没有力气站起来的老年人踢倒在地,当场昏过去。 据不完全统计,撒莲乡法轮功学员先后有二百多人次遭到暴力洗脑,法轮功学员做好人的权利被各级“六一零”给剥夺了。 2、唐良宏指使撒莲乡“六一零”人员伙同国保大队警察暴力剥夺公民的上访的权利 自九九年七月以来,中共恶党利用掌握的国家机器,开足马力迫害法轮功,靠造谣和谎言抹黑法轮功和大法师父,靠暴力禁止群众修炼法轮功,靠强权改变群众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澄清事实,讨回公道,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说明真相,是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是,公检法司、“六一零”、政法委对上访法轮功学员以“进京滋事,扰乱治安”为借口,肆意抓捕、关押、罚款、酷刑折磨,甚至判刑、劳教。 唐良宏专门抽出撒莲乡副书记何富强、副乡长周从贵、陶云春及工作人员白廷飞、陈林平等人积极配合国保警察绑架、迫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撒莲乡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有:苏丽娟一次、何明珍二次、何明菊二次、王元品二次、刘长会二次、周盛会二次、马铃二次、罗江平一次、文福品一次、廖国美二次、江从猛二次、曾平兰一次、王美二次、曾平阳父子、陈朝英夫妇等二十六人次之多。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到驻京办人员搜身,抢走法轮功学员所带的大法书及所有钱财;遭到恶警的打骂、侮辱、冷冻、戴手铐、不给饭吃、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并遭非法审讯、非法关押,强行收取生活费;被政保科非法罚款每人每次至少二百元;被乡“六一零”洗脑、劳役,强行罚款、勒索“保证金”数万元。因进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坚持真善忍信仰,刘长会、苏丽娟等被非法劳教。苏丽娟被单位开除,一九九九年的工资、奖金全扣。 3、唐良宏指使撒莲乡“六一零”人员伙同国保大队疯狂绑架迫害本乡法轮功学员。 比较典型的有: 1)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罗江平、王美、马玲(化名)、王元品、廖国美、陈朝英、曾国仲、庄福仙、余友琼等三十二名撒莲法轮功学员在本乡三大队九队集体学法,撒莲乡“六一零”人员白廷飞、陈林平等伙同政保科向金发、柴发祥等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乡政府迫害,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男女老少关在一间屋里,二十四小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被强迫罚站、非法审讯,暴力洗脑。被乡政府每人罚款一百元,其他人放回家,罗江平、王美、马玲、王元品、廖国美、庄福仙等人被向金发等恶警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每人被政保科罚款二百元、勒索生活费一百五十元。其间,庄福仙的丈夫在家死亡,需要办理后事,经再三要求,被国保警察勒索二百元,于五月十三日才将庄福仙回家。 2)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米易县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撒莲乡拖长河沟一僻静处集体学法,被撒莲乡“六一零”人员和县“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包围、殴打,马玲、曾国仲、白朝霞、罗江平、曾世华、余友琼、王元品、张洪英、庄德林、李银奇、张正焕、周盛会、宋成会、曾平兰、胡兴玉等二十多名大法学员被绑架到公安局,胡兴玉等七人被“教育”放回家,其余人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曾国仲、白朝霞、曾世华、余友琼、曾平兰、马玲等被政保科非法关押一个月,罗江平被关押三十六天,强迫每人交罚款二百元和生活费。王元品、张洪英、庄德林、李银奇、张正焕、周盛会、宋成会等人被非法关押六个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米易县法院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刑:周盛会八年、张红英四年、张正焕四年、庄德林三年半、李银奇三年半、王元品三年半、宋成会四年。 罗江平于六月二十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期间,撒莲乡“六一零”人员陶迎春、白廷飞、陈林平、唐礼华带领一帮黑打手,共二十几人,闯入罗江平家恐吓其妻子和女儿,抢走罗江平家的大彩电一台,年仅十岁的女儿吓得惊叫,罗江平的妻子质问他们,不许他们抢东西,被乡长陶迎春扭着手臂,手臂发青。 罗江平的四弟赶来制止陶的恶行,被打手们围攻、恐吓。 3)面对中共恶党和米易“六一零”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世人被恶党的谎言蒙蔽的太深,米易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全县大范围的曝光恶党迫害法轮功真相。米易“六一零”气急败坏的调集公检法司和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县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查找资料的来源,查清挂横幅、贴真相标语的人员。唐良宏派出乡“六一零”人员杨乡长、白廷飞、唐礼华、陶迎春、陈林平等人伙同政保科恶警周林,向金发,柴发祥,廖红兵等恶警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先后有五十多名撒莲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乡政府非法审讯。廖国美、何明珍、王美、何明菊、马玲、白廷先、江从猛、曾平兰、罗江平、曾元芳、李会琼、陈朝英、黄明福等人又被劫持到公安局政保科,吊铐在政保科楼道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寒风刺骨。又被向金发、周林等恶警刑讯逼供。黄明福、陈朝英夫妇俩被吊铐一天一夜,非法罚款四百元;白廷先被吊铐四天三夜,罚款二百元;廖国美被吊铐两天一夜,罚款二百元;曾元芳被吊铐一天一夜,罚款二百元;王美被吊铐两天一夜,罚款二百元;何明珍被吊铐五天五夜。罚款二百元;何明菊被吊铐五天五夜,罚款二百元;马玲被吊铐三天两夜,又关进看守所七个月;江从猛被吊铐三天两夜,又关进看守所七个月;罗江平被吊铐二天二夜,又被关押十一个月。何明珍、何明菊、马玲、江从猛被非法劳教,李会琼被非法判刑四年、罗江平被非法判刑五年。 4)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撒莲乡“六一零”人员陶春云带领一帮人闯入陈朝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陈朝英全部大法书和师父的讲法录音带、炼功带等,抢走了现金二千九百元。陈朝英夫妻俩被绑架到乡政府,遭到陶春云、唐礼华及一帮打手的毒打,强迫干重体力活。劳动之余又遭罚站、长跑、站军姿、烈日下暴晒。在这期间,陶春云等一帮恶人再次闯入陈朝英家,抢走(陈朝英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一台大彩电、两头大肥猪。陈朝英夫妇被非法关押九天,儿女们想方设法凑够二千元交给乡政府,才放他们回家, 5)二零零一年八月,王美被撒莲乡和政保科向金发、周林等人非法抄家,王美被它们绑架到公安局,用手铐铐在二楼铁栏杆上一天两夜不给饭吃,又把王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美被非法劳教二年,政保科廖红兵、柴发祥押送到劳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给饭吃。廖、柴还侵吞了家里给王美的三百九十元钱。在成都转运站体检时,王美的身体不合格,劳教所不收,他们通过卑鄙手段强行将她送进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 6)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中共恶党召开十六大前夕,米易的县、乡、村邪恶机构受“六一零”指使,企图将刘长会抓到公安局再次迫害,刘长会被迫流离失所八个多月。家人不断遭到恐吓、骚扰,刘长会维持一家人生活的百货店被迫关门,经济损失四千多元。 7)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徐天福因发真相资料遭绑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米易县法院对徐天福非法判刑九年,徐天福被强行劫持到四川德阳监狱遭受迫害。 8)二零零三年八月,何明菊与老伴和自家的五妹在摆龙门阵(唠嗑),乡“六一零”的夫成龙带来了几个便衣警察,有一个是丙谷派出所姓丁的小伙子,进门就抄家,抢走两本《转法轮》,十一盒法轮功教功录像带和炼功磁带。把他们三人绑架到乡政府说他们在一起炼功、集会、在串联。被非法审问、强迫签字。何明菊因说了一句法轮大法是正法,一个警察走过来,狠狠打了何明菊两个耳光。 9)撒莲乡法轮功学员邓昌兰三次被乡“六一零”绑架:二零零三年腊月邓昌兰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法交流,被撒莲乡“六一零”知道了,伙同国保警察抓走了四个法轮功学员。当邓昌兰从外面回家时,刚要到家,邻居告诉她:警察到你家三次了,这会儿正在你家抄家,你不要回去了。等警察走后邓昌兰回家一看,师父的法像和所有的大法书籍都被抄走了,邓昌兰放在香炉下的五十元钱也被抢走了。没等几天恶警又来抓邓昌兰,邓昌兰被迫流离失所四个月后才回家。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国保大队的杨梓华、李雪松等四个人闯入邓昌兰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和真相资料,把邓昌兰铐到米易县丙谷派出所,逼问邓昌兰真相资料是从哪里来的,用手铐铐了一天一夜。二零零五年十二月15 日,四川省冬旅会在米易开现场会,从早上起,米易进城的各条通道、路口都布满了岗哨,安宁桥头有七、八人把守,戒备森严。各村的村长队长参与守候,不准法轮功学员上街。恶人在街上发现法轮功学员邓昌兰,就在街上把邓昌兰抓捕,随后抄家,抄走了属于邓昌兰私人的东西。 4、唐良宏任撒莲乡恶党书记期间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1)刘长会,女,四十多岁,家住撒莲乡三大队八队。刘长会被绑架、关押三次,强迫进洗脑班一次、流离失所八个多月,经济损失六千多元。二零零零年一月中旬刘长会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遭绑架,在攀枝花驻京办刘长会的衣服、鞋、现金全部被抢走,押回米易在看守所关押了七十多天,其间遭到看守所恶警吴学明、刘狱警、黑狱警等人的残酷迫害,双手对铐,双脚铐三十多斤重的脚镣十五天、后又被一只手反拧,卡住脖子将头猛撞墙,头和脸都撞出血,用电击脚,严冬用冷水泼湿衣服冷的直打抖。二零零零年八月刘长会被非法劳教二年。 2)何明珍,女,五十多岁,家住撒莲乡平阳村十队。何明珍被绑架、关押十次,被勒索二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因何明珍上访和参加集体学法,其丈夫两次被单位扣工资,在恶人的教唆下丈夫离婚,一个家庭被拆散。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撒莲乡“六一零”人员和政保科恶警向金发等人闯入何明珍家,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公安局铐在栏杆约七十个小时后,关押两个月,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被公安局判劳教二年,由政保科恶警柴发祥,廖红兵等人押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路途中恶警不让吃饭、喝水,侵吞了何明珍等人的一千二百元钱。到楠木寺劳教所,体验不合格拒收,带回米易后又被非法关押了二个月,这过程中被恶警残酷地折磨。 3)何明菊,女,四十多岁,家住撒莲乡平阳村。何明菊被非法关押六次,身体遭到残酷摧残,被抢劫、勒索现金三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四月,何明菊、何明菊的丈夫、女儿、女婿同时遭公安局关押,当年种的三亩多早市蔬菜正是收获的时候,因无人管理、无人采摘出售,最后全部干死,造成经济损失近四万多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何明菊被撒莲乡“六一零”头目何福祥带八、九个人绑架到乡政府洗脑班,一进门就罚站、挨打,由十多个打手押着,强迫奴役,罚站在太阳坝里暴晒,站军姿、跑步,跑圈,何明菊遭恶人毒打三次,耳朵差点被打残。面对残酷迫害,何明菊等绝食抗议,绝食第八天何明菊已经有气无力,皮包骨头,唐良宏之流叫其子女代替写了保证书交了二千元罚款,才将何明菊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在撒莲平阳村五福桥下,被乡“六一零”人员唐礼华伙同政保科李雪松绑架到公安局被铐在政保科走廊的栏杆上五天五夜,不给饭吃,不准睡觉,天下着小雨,北风吹着,身体被冻得发抖,后被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其间,何明菊被管教恶警罚戴手铐十七天,罚站、顶墙、泼冷水,刑讯逼供。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因何明菊身体被迫害的很虚弱,于是判监外执行。 4)王美,女,四十多岁,家住撒莲乡三大队。王美被非法关押八次,遭到刑讯逼供,身体受到严重摧残,被抢劫、罚款、勒索现金二千一百二十多元。二零零一年八月,撒莲乡“六一零”人员伙同政保科向金发、周林等人闯入王美家,非法抄家,被绑架到公安局,用手铐铐在二楼铁栏杆上一天两夜不给饭吃,不准睡觉,后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美被非法劳教二年,政保科廖红兵、柴发祥押送到劳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给饭吃。廖柴还侵吞了家里给王美的三百九十元钱。在成都转运站体检时,王美的身体不合格,劳教所不收,他们通过卑鄙手段强行将她送进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 5)徐天福,男,五十多岁,米易县撒莲乡三大队农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王元品、周盛会等人在徐天福家炼功,突然闯进几个警察,以政保科恶警周林为首抢走了徐天福的录音机和炼功带。第二天,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撒莲乡“六一零”人员白廷飞、陈小平到徐天福家,对徐天福说:“你收拾简单行李到县上住几天”,将徐天福骗到乡政府后,当天就劫持到米易看守所关押迫害四十三天,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徐天福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徐天福被劫持到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得以回家。 6)马玲(化名),女,家住撒莲乡。马玲遭绑架关押五次,被敲诈勒索一千二百多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马玲发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三月,政保科的向金发、周林伙同撒莲乡“六一零”不法人员威胁恐吓逼迫家人交二百元罚款。这伙人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对马玲抄家,抄到真相资料,于是将马玲绑架到国保大队,被恶警向金发吊铐在铁栏杆上三天两夜,站不直、蹲不下,十分痛苦,不给饭吃不给水喝。随后把马玲关进看守所关押,其间,遭到恶警林海、赫狱警、刘启朝、周林、廖红兵等人毒打、顶墙、戴手铐等折磨。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马玲被米易公安局被非法劳教二年,由廖红兵、柴发祥押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在车上马玲等法轮功学员被廖红兵、柴发祥戴手铐,一天一夜不给饭吃。在转运站体检,马玲的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廖红兵等用金钱买通劳教所,将马玲强行留在劳教所遭受迫害。 7)苏丽娟,女,四十多岁,家住米易县撒莲乡。苏丽娟因参加集体学法及进京上访遭绑架,关押三次,被抢劫、勒索千元以上,扣发一九九九年全年的工资奖金,被单位开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米易政保科警察廖红兵、柴发祥伙同撒莲乡政府的何富强、唐礼华、夫成龙等非法闯入苏丽娟家,从家中将苏丽娟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强行收取生活费二百二十五元。其间,苏丽娟被反复提审,每次审讯都采用恐吓、威胁、刑讯逼供,多次遭到辱骂、打耳光、拳打脚踢。当时政保科副科长廖红兵因得不到她想要的东西,狠狠的打苏丽娟一耳光,骂着叫苏丽娟去死。看守所的吴学明、朱成龙、林海等体罚苏丽娟蹲马步、顶墙、不准睡觉、罚站通宵,把头推去撞墙,双手高举贴在墙上,戴手铐。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苏丽娟被劫持到楠木寺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8)江从猛,男,六十多岁,撒莲乡人。江从猛三次被绑架、关押,被勒索一千四百四十五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江从猛贴真相标语,被政保科向金发和周林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江从猛被狱警朱成龙勒索现金一百一十元,经常遭到毒打,罚顶墙,被折磨的周身发肿,吐血半年多。江从猛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长达七个多月。二零零一年十月,江从猛被米易公安局非法劳教,到了绵阳新华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无奈之下,只好将江从猛又押回米易看守所关押。江从猛又被公安局非法关押长达近八个月,被酷刑折磨的只剩一口气了,政保科害怕江从猛死在看守所承担责任,才将江从猛放回家。 9)何福蓉,女,四十多岁,米易县撒莲人。何福蓉因参加集体学法交流和进京上访遭绑架关押三次,被勒索千元以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政保科警察廖红兵、柴发祥伙同撒莲乡“六一零”人员唐礼华、夫成龙等将何福蓉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判何福蓉劳教二年,被劫持到楠木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10)周盛会,女, 六十多岁, 家住米易县撒莲镇湾崃村二社。二零零零年一月,周盛会到北京上访,遭警察的绑架、毒打。周盛会被警察打昏,鼻子被打的鲜血直流,满脸、前胸衣服都是血,被几个警察抬上警车。然后被攀枝花驻京办非法关押五天。遭到驻京办工作人员非法搜身,所带的钱物被搜刮一空。强迫他们脱掉衣服、鞋子,只许穿内衣内裤。数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气,以此来加重迫害。政保科警察廖红兵等将周盛会押送回米易,关押在看守所遭到恶警的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押送到楠木寺劳教所,因身体虚弱,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 11)吴廷美, 女, 撒莲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吴廷美参与大法真相资料大张贴,被政保科廖红兵等绑架,关押在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三月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 12)白朝霞, 女, 三十多岁, 撒莲乡农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白朝霞发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三月,政保科向金发、廖红兵、周林及撒莲乡“六一零”人员闯入白朝霞家,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八月,政保科向金发、周林等人将在家的白朝霞绑架到公安局,用手铐铐在二楼铁栏杆上一天两夜不给饭吃。 二零零一年十月,白朝霞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政保科廖红兵、柴发祥押送到劳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给饭吃。白朝霞被劫持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迫害。 5、唐良宏任撒莲乡恶党书记期间撒莲乡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王元品, 男, 六十多岁 家住撒莲镇湾崃村二社。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修炼前患有肾病、胃病、关节炎等多种疾病,因修炼不治而愈,思想境界得到升华,一九九八年特大暴雨泥石流淹没撒莲拖长河沟公路,王元品等大法弟子自带工具义务清理公路恢复交通。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王元品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受六次绑架迫害。其中两次撒莲乡洗脑迫害、四次被关押在公安局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上旬王元品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遭绑架,又遭攀枝花驻京办工作人员的非法搜身、勒索,禁闭一天,只给吃了一餐饭,每人被勒索现金六十一元,遣返回米易后被米易政保科勒索罚款二百元。二零零零年一月,王元品再次到北京上访,遭警察的绑架、毒打,被攀枝花驻京办非法关押五天。遭到驻京办工作人员非法搜身,所带的钱物被搜刮一空。强迫王元品等大法弟子脱掉衣服、鞋子,只许穿内衣内裤。数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气,以此来加重迫害。五天后,米易公安局的谢荣(巡警队长)、廖红兵(米易政保科副科长)将王元品等人押送回米易。在火车上,王元品被恶警谢荣用手铐铐在座位的铁管子上。回米易被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月,每人被勒索罚款二百元,伙食费一百五十元。回家后,王元品又被劫持到撒莲乡洗脑班,遭到乡“六一零”人员唐礼华、陈林平、白廷飞、龚自国、宋立华的洗脑迫害和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晚王元品等法轮功学员在拖长河沟学法,遭到唐礼华、龚自国的绑架。被劫持到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一个月。其间,遭到周林等恶警的强行洗脑、非法审讯、戴手铐,因手铐太紧了,王元品的手被铐肿了。每人被勒索罚款二百元,生活费一百五十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王元品等法轮功学员在撒莲拖长沟开交流会,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2)周盛会, 女, 六十多岁, 家住撒莲乡湾崃村二社。一九九七年,周盛会得法修炼,修炼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一九九八年特大暴雨泥石流淹没撒莲拖长河沟公路,周盛会等大法弟子自带工具义务清理公路恢复交通。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周盛会因不放弃大法修炼,遭恶党迫害。二零零零年初周盛会到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因周盛会在看守所身体被恶警迫害的虚弱劳教所拒收。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周盛会参加法会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判被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四川简阳女子监狱迫害。 3)罗江平, 男, 四十多岁, 撒莲乡农民。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为了让世人了解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罗江平发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被政保科警察杨梓华、周林、柴发祥、撒莲乡政府的白廷飞等人从家中将罗江平绑架,关押在看守所遭到恶警的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罗江平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德阳监狱迫害。截至二零零二年,罗江平因参加集体学法、上访、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关押五次,被勒索一千四百六十五元。 4)李会琼, 女, 四十多岁, 家住撒莲乡丙海坝。为了让世人了解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会琼散发真相资料遭绑架、关押,二零零一年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简阳女子监狱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回家。截至二零零一年,李会琼被绑架关押三次,被勒索罚款、保证金一千多元 5)徐天福, 男, 五十多岁, 米易县撒莲乡三大队农民。一九九六年徐天福有幸得法修炼,修炼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思想境界不断升华,明白了做人的目的,当地缺水的旱季,得法后的徐天福等大法弟子处处为别人着想,主动让水给其他农民,从此结束了农民为争水打架斗殴的历史,在社会上传为佳话。可是象徐天福这样的道德高尚的好人却遭到中共恶党的残酷迫害。徐天福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为了让世人了解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徐天福与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被恶意举报遭绑架关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徐天福遭到恶警打骂、戴手铐、脚镣。恶警逼问资料来源,徐天福不说,就遭到恶警的毒打,恶警打徐天福的耳光、拳击身体,接着用手铐将徐天福反铐吊在窗户的防护铁条上,脚不着地。徐天福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徐天福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四川德阳监狱迫害。 二.唐良宏任米易县法院院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法院应该担当起维护正义、惩恶扬善、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责任。可是在法轮功案件的审理上,唐良宏听命于“六一零”的指挥,包庇、纵容国保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抢劫、关押、刑讯逼供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纵容检察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诬告陷害,助纣为虐。对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捏造事实,颠倒黑白,妄加定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唐良宏任米易县法院院长期间,有九名法轮功学员遭法院诬判。 1、米易法轮功学员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因发真相资料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在米易小得石发真相资料被长江造林局攀枝花得石分局(原小得石储木场)派出所绑架。当天,米易县国保警察周林等与攀枝花市国安人员立即赶往小得石,伙同储木场派出所非法审讯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审讯中恶警采取刑讯逼供。恶警把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吊在派出所的窗户上、脚不沾地、抓她们的头发往墙上碰。小得石赶集的人很多,恶警把吕涛等三人捆在一起,押到人多的地方,公开羞辱吕涛等人。不明真相的世人辱骂法轮功学员,有的甚至骂她们:你们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不去卖淫,却去炼法轮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警察转押到米易看守所。在转押过程中,周林等国保警察用黑塑料袋将她们的头套住,象运货物一样运到米易火车站附近的一个秘密黑窝,逼她们说出资料的来源。恶警把张洪英捆在大树上冻了一夜,然后又将张洪英和吕涛合抱一棵大树铐在一起,又冻了一夜。那是十一月的冬天,又冷又干燥,她们口又渴却不给一口水喝,后又被押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把她们从早上九点一直吊到晚上睡觉的时候,连续吊了四天,手都被吊爪了,(放下来时周林还扳了好久才将吊扳直,)抓住她们的头发往墙上撞。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家属不能见。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星期天),米易法院非法对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开庭。在法庭上,针对公诉人朱正富的胡编乱造,三位法轮功学员发言说:发真相资料是事实,那是在救人。法轮功学员质问法官:修“真、善、忍”是邪教?那什么是正教。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并马上制止她们的发言。开庭不到半小时,法官宣布休庭,称:这个案子一个月后再审。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对吕涛、张洪英、张家霜非法宣判,法官周开琼从看守所监室铁门的送饭口(大约七寸见方的一个口子)把判决书给张洪英、张家霜、吕涛看后叫她们签字,她们看了判决书都未签字,都把判决书扔出送饭口。可是法院不顾事实真相,违背法律,违背良知强行判吕涛五年,张洪英四年半,张家霜三年半。三人都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 吕涛三人被非法抓捕,家人也因此遭到株连迫害: (1)吕涛家人受牵连遭受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国保恶警周林及米易城北居委会罗X等六人到吕涛的父亲吕显贵家抄家,吕显贵拒绝开门,这伙人就翻上阳台,用刀割开纱窗从窗子翻进屋强行抄家,并将吕显贵绑架,用塑料袋套住吕显贵的头劫持到米易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黑窝内,用手铐将他铐在凳子上一夜,逼问吕涛的电脑、打印机在哪里?这伙人非法抄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打印机及其他相关财产后才放了他。 吕涛的母亲江益兰的退休金(每月一千八百元),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开始到二零零七年底被全部扣发,从二零零七年底才开始每月只发三百元,以此来要挟江益兰配合他们。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国保警察周林将江益兰哄骗去公安局,江益兰刚到国保大队的办公室周林等恶警就开始用刑,将江益兰铐上手铐拖去拖来,用电风扇吹冷风冻她,逼迫江益兰说吕涛做了多少真相资料,传给了谁。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吕涛的哥哥吕波和嫂子乔菊月到米易检察院询问吕涛被非法起诉的情况,在检察院碰到周林,被周林伙同杨梓华、徐兴将吕波按在地上强行铐上手铐,把他们二人强行绑架到米易县攀莲镇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当天吕波被放回,乔菊月在派出所被戴手铐,下午五点多被杨梓华、徐兴非法关押到米易看守所,后又转移到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才放出。吕涛的丈夫王建因吕涛被抓捕受牵连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米易邪恶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王建被绑架关进看守所,因不报姓名被国保大队非法关押长达三个月之久,出来时被敲诈勒索五百元。 (2)张洪英母亲受牵连遭受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张洪英、张家霜的母亲高龙英在家被国安骗去说是问话,高龙英来到公安局就被国保警察杨梓华、周林吊在攀莲镇派出所的窗户上,脚不沾地。高龙英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们就把衣服拿来塞住高龙英的嘴,刚放下来,恶警又要将高龙英吊起,高龙英不配合,将双手抱在胸前,攀枝花一个国保人员和杨梓华将高龙英的手臂从胸前扭到背后,用力过猛,高龙英的手臂被扭成粉碎性骨折。杨梓华等随即将高龙英送到米易中医院医治,受伤的手臂缝了十几针,又打上石膏固定。高龙英治伤期间,国保大队专门找了四个闲杂人员昼夜监视高龙英,不准高龙英离开病房。邪恶之徒威胁高龙英说:“你如果要跑(离开医院),把你打死就打死了,我们不负责任”。 2、米易法轮功学员唐兴荣无辜在家中遭绑架,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 唐兴荣, 女, 一九七零年出生 家住米易县攀莲镇贤家村。2008 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攀莲镇派出所、攀莲镇政府及贤家村一伙恶人恶警,闯入唐兴荣家中,抢走两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其它相关财物,并将唐兴荣绑架到警车里。唐兴荣高喊“法轮大法好”,遭一恶警打耳光。 恶警将唐兴荣关押在米易县看守所,期间又将她绑架到米易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黑窝内,恶警周林、徐兴等将唐兴荣吊铐起来毒打,用烟火烫她的脸。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唐兴荣在看守所不穿囚衣,恶警将唐兴荣上老虎凳、绑死人床(手脚成大字铐在死人床上,不能大小便)。 米易县法院没有公布开庭时间、地点、内容,也没有通知家属(后来家属质问参与庭审的法官,庭审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法官答复:针对法轮功的案子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属),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对唐兴荣秘密非法庭审,诬判五年。唐兴荣不服提出上诉,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米易县法院对唐兴荣再次秘密非法庭审。法庭上,唐兴荣质问法官:“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什么罪?杨梓华、周林、徐兴在迫害我的时候,他们将我吊铐起毒打,并用烟火烫我的脸,他们算不算犯法?” 法官不答话,并不准唐兴荣说话。开庭只有十多分钟就草草收场,法院依然枉判唐兴荣五年徒刑。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恶警将唐兴荣劫持到四川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 3、米易法轮功学员高龙英、张正焕、罗世美、周建先发真相资料遭绑架,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高龙英、张正焕、罗世美、周建先到米易县麻陇讲真相,发真相资料,被米易县国保大队队长杨梓华、警察周林、徐兴、李雪松跟踪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米易看守所。当天国保警察周林等对高龙英、周建先进行抄家;当天晚上丙谷派出所警察分别闯到张正焕、罗世美家抄家。罗世美家没有人,警察将罗世美的家门砸烂,象土匪样的闯入家中,抄走真相资料和光碟。在看守所,警察要给高龙英、张正焕、罗世美、周建仙照相被拒绝,被警察打耳光。 高龙英等四人被非法关押近五个月,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上午九点多,米易县法院对高龙英、张正焕、周建先、罗世美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审。 法庭外,国保警察杨梓华、周林、徐兴等在法庭外走来走去,把所有旁观者和法轮功学员全部赶出法庭,赶出法院大门,不准参加旁听。 法庭上,有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的牌子,可是这些牌子都没有姓名。法院的“审判”人员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写上去。后来得知审判长是程明恒。整个法庭只有法院的“审判”人员、检察院的“公诉人”、法警和国保大队警察,没有律师,没有旁听者。审判过程中,法官不准法轮功学员发言,不准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辩护,由公诉人胡言乱语乱说一通,法官就宣判判决结果。高龙英、张正焕、罗世美、周建先对法院的非法判决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级法院上诉,被中院无理驳回维持原判:诬判高龙英五年,张正焅是四年,罗世美是三年,周建先是二年。高龙英、张正焕、罗世美、周建先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4、米易法轮功学员龚顺会在家中遭绑架,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龚顺会, 女, 三十多岁, 家住米易县挂榜(现白马镇)乡。龚顺会修大法以来,原来身体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龚顺会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思想境界得到升华,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得到家庭、邻里的一致好评。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恶党在全国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龚顺会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自费印制真相资料,向世人发放,遭到邪党的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国保大队长杨梓华、副大队长李雪松、警察周林三人强行闯入龚顺会家,随即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把龚顺会和其丈夫杨朝洪以及来做客的表姐王子菊一起抓去关押在米易看守所。杨朝洪和王子菊被非法关押二十七天,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释放,而龚顺会被继续关押在看守所。 龚顺会被非法抓捕后,米易公检法互相勾结,采取卑鄙手段罗织罪名欲将龚顺会定罪。龚顺会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自己辩护。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米易法院对龚顺会非法庭审。法庭上,龚顺会为自己遭受的迫害进行申诉,被公诉人朱正福无理打断,不准龚顺会陈述,不准龚顺会说话。龚顺会请的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时被庭长周开琼蛮横制止,律师据理力争,但律师的辩护多次被法官打断,最后,律师根据中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为龚顺会信仰和传播法轮功无罪,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可是,周开琼等人违背法律、违背良知,诬判龚顺会有期徒刑四年((2009)米易刑初字第135号判决书)。龚顺会不服,上诉到攀枝花市中院,再次请二位正义律师为自己辩护。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上午,米易县法院和攀枝花中级法院在米易法院对龚顺会非法开庭(二审)。在法庭上,法官以当事人请的律师未经法院同意(法律规定: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无权审批,只能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为由,不准正义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律师拿出法律条文后,法官哑口,勉强允许一个律师辩护。律师以“信仰无罪 宪法至上”为题进行辩护,法官威胁律师说:你不是中国人,是美国派来的法轮功学员。说要调查律师的身份。辩护律师顶着压力继续发言。法官无理制止,继续威胁律师说:你再说,警察和国安在外面等着你。正义律师没有被威胁所吓倒,义正词严的指出:一审法官对龚顺会庭审是违法的,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和绑架法轮功学员也是违法的,龚顺会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应当立即释放。在中共“六一零”邪恶组织的操控下,二审法庭对龚顺会维持原判。龚顺会被法院诬判四年。 即使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审批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首先,法轮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正法,如文章开头所阐述的,是得到实践证明了的,是国际国内均公认的好功法。即使按照中共法律,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或国家哪一个有权职能部门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其二,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合法的。 其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上访,是因为中共恶党无端残酷迫害法轮功。没有中共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迫害,就没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行为。法轮功学员澄清事实,讲清被迫害真相是完全合法的。相反,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关押、刑讯逼供、起诉都是非法的。 其四,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是非法的:法院对法轮功案件的审理从来没有公开,也不敢公开,违背《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的原则;庭审不通知家属,法官声称:针对法轮功案件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属,将法轮功学员另类看待;阻止公民旁听,用暴力驱赶法院门外的民众,国保警察徐兴用脚踹,语言威胁一个公民,叫她滚回家,“不走就整死你”。庭审真是见不得人;法院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利,百般阻止、刁难律师为当事人的辩护。法官威胁律师说:你不是中国人,是美国派来的法轮功学员。说要调查律师的身份。蛮横无理制止律师发言,并说:你(律师)再说,警察和国安在外面等着(抓)你;法院声称对法轮功学员裁判的法律依据是《刑法》三百条,当事人质问法庭:国家哪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到底破坏或影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庭审人员无言以对。但是,法院却不顾事实真相,不顾法律尊严,对众多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妄加定罪。法院迫害的是善良、维护的是邪恶,哪有“正义”可言。 多行不义必自毙 有道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行不义必自毙”, 唐良宏听命于“六一零办公室”,迫害一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修炼者毫不手软,明知是错的却硬要一意孤行。唐良宏已经丧失了一个执政者和执法者的道义、丧失作为一个人应有的良知,为天理所不容! 唐良宏患癌症毙命是迫害好人招来的报应,这是上天对唐良宏作恶的惩罚,也是对参与迫害法轮功所有人员的警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首恶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十三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拥戴和欢迎。社会需要“真善忍”、人类需要“真善忍”,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法轮功属于全世界。 信仰无罪、制止迫害,已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历史的绞刑架。解体中共,清算恶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届时,天理与人间正义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行恶者,如不悔悟,一定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惩罚! 希望受中共欺骗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人员,赶快醒悟,立即停止迫害,赎回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罪过,退出中共组织,不做中共的陪葬品,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