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的,那年我五十七岁。十多年来,师父给我消去了生生世世的业力,带我一步步走到今天,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自己闯过了道道难关,在证实法中建立了自己的威德,更加坚定了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没有语言可以表达对师父的感恩。这里,我把修炼中师父帮我化解魔难的几件事写出来,以此来见证大法的威德。 一、闯过病业关 由于自己业力大,几次消业都疼的死去活来,我每次强忍疼痛,不停的背诵“难忍能忍,难行能行”[1],并在心里跟师父说,我能挺过去。由于师父的承受,帮我闯过了病业关,使自己拥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举个例子: 有一次我浑身疼痛,从头到脚,每块骨头都钻心的痛,疼的四天四宿不吃不喝。俩个儿子哀求我去医院,我说我有师父管,不会有事的,遭点罪就好了。 第四天晚上十一点钟,我在床上躺着处于半迷糊状态,冥冥之中看见一个黑糊糊的小脑瓜趴在我左侧面前说:“你看看你姑娘(我女儿在国外,大照片在床边放着)。”我立刻警觉了,我头往右边一偏说:“我不看,我没有那个情。”小魔头见我不动心,又拉着长音说:“你要死了,你要走了,你要圆满了!”当时我哭了,对师父说:“师父啊,我不能死,不能给大法抹黑,我要等着和大法弟子一起回去。”突然,忽一下子,浑身一阵电流,好了。这时快夜里十二点了,我马上立掌,静静的发了四十分钟正念,病魔烟消云散。 二、逃出魔掌 1、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出去贴真相粘贴,被恶人绑架到派出所,四天四夜不给吃喝。师父加持给我能量,我感到从头到小腹热得象开锅似的,而且一点也不饿。我对看管我的人讲真相,讲大法如何好,他们让我吃别人剩下的油条,我说:“我师父告诉过弟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儿子来看我,哭着劝我先写个保证,回家后再炼。我坚决不写,流着泪对师父发誓:绝不背叛您。第二天,我从派出所被放回家了。实践证明师父所言:“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2]。 2、又有一次,我在公园里讲真相,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当时向内找,我找出了有完成任务的心,讲的太简单没讲透,人家还不明白,就给起名三退了,是自己有漏让魔钻了空子。 我是大法弟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讲真相。到了派出所,我首先发正念清场。邪恶逼着要我领他们去我家。这时脑子里很清楚的打進一句话:“缓冲余地”[1]。我知道师父就在我身边,心里说:“师父啊,请您放心,弟子一定会做好的。”我坚决不配合他们的各种无理要求,拒绝抄家,拒绝签字、填表。 他们把我带到所长办公室,准备好了要录音、录像,有师在、有法在,我没有任何恐惧和害怕,心里说太好了,你们给我录音,给谁听谁受益,真是好事。这时脑子里又打出一句话:“你们只有救人的份儿”[3]。我用大法神通定住他们,谁也不许说话,只能听我讲,我就讲“天安门自焚”伪案,讲大法美好,讲“三退”。所长骂我一通,说:“这就是证据,给她起个名‘无名氏’,明天送劳教所,打个半死就老实了。”我正告他们:生与死对我来说都是一样!我只是想救人,让每个生命受益。他们说我真是个老顽固,我笑了:“天上在说大法弟子伟大呢。”所长摇摇头,也笑了。 第二天七点多钟,恶警已经找到我的家庭住址准备到我家抄家,我在心里求师父帮我保护好大法书和真相资料。结果他们翻了半天,一无所获,我家里因为孩子也修炼,备有多本大法经书,还有多种大法资料及周刊,他们愣是没翻着。他们回来后九点钟,无条件的把我放了,伟大的师父又一次保护了我。 3、还有两次因发真相资料被恶人拽住胳膊,准备举报,因为当时有怕心,发正念也不好使,就大喊:师父快救我!一次,那人吓得放手就跑;另一次,恶人连打三次110,也没打通,危难之中,又是恩师解救。 三、师父护佑救众生 几年来,我几乎每天利用半天的时间从家里走出来,到公园或大街上面对面讲真相、劝三退。我每天都背师父在《导航》中的一段法:“放下任何心,什么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4]师父的法深深溶入我的脑中,周围随时就有听真相的人,我心中除了讲呀讲,其它的什么都不想。我理解师父的法就是告诉我们,你们只管救人,其它的都是师父在做。我出来经常遇到有恶人跟踪、盯梢、和恶意的干扰,因为想到有师父的护佑,我心中有法,顿时怕心全无,每次都神奇、或巧妙的躲过邪恶的魔掌,它们根本就动不了我。所以,出去讲真相、劝三退效果都比较好,每次劝退少则几人,有时二十多人,有不退的也尽量给他们讲清真相。什么警察啊、坏人啊,这个概念离我越来越远,因为我知道有师父就没有过不去的关。 十几年来,自己修炼的故事数不胜数,如果没有师父、没有大法的保护,我的生命可能早被旧势力夺去了。在这正法修炼有限的时间里,我要加倍珍惜师父的给予,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履行史前誓约,更多更多的救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七》〈芝加哥市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导航》〈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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