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珍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被绑架。近日,李美珍的家人才了解到,李美珍被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判刑四年。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上午,上海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珍、荣惠君、翟巧英在徐汇区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时因被人诬告遭上海市徐汇区田林新村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之后,三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中。 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李美珍家属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李美珍的律师。该名律师称:李美珍很好,请家属们放心。但家属们确定,之前并未曾为李美珍请过律师,该律师应该是地方法院内部指派的。 二零一三年二月,中国新年后,李美珍家属按照上回留下的手机联络号码数次给那位律师拨打了电话,希望能知道亲人的具体情况,可是对方律师回避了,一直没有接听家属的电话。该名律师的手机号码为:13918165328。 由于长时间没有得到消息,李美珍家属十分着急,终于在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前往徐汇区看守所质询。终于有好心人看不过去向家属透露:李美珍已经被私下判刑了,判了四年。 家属质问:为什么被判的刑?她没有罪,什么人给你们权力判的刑?对方答曰:人现在虽然还在徐汇区看守所,但已经被徐汇区法院接管了。并透露李美珍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要家属自己向法院问询。 李美珍家属在焦急之下又匆忙赶去了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向法院质问:凭什么在公民无罪的情况下隐瞒公民家属私下判刑了?法院给出的答复是:谁叫她上诉呢?还隐晦的指出,既然不让劳教当然就得直接判刑啊,有问题找上面去,都是上面关照的。随后就再也不予任何回答了。 李美珍的家属认为既然李美珍遭到了这样的迫害,其他两位也还没有消息的法轮功学员的遭遇很有可能是一样的。家属现在十分的担心,吃不好睡不好,他们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想做好人,劝别人也做好人的人,在澄清被恶人歪曲的事实的真相时,会被上海政府如此陷害。并且这个陷害还是从执法机构到司法部门共同参与了的,谁给了他们这个权力?这是违法!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是知法犯法,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家属认为,即使是平民百姓,黑白对错还是分得清的。他们没办法知道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员名单,但还是尽力查找到了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的信息: 1.上海市徐汇区田林新村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田林14村120号 电话:021-64366396/64754402 派出所负责人:所长 曹新平 2.上海市徐汇区法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88号 电话:021-64680966 法院负责人:院长 郭伟清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没有正义感和缺乏职业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的律师,那位手机号码为13918165328的律师。经网络搜索,发现那位律师的真实身份为:上海市徐汇区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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