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省报道)十三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四川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一千人次以上;被非法抄家至少580人次,抢劫、勒索、罚款至少574人次,金额达47万6千多元;5人的工资、退休养老金被克扣,金额达8万9千多元;9人被单位开除,经济损失2百多万元;33人次被非法劳教;42次人次被非法判刑;至少6人被迫害致死。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杨梓华直接参与迫害,有的迫害是其指挥他人所为。杨梓华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其罪恶深重。 杨梓华,男,46岁,现任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电话:0812-8176265、13982346598。 十三年来,杨梓华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不遗余力,疯狂迫害法轮功,罪恶深重。 一、杨梓华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例 1999年10月20日,杨梓华伙同多名警察非法闯入米易县撒莲丙海坝李会琼家绑架了正在开法会的李会琼、胡兴玉、杨兴春、苏丽娟、徐天福、张远林、王元品、龚志会、刘长会、张军、朱昭杰、黄天才等26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县公安局,26名男女老少全都关在公安局二楼会议室里。当晚天气特别冷,法轮功学员被抓时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衣,本来就难以抗御寒冷,可是警察还把会议室的门窗全部打开,让冷风吹进屋冷冻他们,整整冻了一夜。第二天遭到政保科和看守所警察的刑讯逼供,强行洗脑。1999年12月,朱昭杰、黄天才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被劫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 1999年11月5日,杨梓华、周林等突然闯入撒莲法轮功学员徐天福家,抢走徐天福的录音机和炼功带。1999年11月6日,政保科指使撒莲乡政府的白廷飞、陈小平将徐天福从家中骗到公安局,在米易看守所关押迫害43天,1999年12月18日,徐天福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被劫持到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 杨兴美(攀莲镇农民),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绑架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关押8天,其间遭到杨梓华等人的多次毒打。 2000年12月,攀莲镇法轮功学员阙发芝因发真相资料,遭到公安局的追捕,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5月,阙发芝第三次到北京上访,2002年6月3日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抓捕,阙发芝不报姓名,被关押在北京一个地下室的医院。该医院是一个黑窝,阙发芝被弄到病床上,双手被铐在床上,脚被戴脚镣,有荷枪实弹的警察站岗。然后,“医生”给阙发芝输液,输了不明的毒药。在警察酷刑折磨下,阙发芝生活已不能自理。不得已,阙发芝才说出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2002年6月中旬米易政保科的杨梓华到北京将阙发芝接回,北京警察告诉杨梓华,说这个人(阙发芝)(因注射了毒药引起)有心脏病,肾衰竭,回去后活不了多长时间。阙发芝被押回到米易,杨梓华明知道阙发芝危在旦夕,不将阙发芝送回家,却将阙发芝关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由于体内毒药的破坏,阙发芝一直发高烧,提不起气,心里烧的很难受,一会儿将胸部紧贴在打湿水的地面上,一会儿胸紧贴床边,通宵在床上爬来爬去,煎熬着毒药对她身体的摧残。几天后,阙发芝被送到县医院检查,医生说此人病情危险,是不会好的,很快就会死掉,公安局怕担责任,2002年6月28日才将阙发芝放回家。 回家后,毒性仍在发作,阙发芝浑身从小腹、腹股沟到臀部和大腿都是鸡蛋大的硬包。随后硬包破皮,全身淌黄水,生命垂危。在这种情况下,杨梓华、周林、柴发祥等恶警还到阙发芝家骚扰,更加剧了阙发芝的病情。几个月后,阙发芝全身发肿发硬,根本不能睡觉,呼吸困难,屎尿都拉在裤子内。2002年10月30日晚,阙发芝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人世,年仅49岁。 2000年1月,高龙英、陈正芝、何福蓉、何明菊、王元品、周盛会、刘长会、李银奇、龚志会、李正菊、张正焕、张洪英、阕发秀、阕发芝等米易法轮功学员相继到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遭绑架,身上所有的现金被恶警搜走,被关押在攀枝花驻京办,由米易政保科的廖红兵、杨梓华、周林和谢荣等警察押回,在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7至70多天,被强行收取生活费(每人每天15元),每人被罚款200元至600元不等。其中,陈正芝、何福蓉、刘长会、龚志会、阙发秀被米易县公安局非法劳教2年,高龙英一年半,被挟持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迫害。周盛会被判劳教2年,押到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而退回。 2000年6月20日,杨梓华、周林、向金发等政保科的全部人员伙同其他警察绑架了在撒莲拖长河沟学法交流的法轮功学员曾国仲、白朝霞、罗江平、曾世华、余友琼、王元品、张洪英、庄德林、李银奇、张正焕、周盛会、宋成会、曾平兰、胡兴玉等,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并施以酷刑。七人被非法判刑:周盛会8年、宋成会4年、张红英4年、张正焕4年、庄德林3年半、李银奇3年半、王元品3年半。其余人员放回家时均被政保科罚款。 2000年12月,米易法轮功学员向世人发真相资料、挂真相横幅,3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杨梓华、向金发、周林等警察抓捕,遭非法关押、体罚、酷刑,其中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他们是:马玲(二年)、张远林(二年)、郑尚碧(二年)、江从猛(二年)、何明珍(二年)、王美(二年)、杨兴春(一年半)、蔡会莲(二年)、杨兴美(二年)、罗世美(二年)、何明菊(二年)、曾茂福(二年)、冉光会(二年)、吴廷美(二年);1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是:李国琼四年、范胜美四年、罗江平五年、廖远富十年、张贵超三年、李永会四年、李会琼四年、黄显坤四年、范跃海六年、吴桂芳五年、熊聂珍四年;张军、刘坤伍、杨文会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3月4日,政保科向金发、杨梓华、周林、柴发祥和草场乡治安室周超等人闯入草场乡法轮功学员刘本洪家进行抄家,抄走了大法书,被勒索罚款1000元,将刘本洪绑架到县公安局,双手用手铐铐住吊在二楼的走道上,不准喝水、不准睡觉20多个小时。后关押在米易看守所,遭到恶警、刑事犯的监控、毒打、电击、体罚,受尽折磨。由于不“转化”、不配合邪恶,在看守所被注射不明药物,经常头晕、呕吐,神志不清。刘本洪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8个月又8天,于2002年9月12日放回家。回家后,不明药物的毒素继续发作折磨着刘本洪,于2005年12月17日被迫害致死,终年73岁。 2002年2月6日晚,政保科向金发、杨梓华、周林及攀莲镇派出所田万军、蒋启兵、饶显文等恶警将杨兴春绑架到派出所,用手铐反铐起。冷了一晚上,第二天送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罚款350元。 2002年11月5日,米易政保科杨梓华、李雪松、周林、柴发祥、陶刚、饶显文、徐兴、小赵等人及会理县公安局警察在会理县将米易的法轮功学员阙发秀、朱明春、郭光秀、刘坤伍、胡兴玉、任福万、张军等人绑架,胡兴玉身上的842元钱和郭光秀身上携带的做小生意及生活费800多元现金被政保科抢走。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挟持到会理县城关派出所关押2天,两天两夜不给他们水喝、不给饭吃。阙发秀喊“法轮大法好”,被政保科的杨梓华、周林、柴发祥等将她双手吊起,打头部,阙发秀被打昏过去。2002年11月7日押回米易,上车时,阙发秀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用宽胶布封嘴,她吐掉,又被恶警用宽胶布连缠三圈封住嘴,憋得阙发秀喘不过气来,呕吐厉害,才将胶布给她取下。在车上,任福万、阙发秀、朱明春、郭光秀、刘坤伍、胡兴玉等人被政保科杨梓华等恶警用手铐铐住双手,脚被戴上脚镣,在车上又被折磨4个小时。返回米易后,全部关押在看守所。其间遭到杨梓华等恶警的酷刑折磨,刑讯逼供。阙发秀遭毒打,脸被打肿,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手脚失去知觉。还遭到野蛮灌食插破喉管,疼痛难忍。阙发秀在看守所遭到近半年的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一天到晚提不起气,成天躺在床上,2003年4月阙发秀胆囊炎病发,病情加重,政保科还不放人。张军在看守所被恶警暴打,电刑,抱树、单手上吊等酷刑折磨。胡兴玉被关押一个月后才放回家。郭光秀被关押一个多月,身体多种疾病复发,几次送县医院抢救,生命垂危,保释回家。在家身体逐渐恢复健康。为了生计,郭光秀在天天超市打工。2003年11月3日郭光秀在超市上班时,被米易国保大队杨梓华等绑架关押在看守所。 杨梓华等政保科恶警编造谎言,罗织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米易县法院诬判刘龙云九年半、朱明春八年、阙发秀八年、郭光秀七年、朱昭杰九年。由于杨梓华等人的迫害,导致朱昭杰、阙发秀、朱明春三个家庭破裂。 2005年1月24日,米易县国保大队杨梓华、周林、郭强和米易县挂榜乡政府的王应忠、袁国芳等人非法闯入挂榜乡大法学员唐国银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唐国银的大法书7本、讲法带6盘、炼功带一盘、真相光碟5盘。并绑架了唐国银。唐国银从家中押到县看守所都是戴着手铐。唐国银被非法关押29天,罚款200元,才放回家。 2005年8月,米易县国保大队的周林、杨梓华,闯入杨兴秀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资料等私人物品,抢走现金一千元。把杨兴秀绑到丙谷派出所关了六天,在县公安局又关了三天,被李雪松等恶警铐上手铐、脚镣,吊“鸭子凫水”。被摧残的不能吃任何东西,生命垂危,公安局怕承担责任才放人,过了不久李雪松又来杨兴秀家罚款200元。 2005年12月14日上午9点多钟,新河法轮功学员郑尚碧在外面农田干活,家里没有人,大门是锁上的。米易国保杨梓华、李雪松、周林等恶警及本村恶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郑尚碧家的门锁撬开、门砸烂,破门而入实施抢劫抄家,又砸烂了书桌和柜子,毁坏了师父法像,窃走了郑尚碧的放像机、录音机、大法书、讲法录音带、讲法录像带、教功录像带、炼功带、法轮图、一口木箱、手提灯、现金350元(郑尚碧准备还债的)。郑尚碧儿媳妇手提包里的80元也被抢走。 2005年12月14日上午,35名法轮功学员在郭会斌家学法、炼功,被人恶意举报,10点多钟,米易政法委、610、国保大队、派出所、丙谷镇政府出动大小车辆十多辆、一百多人赶往郭会斌家,将郭会斌家包围,随后抄家,抢走郭会斌家的电视机一台、影碟机一台、音响一组、录音机3台、师父法像一张、法轮图一张、《转法轮》10多本、讲法录音带3套、讲法录像带1套、教功带1套、炼功带10多盒、现金300多元。抓捕所有在场的法轮功学员。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周英按在地上打,还将她的头往墙上撞。有俩个老太太,一个80多岁,一个70多岁,双手被反卷在背后用绳索捆上像摔猪一样将俩位老人甩在车上。杨梓华等恶警对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搜身,随后抄家、搜走和抢走现金与财物。欧时芬、陈西顺、李桂珍、李学菊、牟刚珍、刘定芬、刘定会、张万朝、普连珍、王志连、冯正才、熊林宗、涂文芬、张付琼、陈世吉、牟朝银、周洪珍、张应珍、冯时芳、刘永芬、王元珍、廖德英、胡书元、张群英、陈银琼、付德礼、杨发清、董启超、刘照凤、李丙芬、雷廷英、张开玉等32人被劫持到原头碾乡政府关押4天、遭到强行洗脑和罚款。郭会斌、冯时芬、周英三人当天被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29天。 2006年5月24日,国保大队杨梓华、周林、李雪松、徐兴等绑架了丙谷张正焕、张远林、张远会、陈珠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抢走了张正焕的2台录音机和大法书籍,在米易看守所,张远林、张远会、陈珠玉三人被非法关押7天,张正焕被非法关押13天。 2006 年10月,张开琼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李某恶意举报,国保大队队长杨梓华带领三人将张开琼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张开琼大法书8本、大小录音机各1台、影碟机1台。被非法关押在米易看守所15天,被非法罚款800元。 2006年11月2日,法轮功学员张洪英、张家霜姊妹俩及另一位同修遭绑架。11月5日,张洪英的母亲高龙英被米易国保大队叫去问话,高龙英不去,被绑架关押在城关派出所。11月6日高龙英又被非法审讯,高龙英拒绝回答提问,杨梓华和攀枝花市国安恶警将高龙英的手打成粉碎性骨折,送到医院缝了十几针。高龙英治疗期间,杨梓华派了四人昼夜看管、监控高龙英,不准高龙英离开医院。恶人对高龙英说:“你如果要跑(离开医院),把你打死就打死了,我们不负责任”。 2006年11月2日,法轮功学员吕涛遭绑架、构陷。2007年3月5日,吕涛的哥哥吕波和嫂子乔菊月到米易县检察院询问吕涛被非法起诉的情况,在检察院碰到国保警察周林,被周林伙同杨梓华、徐兴将吕波按在地上强行戴上手铐,将吕波夫妻二人强行绑架到攀莲镇派出所非法审讯。当天下午5点多钟,吕波被放回,乔菊月被戴上手铐,被杨梓华、徐兴非法关押到米易看守所,后又转移到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2007年5月10日早晨,米易县国保大队杨梓华、周林、李雪松、徐兴及各派出所警察、各乡镇统一行动,在县城、各乡镇非法查抄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家,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下面仅是记录的一部份: 5月10日,小街法轮功学员余兰的家被查抄,余兰和丈夫老杨被恶警绑架到洗脑班。 5月10日,撒莲的彭开菊、王建被绑架。(王建在同修家,被丙谷派出所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个月,罚款500元)。 5月10日,垭口高龙玉家被搜查,抢走高龙玉的私人物品,将高龙玉绑架,送看守所拘留了28天才放回,还要罚款400元(未得逞)。 5月10日,草场李国琼家抄家,并绑架了李国琼,非法关押在米易看守所15天,罚款500元。 5月10日,李会琼被抄家,抢走录音机1台及多份真相资料。5月14日,恶人恶警再次闯入李会琼家,将李会琼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罚款500元。 5月10日,庄时珍被抄家,将庄时珍绑架到洗脑班。 5月10日,张成英被抄家,并绑架张成英,张成英的儿子程贤林未炼功,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也被恶警一起绑架,遭到毒打。 5月10日,草场乡王光玉被抄家,抄走师父讲法录音带10盒、教功带一盘、炼功带2盘、解体党文化光碟1盘、录音机1台。 5月10日,熊道先与母亲在同修家,正遇上国安恶警和垭口乡政府工作人员闯入同修家抄家抓人,四人同遭绑架。先被带到乡政府被非法审讯,又送到丙谷派出所关押半天,再押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每个人被罚款300元。 5月10日,被绑架的大法学员还有李文康、高胜元、朱召杰的父亲、张开琼与她的姐姐、胡兴玉、曾世华、张家容、熊学才、罗少容、王国琴、张群英、任留芳、廖德英及城关的江益兰、吕显贵等。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2007年5月11日晚上10点左右,米易国保大队杨梓华、周林、李雪松、徐兴等伙同攀莲镇民兵陈友军闯入法轮功学员胡光灿家,翻箱倒柜非法抄家绑架,抢走了胡光灿做生意的周转资金4958元,还有大法书籍,师父的法像,录音机一台,mp3一个,并强行将胡光灿绑架到派出所,又转到米易看守所,站了一晚上,后非法关押了28天。回家时,胡光灿被国保大队抢去的钱还了4358元,还有600元被杨梓华以罚款的借口侵吞了,被抢走的其余物品没有归还。 2007年7月,小街大法学员王国琼到县医院看一位病人,米易国保大队、小街派出所、白马镇一帮土匪非法闯入王国琼家(王国琼本人不在家),翻箱倒柜,抢走王国琼所有的大法书、大法磁带。王国琼下午3点钟回家就遭到恶警的绑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2007年8月13日上午,米易国保恶警周林、李雪松,白马镇人员王美容等及小街派出所一共十多人再次非法闯入王国琼家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大法光盘、炼功带等物品。把王国琼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10天,8月23日才回家。 2007年8月17日,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及丙谷镇、丙谷派出所的恶人非法闯入丙谷法轮功学员廖德英家进行抄家,抢走廖德英的电视机1台、光碟机1台、录音机2台、大法书多本、师父讲法录像1套、讲法录音1套。 廖德英被国保恶警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 2007年8月17日,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及丙谷镇、丙谷派出所的恶人对法轮功学员张琼英非法抄家,抢走了张琼英的电视机1台、光碟机1台、大法书多本、电视接收锅盖1套、接收机1台,被罚款500元。后来还了电视机和光碟机。并将张琼英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 2007年10月13日早上,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刘兴云和吴建刚(丙谷派出所指导员)、王应忠(白马派出所)、及王真明(撒莲镇书记)、陶云春(撒莲副镇长),白廷飞(撒莲镇政府调解员),彭有为(副镇长)、孙章伦(撒莲纪委副书记)、李小刚(丙谷派出所警察)、阙发武(攀莲纪委副书记),张宏斌(新山乡党委书记),廖远茂(新山乡副乡长),周培军(垭口镇党委书记)垭口镇的副镇长杨发寿、孙维、李正平、严文志等疯狂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绑架。据不完全的统计,仅13日这一天就有70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被抄,60多人被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 白马镇:黎光福、辜兴凤、王国琼、李加明、余兰、朱召杰的父亲、王家两夫等约十多人,被恶警和乡政府人员劫持到小街乡政府办的洗脑班强行洗脑4天。黎光福、王国琼、李加明三名被送往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 草场乡:李正菊、李银奇、黄承会、雷启会、朱天菊、曾朝凤等被劫持到草场乡洗脑班(还有其他乡的大法学员30多人被劫持到草场乡洗脑班)迫害,逼迫每人交生活费。 2007年10月13日,丙谷法轮功学员张正焕、宪朝珍、张正超、郑尚碧、周光银、张远林、郭某某等被绑架到原头碾乡政府洗脑班关押9天。 新山乡:何光荣 、何光华、肖强明等人被劫持草场乡洗脑班迫害。 县城:高龙英、吕显贵被抄家,被劫持到草场乡洗脑班迫害。 攀莲镇:晋朝珍、杨兴美、胡兴玉、杨兴春、龚治会被抄家。 撒莲镇:张加兵、何芳、肖云斗 、曾平兰和她的儿子(儿子未修炼也被绑架)、 王元品、杨建龙、白朝红、江从孟、廖国美、何明琼、李会琼等被劫持到乡政府洗脑班迫害。逼迫每人交生活费57元—380元。李会琼等人中共十七大结束后才放回家,回家时被勒索380元。 2007年10月15日上午10点,由垭口治安员宋洪剑带领国保大队的杨梓华、周林等人又将垭口法轮功学员高胜元、黄帮俊、熊学才等多名大法学员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关押。宋洪剑说:中央要开十七大,害怕你们闹事,把你们送去学习半个月。 洗脑班由610组织的八个部门构成的所谓的帮教团对大法学员进行“转化”,只准他们的歪理邪说,不准大法学员说话。洗脑班有武警站岗看管,不准法轮功学员乱动。 2008年3 月4日中午12点左右,米易白马镇法轮功学员宋学美(女,60多岁),在挂榜街上给一人讲真相,遭到恶人恶意举报。国保大队杨梓华、白马镇派出所王云、小街派出所所长王美容、白马镇政府彭光付等人将宋学美强行绑架,并将宋学美挟持回家非法抄家。下午两点钟左右,这伙人又绑架了白马镇法轮功学员蔡会莲(女,60多岁)、辜兴凤(女,60多岁),将她们三人劫持到米易国保大队非法审讯,后被转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2008年5月22日,法轮功学员胡兴玉、阙发凤、高龙英向世人讲真相,遭到米易国保大队的绑架,下午6点左右,国保大队的周林等对她们三人进行抄家,将胡兴玉、阙发凤、高龙英非法关押一个月。 中共为保奥运,米易国保大队、派出所及各个乡、政、村、社统一行动,于2008年7月30日早上7点20分开始,对米易各地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有的被送到洗脑班,有的被关进看守所,有的被软禁由民兵看管。恶人恶警收走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说是什么‘暂时保管’。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 丙谷镇:张正超(女,50多岁,农民)、张正焕(女,60岁,农民)、胡绍会(女,50多岁,个体户)、张开琼(女,50多岁,农民)、杨兴秀(女,50多岁,农民)、杨正英(女,50多岁,农民)、宪朝珍(女,50多岁,农民)、张家会(女,50多岁,农民)。 白马镇:宋学美(女,60岁,农民)、辜兴凤(女,60多岁,农民)、唐国银(男, 60岁,农民)、宋连芬(50多岁,农民)、蔡会莲(女,60多岁,农民)、余兰(女,60多岁,居民)、杨福忠(男,60多岁,居民)、王国群(女,40多岁,农民)、毛建平(女,30多岁,农民)、唐高顺(女,60多岁,农民)、唐兴荣(女, 30多岁,农民)、赵维君(女,60多岁,农民)。 县城:吴某某(60岁,医生)、彭琼莲(女,50多岁,护士)、罗家英(女,50多岁,居民)。 垭口:姚元芳(女,30多岁,农民)、 熊学才(男,农民)等。 2009年1月6日,米易县国保恶警杨梓华(大队长)、李雪松(副大队长)、徐兴、周林伙同丙谷派出所恶警吕光宗(所长)、李老四等六人将丙谷镇的彭光琼、杨正英、黎成芬、张开琼、张家秀等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关押。 2009年1月7日,米易国保大队恶警杨梓华、李雪松、徐兴、周林绑架了米易县撒莲法轮功学员苏丽娟、陈培新。苏丽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因不穿囚服,被黄管教指使刑事犯(外号叫虚虚)用荆竹条打她。13日晚恶警用老虎凳酷刑迫害苏丽娟。法轮功学员曾建军遭到国保恶警的骚扰。 2009年1月9日,国保大队恶警杨梓华、李雪松、徐兴、周林将攀莲镇法轮功学员杨兴国绑架。 2009年4月14日,法轮功学员高龙英、张正焕、罗世美、周建仙到米易县麻陇乡发真相资料,讲真相,被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跟踪遭绑架,当天晚上,丙谷派出所警察分别闯到张正焕、罗世美家抄家。警察将罗世美的家门砸烂,象土匪样的闯入家中,抄走真相资料和光碟。在看守所,周建仙拒绝警察给她照相被警察打耳光。杨梓华等编造罪名,构陷高龙英等四人。2009年9月3日米易县法院非法庭审高龙英等人,法庭外国保杨梓华、徐兴等恶警窜去窜来,将所有到场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赶出法院的大门,不准任何人旁听。法庭内,法官不准法轮功学员发言,完全按照杨梓华他们编造的“罪证”,违反宪法,违背良心,诬判高龙英5年,张正焕4年,罗世美3年,周建先2年徒刑。被劫持到四川省成都龙泉驿监狱迫害。 2009年7月31日上午,国保警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三人强行闯入白马法轮功学员龚顺会的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龚顺会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把龚顺会和其丈夫杨朝洪以及来做客的表姐王子菊一起抓去关押在米易看守所。杨朝洪和王子菊被非法关押27天,于2009年8月26日放回家。龚顺会被杨梓华等编造罪名,构陷。2009年11月18日龚顺会遭米易法院非法庭审。龚顺会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杨梓华、周林等国保警察和法院百般刁难、威胁、恐吓律师,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庭审时,法官不准龚顺会发言,律师为龚顺会作无罪辩护多次被法官打断。法庭外,国保大队警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还有派出所和乡村干部就在法院大门口巡逻,驱赶前来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他人员,根本不让这些人进入法院。草场乡的黄承会等人坐在法院的大门口,警察徐兴用脚去掀黄承会,叫她滚回家,威胁黄承会“不走就整死你”。周林用照相机在法院门口到处照相,记录下前来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以便今后“秋后算账”,恐吓威胁法轮功学员(2010年1月26日上午九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姚元芳在家中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据说是姚元芳在2010年1月12日到法院旁听法院庭审(二审)龚顺会冤案时,被国保警察周林无理赶出法庭,还被照了相,国保警察就依此加害姚元芳)。米易县法院无视法律的尊严,按照杨梓华等人编造的伪证,诬判龚顺会4年,劫持到四川龙泉驿监狱迫害。 2009年9月15日,国保大队恶警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闯到撒莲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家,非法抄家。将苏丽娟及在她家耍的大法学员罗明秀一起绑架到米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9年9月12日早上,攀莲镇法轮功学员王明珍家被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朱召辉非法抄家,抄走《转法轮》两本,真相资料等,王明珍被绑架,下午被放回。 王明珍被绑架后,读小学的11岁的小女儿,看见妈妈被绑架,吓得一路哭着到外婆家去躲避,不敢回家,不敢上学。同一天,法轮功学员龚志会也被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徐兴、朱召辉等恶警非法抄家。 上海世博会前夕,为保“稳定”,中共米易县委书记张伟、政法委书记王永祥的密谋下,在米易丙谷镇文化馆办洗脑班。2010年4月29日,国保大队杨梓华等恶警分别绑架了撒莲乡的庄福仙、陈培新,陈新科、周安芬,垭口乡的姚元芳、高胜元,攀莲镇的李发仙、赵吉辉等大法学员关进丙谷洗脑班,由县“610”成员高玉成和国保大队长杨梓华到洗脑班“讲话”,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不准外出、不准到上海。李发仙被杨梓华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其余人员当天下午放回家。 2010年5月26日,法轮功学员龙琼向世人讲真相,国保大队杨梓华、李雪松、徐兴于2010年5月26日到龙琼家将其绑架,关押在米易双沟看守所,龙琼被国保大队勒索2000元,于6月9日回家。 2011年4月2日,米易县国保大队杨梓华等四个警察在县城街上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天芬,随即杨梓华等人对刘天芬家非法抄家,抄走神韵光碟,然后将刘天芬劫持到米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011年4月20日刘天芬被放回家(家人交了1000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2011年6月21日早上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梓华等人来到彭琼莲家敲门,彭琼莲问:(彭琼莲不认识杨梓华)找谁?杨梓华谎称找彭的丈夫,于是彭琼莲把门打开,杨梓华等恶警蜂拥而入,随即抄家,抢走彭琼莲的大法书及十多个mp3,将彭琼莲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星期。于2011年6月27日才放回家。 2012年5月8日,县国保大队杨梓华和另三人,把正在地里干活的丙谷三大队法轮功学员周国仙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一本《转法轮》、《洪吟三》、《各地讲法》一本、真相资料、一个MP3,随后把她绑架到米易公安局,下午5点钟才放回家。 2012年5月10日上午十点钟,国保警察杨梓华、徐兴和丙谷镇的张学勤﹙音﹚闯到新河法轮功学员廖德英家非法抄家,并把廖德英绑架到米易公安局非法审问,下午五点才放人。 2012年11月7日,米易国保大队杨梓华等人将攀莲镇法轮功学员阙清波从家中绑架到公安局(原林苑宾馆),第二天将他非法关押在米易双沟看守所,并再次闯到他家非法抄家。12月7日才放回家。 二、迫害好人,杨梓华使自己变得自私、贪婪 法轮功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在社会、单位、家庭里都要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提升个人心性。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处处为他人着想,不为名不为利。法轮功修炼直指人心,能提升人的道德水准,增强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在迫害“真善忍”的同时,更加助长“假恶斗”,社会道德急速下滑,贪污腐败盛行,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同样,杨梓华在迫害好人的同时,也使自己变得自私、贪婪,连亲戚都唾弃的小人。下面仅举几件小事: 法律规定,父母的遗产是子女的共同财产。杨梓华的妻子朱英,有弟弟、妹妹,姊妹三人。朱英和丈夫杨梓华同在公安局工作,收入不低。朱英的父母亲去世后,其住房变卖所得,没有分给弟弟,也没有分给妹妹,被杨梓华夫妇独吞,用此钱于2006年在米易县星河世纪城小区买了一套新房。 朱英的一个亲戚,男的因病住院,女的要去医院陪护护理,将八千元现金交给杨梓华,请他代为保管。出院后,亲戚到杨梓华办公室取回代为保管的八千元钱,杨梓华说:哪个接了你的钱?亲戚说:我亲自交给你的。杨梓华拒不承认收了这笔钱。于是双方争执起来,杨梓华耍无赖,要把亲戚赶出办公室,亲戚坚持要把本来就是自己的钱要到手,杨梓华就威胁他们:你们走不走?如果不走,我马上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你们信不信?杨梓华硬是把亲戚赶出公安局大门。亲戚不但没有把钱取回反而受了一肚子的窝囊气。 有一个亲戚家庭困难,找到杨梓华借点钱度过难关。杨梓华没有借钱,反而说:你去监视法轮功嘛,举报一个奖励200元。这位亲戚宁愿穷也不会去干监视法轮功这样伤天害理的事。 杨梓华连亲人的利益都要占,连亲戚的钱都要吃,对其他人可想而知。 三、停止迫害,赎回罪过才是唯一出路 作为国保大队长的杨梓华应该清楚:中国没有一部法律指出法轮功是×教,没有一部法律规定禁止公民修炼法轮功。《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因此,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相反,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是在犯罪!十三年来,杨梓华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不遗余力,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即使按照中共现有法律,杨梓华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构成了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拘禁罪等多种罪行。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杨梓华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惩罚!这不是耸人听闻,也不是杨梓华(在法轮功学员面前)所叫嚣的“我就是杨梓华,是你们上了恶人榜的恶人,你们说我要遭报,我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吗”?要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自然法则,任何生命都在其中,谁(包括杨梓华)也逃不过这个规律。那么,为什么杨梓华现在活得好好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间一到,全都要报”。杨梓华暂时没有遭报,也许是神佛的慈悲,是给杨梓华醒悟、自新的机会。 历史上迫害正信的人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也绝不会成功!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同时也将中共自己送进坟墓,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中共解体在即。中共为了自保,为了苟延残喘,可能会来一个“纠偏”、“平反”,然后,关一批、杀一批、判一批以平民愤。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都是中共“关、杀、判”的对像,甚至连周永康、江泽民等都可能被法办。这样一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犯罪人员都将面临被邪党内部抛弃。文革期间,原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迫害老干部。一九七六年文革结束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要为惨死的老干部的冤魂们讨回公道,迫于压力刘传新于1977年5月19日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名军管干部,“表现积极”的警察793人,共810人,对他们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单子不了了之。对于杨梓华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即使中共不解体,中共也不会留你,随时都面临着卸磨杀驴的危险。 2012年12月30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宣告成立,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所谓医生等对法轮大法及大法修炼者犯下的滔天罪行已正式展开。在历史大审判面前,每个人都得摆放自己的位置。 为此,法轮功学员在这里严肃的忠告:1、杨梓华和政法委、“610”及相关人员,十三年来,你们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疯狂迫害法轮功,罪恶深重。但是,在迫害中你们只充当了中共的打手和工具,与江、周、薄、王等迫害元凶是有区别的,你们还是有得救希望的。然而,生命未来的去留得自己作出选择。现在摆在你们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跟随江周“血债帮”参与迫害法轮功到死;另一条是停止迫害、立功赎罪,从而生命得救。2、如果你们选择了与江周为伍继续迫害法轮功,你们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一定会受到彻底清算,将面临社会的正义审判、法律的严厉制裁、民众的清算、天理的严惩,并殃及亲人,其下场是非法可怕的。想想中共邪党内部白热化的互相啃噬、残害、出卖,为保特权私利不惜割尽一切;想想薄熙来夫妇当初如何不可一世地邪恶疯狂,王立军当初如何的凶悍、狂暴,尚且为保命不惜一切,那么在邪党眼里你们又算得了什么?你们的生命到底是为了什么?你们到底得到了什么?你们失去的又将是什么? 3、如果你们选择生命的得救,那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站到正义善良一边,弃暗投明,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知,揭露江泽民流氓集团的罪恶,将功赎罪,用自己的选择和实际行动在清算名单上为自己除名。同时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从而得救自保。 曾遭受十三年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对你们没有怨恨。在关系到一个生命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法轮功学员按照法轮大法和师父救度众生的要求,给你们指出一条自保得救的路,真心希望杨梓华、米易县“610“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都能得到救度,不做中共恶党的陪葬品和替罪羊。何去何从,希望你们做出明智的选择,可是这得救的机会可是稍纵即逝,万望你们为自己生命的去留及早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