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一日】广东省广州市洗脑班,即臭名昭著的所谓“广州法制学校”,十多年来先后对2百多法轮功学员(有的多次)进行了非法关押、非法剥夺自由并肆意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学坏。地址于2009年由广州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56号(槎头女子劳教所附近)迁往广州庆槎路183号大院(谭岗戒毒劳教所内)。该黑窝隶属于广州市劳教局,其结构与劳教所类似,与广州公安、政府610部门相勾结,参与迫害人员可在各劳教所等机构中调动。其中的警察、政府政法委610机构人员都属公务员性质,还有合同工作人员,如保安、助教、“帮教老师”(犹大)等,领取普通工资(两、三千元);加上整个场所的占地、运作维持、日常开销(所有人员在内的吃住)等,整个洗脑班耗资巨大,使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每位学员的被迫害导致的家庭、工作方面的损失更是无法用数字估量。 该黑窝在2001~2002年开办初期非常邪恶,动用酷刑迫害学员以达到所谓转化目的恶劣行径成为家常便饭。西洲北路56号大院门岗旁的一栋相对独立的楼房成了武力迫害学员的主要场所(后改为邪恶洗脑班高层领导的办公楼),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私下称那栋楼为“贵宾楼”,谁被带到贵宾楼招待了,谁就是被上过酷刑了;当时每到半夜,常从那栋楼中传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拒绝被洗脑的学员在那里遭受毒打、长时间强制捆绑等类似劳教所里的种种酷刑。后来经过曝光,邪恶有所收敛,肉体迫害形式演变为体罚:每天强制灌食、长时间罚站等。当时主要迫害学员的恶警是:洗脑班头目潘锦华(时任所谓校长);赖鉴峰(时任管理科科长,很多迫害学员的恶毒方法都出于其手)、杨永诚(主管迫害刚入所的学员,逼学员写“几书”等)、孙文辉(主管被强制洗脑后的学员所谓“验收出班”等)。 该黑窝实施迫害的组织架构目前为:陈姓政委、所长江强、副所长花少霞(主管洗脑,原槎头劳教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教导员)、副所长赖鉴峰(主管行政)。下设管理科、财务科、各办公室等中层机构,孙文辉任管理科科长(负责洗脑),分所谓三个大队对学员进行迫害:大队长田丽辉、李志强、杨永诚(均为副科级);其下为一线警察:周静、洪雅、邓权等。一个大队三个警察,只针对2-3个学员;一个洗脑班共百来号人,围着十来个学员迫害。 由于越来越不敢使用直接的肉体迫害手段,只凭官方的洗脑歪理很难骗人,于是洗脑班长期雇用犹大王蓉、禤锦霞、王忠诚、梁刚、蒋爱民、陈穗玲、冯玲萍等人参与洗脑迫害;同时不定期的将社会上被监狱、劳教所等处迫害洗脑后邪悟的人叫回洗脑班参与迫害,除了广州广东本地的外,以前还有武汉、北京等地来的邪恶巡回帮教团。现在越来越没有市场,只能利用被监狱、劳教所等黑窝迫害后在经济、思想上存在弱点的学员,尽可能的在思想和经济上抓住并控制他们,为其所用。比如原芳村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王忠诚,判重刑多年出狱后,送洗脑班三个月,回家才几天就叫去参与所谓“帮教”,给其开3000元工资,买社保(由于迫害,王由原来的团级干部到地方区文化局干部到被非法判刑后一无所有),其邪恶用心是很明显的,其实是非法洗脑关押的延续。 此外还利用社会组织,所谓爱心协会“帮教”等,变着花样洗脑迫害。强制洗脑后,还要各区610及广州市610双重“验收”,才由单位或学员户籍所在的街道居委人员接回,通常这一过程持续几个月至几年不等。 对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恶徒还存在着将其转到别的洗脑班继续迫害的案例,一副不屈服,恶行就不停止的无赖嘴脸;比如转至三水广东省洗脑班,甚或外省市洗脑班(中共恶徒们自身也定期到其它省市的黑窝“学习交流”不同的迫害手段,有时乘机公费旅游,浪费民脂民膏),而这个黑窝本身也接收由其它洗脑班转来继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近年来由于直接在社会上抓送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越来越少,为了维持存在,它们就把劳教所、监狱到期的学员(无论其是否洗脑转化过)都直接接到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数月(被转化的)乃至数年(拒不转化的)不等,还厚颜无耻的美其名曰巩固“学习”或继续“教育”,全然不顾的加重加深法轮功学员的痛苦。这样历经几年的反复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极大的身心伤害,只要在黑窝呆着都会或多或少的被不良物质沾染。 邪恶之徒也已看到他们的强制洗脑是无用功,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出去一个,反弹一个,我们都没信心了”;由于参与迫害“榜上有名”,他们有些人已无法用真名出国(包括去台湾),需公安提供一个化名字才能“蒙混过关”。有的人由于车牌号码被曝光,去深圳都不敢驾驶自己的车,怕被跟踪,做贼心虚可见一斑……。 在劳教制度被高度关注并强烈呼吁取消的今天,法制洗脑班这样的机构是最应该被首先取消的,再次曝光并强烈呼吁解体广州市洗脑班及所有类似非法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