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警察绑架,于二零一零年七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了野蛮的折磨。 张秀英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四点左右,被本溪市和桓仁县警察合伙在在她家楼下绑架,当天晚上送往本溪市大白楼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多月,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份非法秘密开庭,法庭不通知家属,对她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里的第二天,张秀英就开始遭受肉体与精神折磨。警察崔杰和彭晓鸥指使刑事犯赵金凤和王丽娟打她,其中王丽娟打她无数个嘴巴子,赵金凤拿书抽打她的脸部,嘴被打出了血。每天晚上蹲着、站着,不让睡觉,往她的嘴里灌凉水,不让上厕所,每天都关押在没有人住的屋子里暗中迫害,逼着所谓的“转化”长达五十六天。 酷刑演示:吊铐 |
在十一月份的冬天里,在地铺上不让盖被。在十一月十三日晚,警察孙维静指使刑事犯王丽娟、赵金凤和王井艳把床单撕成条状,把张秀英绑在床头上,穿着单衣服、光脚站在地砖上一夜,脚趾冻出血泡,手脚都被勒肿了。王井艳打她耳光、致使张秀英耳膜损坏,两个月之后才好。 后期恶警逼迫张秀英写思想汇报,她不配合,恶警们又把她关在黑屋子里暗中迫害,在警察孙维静的在再次指使下,无数个刑事犯对她拳打脚踢,其中有赵金风、郝春玲、赵辉、张晓玲配合警察迫害张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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