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十一点,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民宅,绑架了两位老年妇女杜淑明、杜淑慧姐妹。此前二十五日晩,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假借查酒驾之名,将法轮功学员张莉萍以及同行的王新莲绑架。 杜淑慧老太太,原勉县城建局会计,退休前身患重病,每年在单位报销医药费万余元,因得益于法轮大法, 几个月便治好了疾病,身心健康,从此不再在单位报销一分钱医药费,在单位和来单位办事的人中有很好的口碑。 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杜淑慧、杜淑明在二零零一年被勉县公安局非法劳教,遭受了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各种体罚、折磨。杜淑明从劳教所回家时,满口牙齿几乎掉光,还留下了小便失禁的后遗症。二零零五年,杜淑明再次被非法关押,直至无法正常走路;二零零六年,杜淑慧被非法关押,关押期间胆囊炎复发,被送医院抢救。 现在再次被非法关押,杜淑慧、王新莲的家人已聘请律师伸张正义。律师查阅卷宗,当面向实施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国保大队教导员胡军建指出了其行为的非法性,并强烈要求其依据现行法律立即让两位当事人回家。律师也提请受理此构陷材料的勉县检察院立即放人。 下面是杜淑慧老人给汉中市、勉县公检法领导的申诉信: 汉中市、勉县公检法领导: 我叫杜淑慧,勉县城建局退休职工,今年六十三岁,因为修炼使我身心受益的法轮功,多次被勉县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关押、劳教,给我本人和家庭带来严重的伤害,影响了家人和自己的身心健康。这一切损失应由勉县国保大队胡军建等直接责任人承担。现将我自己这十四年来的遭遇向你们控诉,请你们以法办案、秉公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二十多年哮喘病不治而愈了,以往夏天都要戴的兔皮帽摘掉了,这使周围认识我的人深感震惊。而且法轮功教导我们修心向善,事事处处考虑别人,做一个好人,也使我受益匪浅。我亲身见证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懂得了真、善、忍三个字的巨大威力。这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高德大法。这也是法轮功受到世界各国民众喜爱、并已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及地区,得褒奖等三千多项的原因。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中共恶首江泽民出于妒嫉,悍然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指令,独裁专权、暴力胁迫所有媒体、统治工具,诬蔑、造谣、诽谤、陷害法轮功及创始人。关押、毒打、劳教、判刑做好人的修炼者,进行灭绝人性的政治、经济、肉体迫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着四十多种酷刑,超时超负荷劳动,致伤致残致死的学员无数。 我寻求到真理,身心受益;欣喜万分,愿与大家分享。这美好的愿望使我也成为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二零零一年在陕西女子劳教所被罚站、蹲、坐小凳,被打挨骂,牙被打掉光,造成胆石症满床打滚几乎疼死。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在劳教所这人间地狱丧失生命。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信仰自由,有人身自由。修炼法轮功传播真相是善良的正义之举,在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讲真相的资料无论内容形式都是正当的,法轮大法是最正的法。修炼“真善忍”,所做的一切没有错,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 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宣称: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已签人权公约,应认同宣言遵守规定。 中共在利用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中,根本没有逻辑上能合理存在的法律。主要表现是“×教”这一名词在法律上的非确定性。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在列明名称的“×教”中根本不包括法轮功(事实上这种可能也不应该存在)。在刑法理论四要素缺少三个要素的情况下是无法成立的。修炼完全合法,任何指令公检法机关或这些机关实施的对法轮功的立案、侦查、搜查、没收财产、拘捕、劳教判刑等系列行为从根本上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所以实施相关行为的人员都是触犯该条法律,构成滥用职权罪。 二零一三年九日二十六日晚上九时,一大帮人非法侵入我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翻箱倒柜,退休存折(一万四千元)、身份证都不见了。十一月十二日给我扣上“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 我要控告非法入室绑架我的罪责人及抢劫人。为此我郑重提出申诉,控告勉县国保大队违宪违法: 一、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无搜查证; 二、绑架抢劫侵占私人财物; 三、刑讯逼供侮辱诽谤非法拘禁无罪好人; 四、报复陷害诬告无辜者。 并强烈要求立刻无罪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归还所有非法抢劫侵占的书籍、资料、钱财、电脑物品。 人做了什么都是自己承担,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多年来法轮功学员尽其所能印发资料给人讲真相,让人明因果、识善恶,那正是因为他们珍惜人的生命,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公检法司人员)早日觉悟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呀!那是真善忍佛法对人类的恩赐、救赎。法轮功修炼者凭着善念,一心为别人好,在自己遭受迫害的情况下不为私利,坚守着真理,坚持着正义,都是为了大家幸福平安! 正告迫害者,对法轮功的庭审、判决都是犯罪,罪大无比,迫害者面临的不仅仅是失去前途,很可能造成连放下屠刀将功补过的机会都没有了。(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汉中市“六一零”头目兼市委秘书芦鹤鸣和秘书,带上女儿、女婿、小外孙一行六人,乘三菱越野车在西汉高速佛坪县境内时,被两辆大货车夹撞,芦鹤鸣与女儿等四人惨死;只有两岁外孙无大碍。勉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周广全,一心想借迫害法轮功往上爬,二零零一年,周广全在一次宴会中中风倒地,花费大量医药费,至今走路一癫一拐,嘴眼歪斜,害人害己。) 人间法律及天惩正在进行着。元凶江泽民及三十多个中共官员已被三十个国家五十多个法庭起诉,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阿根廷联邦法院一度对江泽民、罗干签发国际逮捕令。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五十四条也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奉劝那些至今还不明白真相还在继续力行迫害的六一零及公检法司人员,及早改变你们的观念,不要当最终的受害者! 杜淑慧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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