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十二月十九日,北京市大兴区法轮功学员刘星再次被恶警绑架,劫持到洗脑班。恶警不断地骚扰刘星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大法),企图勒索他们家的钱财。 刘星修炼法轮大法后,在家是一个贤惠的好妻子、好母亲、好媳妇,亲朋好友都非常认可,在单位是一个财务经理,工作非常踏实,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刘星的家里做一个世界领先的高科技蛋白酶研发和生产的公司,二零零九年和二零一三年五月,刘星两次遭绑架以及回家之后,北京大兴区六一零、国保负责人李学军等人,都多次向刘星的丈夫(工厂法人代表)勒索了大笔钱财。据悉,这次国保的恶警也要向家人勒索钱财,因为大概一个月前,国保队长李学军就威胁刘星的丈夫说上级要绑架刘星到洗脑班,如果不配合就要把工厂的资产全部没收,吓得刘星丈夫一度要跟刘星离婚。 刘星有两个年幼孩子,她因修炼法轮大法,遭中共迫害,曾被绑架到拘留所,后送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因花两元真相币,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恶警经常骚扰家人,并多次到她丈夫单位威胁,逼迫她丈夫与她离婚,她丈夫心力憔悴,直接影响其单位经营,被迫将刘星娘家人叫来逼迫她放弃信仰。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身体上灭绝”的政策,但其迫害法轮功十四年来,已经证明了其迫害政策的失败,法轮大法始终在大陆和海外蓬勃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共的各级参与迫害的人员,包括公安派出所恶警暴露其道德的败坏,利用迫害法轮功大肆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尤其对于生活富足的法轮功学员,利用家人的怕心,干着罪恶的“致富”勾当。但是,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未来法律健全时,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和他们家人的恶警都会受到法律与天理的惩罚。 涉嫌绑架刘星、多次勒索钱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大兴区公安局: 主管:杨兰江 北京大兴区国保:队长李学军13911836718 北京大兴区国保电话: 010-69232919 国保恶警:梁 宽13811079256常文杰13910837856 北京大兴区“610”:主任马春元13716002418 副主任李广林13801060667吴传海13439255202 北京大兴区北臧村镇派出所:010-60275110 ,所长陆宝强、政委李秀臣 公安大兴分局电话:010-69243071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大兴区兴丰派出所:010-6924225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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