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 律师为临汾法轮功学员做出无罪辩护

  • 劝延边州政法委书记康芳停止迫害法轮功

  • 戚凤敏的姐姐给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法官葛胜楠及各位法官的信

  • 致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浑河湾派出所全体警察的信

  • 写给赤峰市及各旗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 律师为临汾法轮功学员做出无罪辩护

    临汾的父老乡亲们:

    2013年11月6日,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两位正义律师梁小军、郭海跃在尧都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曹跃进做了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

    你们知道吗?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他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提升道德。迄今,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获各界给予的褒奖、支持议案和支持信函3000多项。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

    然而只有中共和江泽民集团倾尽国力,利用国家暴力机器,发动了至今已持续14年的对这个善良群体的迫害运动。中共甚至导演“天安门自焚”假案,嫁祸法轮功,为迫害制造借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已证实有373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有无数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秘密活体摘取器官牟取暴利。这种骇人听闻的群体灭绝犯罪这是人类社会绝对不能容忍的!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2012 年10 月30 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发布成立公告,誓言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 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及丧尽天良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所谓医生等。

    虽然迫害仍在发生,但愈来愈多的正义律师勇敢地站出来捍卫法律的尊严,严正指出: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中共肆意扣在法轮功学员头上的罪名,都是欲加之罪,是对刑法的肆意滥用。参与迫害的司法人员都在执法犯法,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的正义辩护回荡在法庭上。

    2013年6月13日,尧都区段店乡口子村60多岁的老人曹跃进正给孙子过生日,段店乡派出所所长郭福平,带领国保大队十几个人,在无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曹跃进家里的电视机抢走,并将为孙子过生日的几百元钱从口袋里掏走,还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曹跃进绑架到尧都区看守所非法关押。2013年 11 月6 日,尧都区法院对曹跃进老人非法开庭,法庭上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梁小军律师、郭海跃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律师指出:

    法轮功在曹跃进生命中一直都是以气功与信仰的形式出现和存在着;法轮功是否邪教不应由法律或其他任何世俗机构做出评判。

    曹跃进一直认为法轮功是一种气功,教他强身健体,祛病健身,修身养性,做一个好人。当他发现了法轮功的好处之后,自然愿意与人分享,让他周围的人,包括那些陌生人都能体验这种好处。这是他此后行为的动机和心理因素。

    在这里,我并不想指出2000年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的14种邪教中并没有法轮功;也不想指出,中国至今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说明法轮功是邪教。因为法律或其他任何世俗机构都不能对人思想和灵魂层面的事务随意做出评判,而且,也没有任何法律或其他世俗的外部机构有权对思想信仰方面的事做出正或邪的评判,并以此评价作为限制或干涉公民修炼自由、信仰自由的依据。

    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邪教的规定与惩罚违背了宪法对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保障,不应作为处罚曹跃进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明确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刑法在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两个司法解释中扩大化地解释了《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将此规定下的各项罪名的明确化、具体化,创设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刑法第三百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两个解释都用到“邪教组织”这个非法律用语对公民的宗教信仰内容进行了法律评价,超越了法律调整的范围。刑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明显违背了宪法关于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不应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即便现有关于邪教组织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效,也不应成为指控曹跃进犯罪的依据,因为曹跃进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没有危害社会、破坏法律实施的意图与行为,更没有产生危害社会、破坏法律实施的结果。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的总和。犯罪的实质是一种行为,思想和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曹跃进对于法轮功的信仰和修炼属于思想信仰层面,不应受到刑罚处罚。

    检察院指控曹跃进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却不能指出他是如何利用的;所谓的邪教组织是什么、在哪里、组织架构如何、曹跃进在组织中处于何种地位、承担了怎样的责任;他采取了怎样的手段,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

    曹跃进与人为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他不但没有危害社会、破坏法律实施的主观意图,更没有实施过危害社会、破坏法律的行为。只是他不能理解,1999年之后,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怎么就变成了非法行为,而在世界其他国家却都是合法行为;他不能理解,自己安心做一个好人,怎么就会成为法律迫害的对象。

    即使曹跃进自述曾经散发过法轮功宣传品,但散发的行为也是其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实践,不构成犯罪。

    曹跃进作为一个法轮功信仰者和修炼者,虽知自己是一个好人,知道那些和自己同样修炼法轮功的朋友是好人,没有危害社会,但自己依然会被判刑,其他朋友也会被酷刑、被非法拘禁、被劳教、被判刑,而这种不公正对待恰是由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非法行为带来的。出于良知,他一定不能认同统治者的统治理念和做法。

    曹跃进通过散发传单的方式来进行的抗争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法律有其自身的价值追求和取向,那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自由,无论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还是免于恐惧的自由,都是基本人权。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曹跃进将法轮功作为气功进行修炼和信仰,并与他人分享,散发光盘或传单均是其对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权利的践行,但并不构成犯罪。

    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应该在本案中得到体现。

    请求法院宣告曹跃进无罪。

    临汾的父老乡亲们,我们希望您能通过律师的辩护词,明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也希望您能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退出中共党团队邪恶组织,远离邪恶,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我们也希望,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司法人员悬崖勒马,不要充当中共的替罪羊。

    大限将临!希望所有现政权当权者莫忘前车之鉴。天灭中共,清算罪恶、偿还血债是天意民愿、大势所趋,谁也挡不住!无论是人治,还是天惩,中共江氏流氓犯罪集团及所有迫害的参与者,至今仍在作壁上观者,甚至反其道者,都必遭清算,与其同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这是中共政法委近期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共邪党一边利用公检法迫害民众,一边又将公检法人员作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审判台。

    善恶有报是天理。奉劝迫害法轮功的所有参与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停止迫害,将功赎罪。


    劝延边州政法委书记康芳停止迫害法轮功

    现任延边州计生局局长、州政法委书记康芳,女,五十多岁,原是和龙市八家子林业局宣传部长、局工会主席,后调和龙市常委,任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自康芳任州政法委书记以来,延边州 “六一零”(凌驾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非法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一直没有停过。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零年至今,延边州法轮功学员有超过百人被非法抄家、绑架、洗脑、酷刑迫害,其中至少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珲春林业局工程师黄家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延吉市李昌华、李昌丽、祝延文、张姓法轮功学员等四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延边郎艳梅被非法劳教后又被判刑五年;延吉市董桂芝被非法判五年;八家子林业局孙庆菊被洗脑班酷刑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道白河李乐友被非法判刑三年;延吉市芮克荣、刘春立、朴泰浩被非法判刑三年,朴文哲被非法判刑时间不详。

    一、指使各市、县“六一零”办洗脑班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

    康芳任职期间,州政法委指使各市、县“六一零” 非法组织挥霍无数国家资源和百姓的血汗钱,多次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延边州开办洗脑班的地址有:敦化林业局宾馆、图们松林养老院、珲春秀竹旅社、延吉大成、延吉市救助站、龙井市、和龙市亚东水库、安图县国税招待所。

    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极其邪恶,利用高压洗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操控犹大诬蔑师父、歪曲大法,挑拨学员,除了吃饭和睡觉时间,整天向学员灌输抹黑大法的光碟、别的法门的咒语、邪悟者编的所谓歌曲等。恶党人员还用不“转化”就判刑等方式威胁恐吓,甚至直接用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八家子林业局幼儿园教师法轮功学员孙庆菊因不放弃信仰,被洗脑班人员折磨得面目全非:手臂骨折,头部肿胀,连熟人都认不出来。后来孙庆菊被非法判刑三年。

    八家子法轮功学员老彭(约五十多岁妇女)在洗脑班被邪悟者邵玲、吴美花等人实施捆绑迫害,快到中午的时候老彭从二楼跳下,重伤送去医院检查,一个腰椎骨压碎之后进到下边部位的腰椎骨里导致永远瘫痪了。

    酷刑演示:“球”型捆绑
    酷刑演示:“球”型捆绑

    延吉法轮功学员安英姬正在工作,延吉市国保大队及“六一零”警察将她绑架到延吉市救助站洗脑班。安英姬被强迫看录像和 “听课”,接受邪悟人员“帮教”和灌输谎言。从省里来延吉所谓“帮教”的是邵玲,她利用“天安门自焚”伪案欺骗了很多被洗脑的人。安英姬被关入洗脑班后,首先被强制“罚站”。一夜过去了,第二天接着被“罚站”,在安英姬实在站不住时,多名恶警用身体顶住她,硬“站”了一段时间,将安英姬铐在窗户的护栏上,两个手背肿的老高时,恶警将她放下来,又把她绑起来,放在床上。洗脑班恶人硬把安英姬的右腿搬到了左腿上,然后用绳子捆住,还用绳子把安英姬脖子和盘的腿,还有反铐到后的两只手,连绑在一起,就形成弯腰的姿式(头和腿之间有一段距离)。就这个姿式,强迫安英姬在硬床上坐了大约将近一天的时间,从中午十二点开始,整个一夜,再到第二天上午野蛮灌食为止。 整个罚站和被绑期间,共三十七个多小时,恶人不准安英姬上厕所,还不许吐痰,痰咽进肚子里;尿,就尿在裤子了。洗脑班恶人还卑鄙的强制安英姬坐在师尊法像上。

    二、威逼民众签“承诺卡” 宣传诬蔑法轮功

    在州政法委、六一零的强行逼迫下,延边各地区中共邪党人员在社区街道到处张贴诽谤法轮功的宣传画、黑板报和大型横幅。延吉市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登门到访,逼迫民众签所谓“承诺卡”毒害世人,有的楼道里贴了很多,有的还在路上拦截行人要求签字,有不签字的就说是炼法轮功的。

    威逼民众签“承诺卡”,表现尤为邪恶的是,八家子林业局,在林业局政法委书记赵晶、六一零主任张文信的指挥下,恶警赵志奎、王家辉与一名董姓恶警挨家挨户的逼人签承诺卡,法轮功学员不签就绑架。八家子林业局政法委、六一零以及各社区人员还向民众下发诬蔑法轮功的传单等,林业局宣传栏还用整板诬蔑法轮功的图文、画报来迫害民众。六一零主任张文信还到林业局各单位强迫职工签“承诺卡” ,招致民众强烈的反感。

    三、强行拆锅、毁锅 侵犯公民知情权

    延边地区百姓安装大锅接收韩国电视卫星信号,收看自己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尤其是深受观众喜爱的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因为新唐人电视台不但说真话实话,而且节目清新高雅,看过的人都觉的受益,这完全是大好事,合理也合法。可中共邪党怕百姓知道它的腐败、暴政,中共对法轮功撒下的谎言不断被人揭穿,被欺骗的民众不断觉醒。

    延边地区所谓相关“执法人员”流窜各乡镇、社区进行调查、登记、照相干扰民众使用大锅接收电视卫星信号,更甚者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拆锅、毁锅,甚至对使用卫星接收设备的普通民众实施非法抄家,造成民怨很大。延吉警察绑架刘春立、朴文哲、许元钟、朴泰浩、金顺善、李奇玉等多名热心推广韩星转播的新唐人电视的法轮功学员,并实施酷刑。

    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泰浩、金顺善(二人是母子)、李琪玉和另外一人在外地帮人安装调试新唐人卫星电视结束返回到汽车站,正准备乘车回家时,被早已通过电话监听得知他们行踪的延吉警察绑架。他们被劫持到一个专门用于刑讯逼供的地方,那里有专门给人上电刑的器具,把受害者的头罩住,控制电流大小可以增加受害者痛苦的程度。这种刑具在大电流负荷运行下,可以导致受刑者内脏出血,受刑者如遭重锤霹雷猛击,其痛苦程度无以言表。轻者,受刑人皮下出血,形成的皮下血斑长久不消。

    三十来岁的泰浩,遭受非法刑讯逼供尤为残酷,惨叫声接连不断,令人不忍听闻。对他实施酷刑迫害的警察轮流连续长时间施暴,都累得非常疲倦。 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时,中共警察大都是多人分组,轮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实施残酷迫害,许多负责酷刑迫害的打手们累的筋疲力尽,有的说法轮功可能真有功,他们给上刑都累得够呛。有时他们在执行酷刑迫害任务休息期间,每人都得到一定数额的奖金补贴。

    四、罪责难逃

    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对“真、善、忍”的信仰,使人变得真诚、宽容与善良。法轮大法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法轮大法至今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超过3000项,大法书籍被译成30多种语言,并在世界广泛发行。在中国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四年的迫害一直是“以权代法”, 是中共在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零一年八月,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会议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IED 的声明说: “中国政府企图以诬陷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来为其国家恐怖行为辩护。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是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家庭破裂,伤害生命的不是法轮功,而是极端残暴的酷刑、精神病院里的摧残、劳改营的奴役以及其他类似的迫害。”声明中说,中国政府企图以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发生在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作为指控法轮功是×教的证据,但是,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美国国会众议员在国会大厦投票通过了第 605 号决议案——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美众议院还先后一致通过了“188 号决议案”和“304 号决议案”,谴责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五年,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将中共“六一零”头目罗干告上法院,指控其犯下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行。经过四年的调查,二零零九年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对于江泽民、罗干、薄熙来、吴官正及贾庆林等五人发起起诉。人权恶棍江泽民之流在国际社会臭名昭著,惶惶不可终日。

    五、谁做“替罪羊”

    从二零一二年年末至今,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体系不断得到整肃,接连传出政法系统高官自杀或被查处的消息,可谓触目惊心!

    一月八日,广州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自缢身亡;第二天,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副院长张万雄跳楼身亡;同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太平被免职;一月十五日,原湖北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吴永文被中纪委调查;一月十六日,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增新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二月十七日,四川崇州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柯建国跳楼自杀;同日,西安公安局副处长何胜利坠楼身亡;二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被江苏省纪委立案调查;三月二十八日,官方证实原上海市公安局长张学兵两会后已被免职;次日,辽宁省副省长薛恒也遭免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职务……有人在习近平上任三个多月的时候统计,各级政法委高官被双规、逮捕人数就已高达453人,其中属于公安系统的392人,占总人数近九成。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厅(局)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的有10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接着还发生了原四川省委副书记的李春城和跟随周永康十八年的心腹大秘,原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郭永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这都是周永康的绝对铁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于2013年12月7日已经发出“追查国际”公告:全面追查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中共治下的大陆社会目前民怨沸腾、危机重重。曾几何时,在江××最为得势的十几年前,利用政法委倾尽国力企图扼杀法轮功的企图都没有得逞,时至今日,在国际国内社会尽知真相,迫害者日暮途穷、四面楚歌之际,连江××自己都惶惶不可终日,还能指望已经成为不共戴天政敌的习近平为之背黑锅吗?当新的最高掌权者感到内忧外患走投无路之际,通过剪除这一伙迫害元凶和跟随者来收买人心是势在必行的选择,届时谁能为你承担罪责?

    六、身处险境,快回头

    人生中最大的凶险莫过于身处险境而不自知,真诚的指引你唯一的生路!

    中共的本质就是“假恶暴”,一贯篡改和伪造历史,掩盖自己和外界的一切真相,既欺骗普通百姓,也欺骗体制内的公检法人员。建政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共杀害了超过八千万中华同胞;文革时的血雨腥风,造下累累的罪恶责任,轻易的推给了“四人帮”一伙,中共自己则永远扮演“伟光正”。这是一个古今中外无出其右的最为邪恶和流氓的恶党,所有人都在其统治下战栗着生存,你们的心里也一定对它心怀恐惧,然而恐惧中却对它产生了依附,一味跟着它走,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它无异于交给了魔鬼。

    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中也说明了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想想吧,这些体制内被邪党利用的人,一旦党需要的时候,你就是被推出的替罪羊。因为你是不是替罪羊,那就要看党是不是需要了。当年文革结束后,因为党的需要所以文革中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逃避惩罚的后路。无论今天它诱惑和胁迫你跟着它做了多少恶,未来翻脸时,它就会出卖你当替罪羊。在你的岗位中,你一定能看得清,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讲过什么法律,一贯是以“政治”和“党性”为托辞胁迫你们随之共同犯罪。要知道,法轮功问题不是社会上的普通冤案,谁参与谁是事儿。这一页历史必将在不久后被改写,今天你在案卷上留下了名字,一定是未来被追责的铁证,参与迫害是一条绝路,上级胁迫你做的事是饮鸩止渴,它们硬逼你喝毒药你也干吗?

    古人形容身处险境时,有一句话叫:“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很象现在你们的处境。

    看看那些曾经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最终也难逃法律和神佛的制裁:

    原延边州公安局主管国保处的副局长李忠勤,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前后,在任延边州公安局国保处处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氏集团,组织并指挥全州范围内的国保、派出所等部门策划构陷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阴谋,并以绑架、拘留、劳教、判刑等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此人更为中共邪党卖力,得到中共邪党重用,被提升为延边州公安局主管国保处的副局长。 十多年来,延边地区发生的很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中李忠勤是直接组织和策划者。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下午,李忠勤突然得心肌梗塞死亡,年五十八岁。

    田学仁,二零零零年担任延边自治州委副书记、主管政法,在其任职期间,仅二零零一年上半年为止延边州各八个县市各公检法部门对延边法轮功学员判刑、劳教已达到五百多名。更多的案件虽然没有一一澄清,但神目如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都有神佛在记载,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虽然田学仁利用职权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罪恶被隐瞒,等待田学仁的世纪大审判,田学仁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将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被处以极刑。

    七、静心思忠言 生死一念间

    未来将受到何等的惩罚,你想过吗?

    几百年前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的一段话掷地有声:“不要诬蔑你所不知道的真理,否则,你的生命将处在重重危险之中。” 不愿看到你们被中共欺骗,误入歧途,最后随之殉葬。同时想告诉你自救的唯一办法:认清中共邪恶本质,退出它的组织,别再随其作恶,尤其不能参与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位律师揭示了中共历次政治运动的本质:“迫害得多,偿还得也大,这个运动就是先整他,后整你,都是受害者。解脱他就是解脱你,你不害他,你也平安。可惜好多人眼光太浅,看不到这一点。”

    古人讲:识时务者为俊杰。看看全世界大法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受到褒奖三千多项,而迫害大法的恶人在多个国家遭到起诉;在国内,众多的民众敢于为法轮功学员签字画押,呼吁停止迫害,在大纪元网站公开三退的人数已超过一亿五千万,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正一个个被揪出绳之以法,虽然他们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还被中共当局掩盖着,但这却是他们遭恶报的真正原因。

    以上这些事实,你应该比我们更清楚,因为你们也应该能上明慧网,可能也有内部情况通报。

    “追查国际”公告:全面追查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中重申: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康芳,你可能为共产党辛苦了半辈子,却还不知道共产党到底是什么?!看看《九评共产党》这本震撼华人的书吧!你可以回忆一下,六四天安门学生被枪杀的场面,就不难相信共产党在各种运动中,迫害死了八千万我们的同胞。赶快醒悟吧!贵州藏字石面上,自然形成的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已经告诉了我们: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

    康芳现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就是在犯罪,以安装推广新唐人卫星电视为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明明就是指鹿为马,你们自己不觉得荒谬么。你们应该听说过“请君入瓮”的成语故事吧?邪恶中共才是古今中外历史上最大的政教合一的邪教。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时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代罪名,其实反过来用在你们头上,才是名副其实。当邪恶中共肆虐中华已是人神共愤,不要等到人间法律清算它的时候你也随之重蹈请君入瓮之覆辙的命运啊。

    希望你能用你的一切力量帮助现在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那是你们给子孙积福的善举!别发挥任何推动作用,保留上面要求迫害的证据。孔子云:“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许多人都在用自己的职权保护自己不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更多的人是在弥补以前犯的罪,保护和营救被其迫害过的大法弟子。你知道吗?在有些地区,对举报法轮功的人警察大骂举报人瞎管闲事不出警;更有把法轮功修炼者带到人少的地方让他们回家,还有用警车直接护送回家的。还有迫害前,善良提醒法轮功注意安全的……到现在了,谁还看不清?谁不给自己留后路啊?只要你认清迫害法轮功是邪恶的犯罪,拒绝参与,同时利用一切便利条件收集迫害者的罪证,保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就一定有美好的前程和幸福等着你。因为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

    在此愿你和你的同事都选择正义与善良,不要充当打手和帮凶,不要为中共违法犯罪买单。我们不愿看到你们无知地干恶事,不愿看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你们成为了牺牲品被追查,也不愿看到你们祸及自己的家人,所以才跟你们说这些。

    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灭中共在即。趁着人间的正义审判和神明的惩恶大限尚未开始,赶紧做点补救吧,擦亮自己的眼睛,了解法轮功真相,分清大是大非,守住自己的良知善念,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顺天意而行,立即退党、退团、退队!真心实意的喊一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和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康芳
    康芳


    戚凤敏的姐姐给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法官葛胜楠及各位法官的信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的葛法官及各位法官你们好!

    我是戚凤敏的姐姐,我妹妹戚凤敏由于身体不好,经常头痛,通过修炼法轮功,头痛病好了,同时明白了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的道理,在我们家乡公认的是个善良、贤惠的好人,只因为向群众介绍法轮功的美好,却被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非法诬判五年刑期,对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致使丈夫离婚,家里上高中的孩子无人照顾。我妹妹不服从非法判决,已上诉到该院受理。 作为家属我很痛心,洮北区法院竟然作出执法犯法,滥用职权,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洮北区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我妹妹非法判决的。

    各位领导和法官,你们都是执法人员,你们是当代老百姓的“包青天”,是老百姓的公仆。你们发现了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自然不是法律,更不能作为法律依据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没有给法轮功定性,而根据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规定,十四种邪教组织不包括法轮功,法轮功是正法,那么,根据刑法三百条对我妹妹进行重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非法的,应当无条件的立即释放我妹妹戚凤敏回家。

    法轮功是佛法,让人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矛盾先找自己,说真话,办真事,不欺骗,遇事忍让,不和别人争斗,修成无私无我的好人。现在世界各国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修炼法轮功,支持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国外得到一千多个褒奖,难道那些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是傻子吗?都是无知吗?如果一个人得了绝症,医生给他治好了,给了他第二次生命,那你们说不应该感谢医生的救命之恩吗?宣传医生的高超医术还有错吗?

    我真心希望各位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点时间了一下法轮功,看看《转法轮》这本书,究竟是本什么书。为啥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江泽民当时迫害法轮功时说:“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可是法轮功被迫害十四年了,不但没有消灭,而且弘扬全世界,这还不能引起我们深思吗?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案、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违法证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我想各位法官都知道这个文件,这说明什么?你们比我更清楚,对法轮功的案件就是冤假错案,洮北区法院张恩友和检察院的张楠楠,已构成执法犯法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我要控告他(她)们。 我妹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看守所的狱警给我外甥女打电话说:你妈妈有病了,让她去给存钱治病,孩子哪有钱啊?!

    我找到张恩友,我说我妹妹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非常好,现在有病了,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应该把我妹妹释放回家。张恩友说:“如果人死在看守所,会赔偿的。”这是一名法官说的话吗?如果那样,我们随便杀人,杀完人就给赔偿,就完事了,那还要制定法律干什么?还用法官干什么?

    作为一名法官,应该是为百姓明辨是非,百姓有冤应该伸张正义,为百姓做主的好公仆,执法犯法天理不容,善恶有报是天理。

    我真心的希望你们法官用你们的良知和你们的善念,保护一个善良的好人,善待别人也是善待你们自己,给你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请求各位法官做一件大善事吧!也给自己和后人积个福德吧!无条件的释放我妹妹回家。我真心希望你们平安幸福!

    我给你们这封信的同时,我送给你们同行的一封信,希望你们静下心来好好的看一看,对你们的办案有一定的帮助。

    戚凤敏的姐姐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致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浑河湾派出所全体警察的一封信

    浑河湾派出所全体人员:

    十月十四日下午,浑河湾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朱兰英老人,然后下午五点多,七、八个警察又闯进她家中非法抄家,带头警察叫常春;晚七点多,四、五个警察再次非法抄家。朱兰英的丈夫是残疾人,二女儿刚生完小孩还没有满月,一家人都在焦急地盼望她回家。

    十月十五日上午,朱兰英的家人到派出所要人,无人理会,下午五点多,警察却出面叫家属签“沈阳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将朱兰英非法刑事拘留,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警察声称已对朱兰英立案。家属欲聘请律师,但沈阳市当地律师说,上面有要求,不许承办法轮功的辩护。

    十一月四日上午,朱兰英的女儿去浑河湾派出所询问母亲被绑架一事,派出所警察推说此事找国保大队和检察院。当朱兰英的女儿找到国保和检察院,又被告知此事还归派出所管。就这样朱兰英女儿在法轮功学员李方芳的陪同下,又回到派出所。想到这些执法机构互相推来推去,在派出所里,朱兰英的女儿为母亲流下悲伤的眼泪,可是派出所警察郭宏伟竟将她推搡到大门外。陪同朱兰英女儿的法轮功学员李方芳正在门外等候,见状走上前向警察劝善,警察竟然将李方芳抓到派出所非法扣押,并暴力殴打。

    李方芳年迈的父母去派出所要女儿,警察不让见。当李方芳的弟弟李杨听说自己的姐姐无故被浑河湾派出绑架并遭到了殴打时,李杨挺身而出与派出所理论。然而派出所警察态度蛮横、根本不讲法律更不讲道理,情急与无奈之下,李杨决定打出自制横幅揭露派出所恶行,为自己的姐姐和无辜的好人鸣冤。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在浑河湾派出所门前,李杨及亲朋好友打出两条自制的条幅,谴责警察打人的行为。当“郭宏伟警官身穿人民警服谁赋予你殴打市民的权利”和“浑河湾派出所执法违法殴打市民公理何在”两条横幅在派出所门前展开后,很多路人停下来观看并议论纷纷。

    这时,浑河湾派出所二十多个警察见丑行曝光,气急败坏地冲出来撕扯并抢走条幅,疯狂绑架了在现场的朱兰英以及李方芳的亲朋好友。被绑架的有:朱兰英的女儿、李方芳的母亲杨淑卿、弟弟李杨、七十多岁的周桂琴、佟海波、何刚等六人。李杨与合伙人经营的一家较有规模的喷绘公司也被恶警非法查抄,所有设备被洗劫一空,价值数十万元。

    十一月十四日零点左右,浑河湾派出所警察把法轮功学员佟海波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从外地绑架回沈阳;十五日还绑架法轮功学员佟海波的同事冯宝祥(音)。佟海波租住的公寓已经被浑河湾派出所警察洗劫,大量的私人财务(光盘、台历底座、纸张)被掠走,具体损失无法统计。

    现在所有沈阳市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和社会正义、善良人士,乃至国际社会正义力量,都在时刻关注着朱兰英、李方芳、佟海波、何刚、冯宝祥(音)的情况。

    不管你参与或没参与,直接或间接,你是否明白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迫害是一个错误,是非法对善良人和善良群体的严重迫害。全世界正义力量正在努力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制造的这场血腥迫害已走向末路。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至今,浑河湾派出所一些警察仍然被“上面的谎言”所蒙蔽,还在卖力地参与迫害,看不见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可怕后果。希望我们的真诚劝善能促使你思考,对你选择美好的人生与未来有所帮助。

    一些法学家与律师早就指出一个事实:国家宪法从来没有规定中国人民不准修炼法轮功,更没有把法轮功定为什么×教。以“国家不允许”的名义迫害法轮功是一场特大骗局。这场骗局玩的是偷梁换柱,以文件冒充法律的把戏,把十几亿中国人蒙骗,你们也无可幸免成为这场骗局中的受害者。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然而朱兰英、李方芳、佟海波、何刚、冯宝祥修炼法轮功那是她(他)们的信仰自由,是合法的。并且她(他)们都是能按照真善忍规范自己的好人。你所部份警察不但绑架了她(他)们,还非法抄家抢走了大量的私人财产,还以此为由把她(他)们劫持到看守所。其实这才是违法的,警察在真正执法犯法。触犯了刑法,犯有抢劫罪和绑架罪。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流着泪这样说道:我见过日本鬼子的扫荡,我也经历过土匪的抢劫,没想到今天的社会,又出现了这样的鬼子和土匪,他们竟然打着人民警察的幌子干出这样邪恶的丑事,这哪是保护老百姓的警察啊,分明是专门祸害老百姓的恶警!

    各位警察们,你们不妨仔细想-想,查一查,看一看这些年来你们在对法轮功大肆迫害中,你们行动的依据是什么?是某某上级的红头文件?某某上司下传的口谕?或某报刊评论员文章?或电台电视台的宣传说辞?还是人大颁布的法律条文?你们也是否知道,那些迫害法轮功的指使者为什么只有口头命令和电话通知,为什么没有正式文件呢?这不明摆着迫害是个错误,怕留下文字给后人清算,而把责任推向直接参与者吗!警察们啊你们可知道,十四年的迫害,累积了多少罪恶啊!参与迫害的人所做的一切违法迫害之事,将来可是要被追究,要承担责任的呀!其实任何人在执行权力机构杀人时,都不能漠视自己的良心!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的根本指导,要求修炼者遇事向内找,事事为他人着想。修炼法轮功不但能达到祛病健身,还能使人变得诚实、善良。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至今,从中国大陆到世界各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受到了各族裔人们的喜爱,法轮功著作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全世界公开发行,法轮功获得各国、各级政府及组织的褒奖及支持信函和决议达三千多项。

    中共为了使迫害合理化,挑动群众斗群众又编造了天安门自焚等谎言。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二零零一年八月在联合国会议上声明指出: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你想想,警察在两分钟内就灭火,哪来的灭火器啊;还有那些烧伤的人被包裹的那么紧,不符合医疗常识啊(烧伤病人要裸露治疗),那个王进东的打坐姿势是中共军人的姿势……“天安门自焚”尚且如此,其它更是谣言抹黑。

    可能人们还记得,六十年前的纳粹战犯,在纽伦堡国际法庭被审判时,他们妄图以“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逃脱自己的罪责,这怎么可能呢?

    一九八九年末,专制国家的年轻人逃往自由世界,在翻越柏林墙时,被当时的卫兵开枪射中,哪知九个月后,柏林墙被拆,开枪致命的卫兵被带上了法庭,当时他也是以执行命令为由,妄图逃脱罪责,可是有命令但没有谁非叫你射中啊。打死人命必受法律制裁。

    就拿我们国家来说吧,刘传新是文革后期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一九七五年北京群众上天安门广场,吴德(当时的北京市长)让刘传新“处理”。吴德这个人,比较猾,他不说“打”、“杀”、“关”等话,只说“处理”,这分明是活话儿,给自己留退路。没想到刘传新给棒槌就认针,出动大批警力,狠狠地把群众给迫害下去了。其实当时除了刘传新,还有几个副手(包括军代表),都曾暗示过他,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出手不要太狠了”,但刘传新就是听不进去,结果自己把自己“套住了”。“文革”结束后,清查“三种人”,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刘传新自杀了,793名紧跟“四人帮”的或手上有人命的公安、司法人员,十七名军管人员,经内部审讯后被拉到云南等地秘密枪决,家人接到的只是一纸“因公殉职”通知书。其实他们这些人都是最听“党”的话的,是“党”的真实执行者,可是到头来只能成为替罪羊啊!

    二零零二年六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惊现奇石,奇石上凸显“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这不是天意吗?其实天意不正是反映民意吗?古语云:人不治天治。藏字石不是在警示人吗?这不正是上天的慈悲吗?“天灭中共,退出党团队保命”这绝不是法轮功学员在搞政治,而正是上天派使者在告诉世人真相,揭露谎言救人,其中也包括你们这个特殊的群体,也包括那些所有不明真相还在直接或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各位所长、警察:善恶有报的道理人人都懂,难道你们也想步“刘传新”后尘把自己也“套住”吗?迫害朱兰英、李方芳、佟海波、何刚、冯宝祥(音)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天理不容,必遭清算。

    现在全国各地从上至下行恶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者大量出现:

    被中共谎言包装成全国英模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她乘坐的丰田轿车与同方向行驶的大货车追尾相撞,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却偏偏死亡,且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其妹还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相信了!”任死后的长时间里,该市都没再出现过迫害法轮功的事情。

    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头子朱锦遭恶报殃及儿子。朱锦,女,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头子,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由于紧跟江氏集团参与迫害大法,朱锦不但害了好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左右,朱锦之子于某在海南旅游度假时突发暴病身亡,年仅三十岁左右,留下一个刚出世不久的孩子,正应验了过去老人说的一句话:父母不做好事,儿女都跟着遭殃。在无可抗拒的善恶必报的天理中,朱锦吞下了自己种下的苦果。

    康平县委副书记田柏祥遭恶报殃及儿子。田柏祥,原康平县委副书记,主管公检法,多次在全县会议上部署迫害法轮功,数百名大法学员被罚款、抄家、送洗脑班、拘留、判刑,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然而在善恶必报的天理中,田柏祥吞下了自己种下的苦果。二零零三年七月,在沈阳市康平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汽车与火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康平县委副书记田柏祥之子田某在车祸中身亡,年仅二十四岁,系在校大学生。

    康平县原政保科长白国政遭恶报死亡。辽宁省康平县公安局原政保科科长,九九年七二零期间,直接参与绑架大法弟子,致使一百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近千名大法弟子被拘留或被办洗脑班。白国政现已遭恶报,被汽车撞成头部等多处骨折,住在沈阳医院,处于昏迷状态,几天后死亡。

    大法是慈悲众生的。作恶者回头是岸啊!

    某人是东北地区某乡镇的书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迫害开始后,他积极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在镇上的大会小会上诽谤法轮功。几年前,当地一名法轮功学员面对面地给他讲真相,他根本不听,还向镇派出所举报了这名法轮功学员,致使该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并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给他写劝善信,海外法轮功学员也给他打真相电话,他一概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地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的指使下,镇派出所又将一名法轮功学员送进劳教所非法劳教,镇“六一零”办公室则将另外三名学员送到外地洗脑班进行迫害。接下来不长时间,他就遭了恶报,患上了不治之症,上不了班了。具体得了什么病,对外一律保密。在家人的陪同下,他先后到省内好几家大医院医治,但都无济于事,病情越来越重。直到此时,他才想起当初法轮功学员向他讲的真相,知道自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才遭此恶报。他深深痛悔自己。

    他决意洗心革面,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他嘱咐家人带着现金偷偷地去看望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并利用手中的权力,从各方面照顾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工资待遇等实际问题。他的身体渐渐好起来,又能上班了。工作顺心,家庭和睦。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他为自己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浑河湾派出所所长、各位警官。法轮大法的洪传天下是人间大事,了解真相胜过一切。为了你们及家人的平安请多听听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早日觉醒。当你们看见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行善做好事时,一定善待他们,其实就是在善待你们自己。再不要下手迫害,在这重大历史时刻,选择好正确的人生,走好人生最关键的一步。

    同时立即无罪释放朱兰英、李方芳、佟海波、何刚、冯宝祥和其他你们绑架迫害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将功折罪,为自己和家人赎回未来。主动了解法轮功真相,退出邪党团队一切组织,诚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心希望你们及你们的亲人们人人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你们好的法轮功学员


    写给赤峰市及各旗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警察本应以维护法律尊严与正义良知,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之安全为职责的。而你们,赤峰市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及各地派出所的警察们却一直在绑架、迫害坚修真善忍的好人中的好人。

    近期,赤峰地区发生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抄家、勒索、绑架案:

    十月中旬,赤峰市红山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红山区“610”人员、街道办事处骚扰,有的被非法抄家,已知被骚扰的人员有于志会、李春霞、周智慧及一吴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和一霍姓女法轮功学员;十一月二日左右,丛丽萍被宁城县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恶警抢走丛丽萍所经营的超市里的钱财、真相资料、大法书籍,丛丽萍的母亲七十多岁,也被抄家,恶警勒索了丛丽萍的母亲一万元;十一月下旬,元宝山区六一零人员在元宝山区建昌营派出所警察带领下突然闯进建昌营周边村三家大法弟子家中,进行非法抄家;十一月二十七日当地警察非法闯进马营子村法轮功学员荆凤芹家,将荆凤芹和去她家串门的孙凤芹绑架;十二月五日,王爷府镇派出所恶警绑架了给民众发2014年台历的喀喇沁旗法轮功学员白彦宾并非法查抄了他的家。白彦宾于当日被关进了看守所。

    被你们绑架、关押、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每年都多达几十人。事后你们竟然对被迫害的家属说:没你们的事了,让家属找看守所去!找法院去、找监狱去!是你们把善良无辜的好人推进地狱般的魔窟,使他们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和残暴虐待!

    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是在人类道德崩溃、大劫将至的危险时刻告诉人们躲过劫难的唯一途径,那就是:区分善恶正邪,认同“真、善、忍”,从而得到神佛的护佑。法轮功学员冒着自己被迫害的危险诚心劝告人们(包括你们这些警察们在内)远离灾难,比你们自己还珍惜你们的生命。他们不愿看到你们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失去未来,不愿看到你们象赤峰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杨春悦那样的恶报——儿子车祸而死;不愿看到你们象内蒙古两任“六一零”头目白志明、杨汉忠那样因甘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而“被判死缓”;不愿你们有一天自身成为明慧网上成千上万恶报案例中那新添加的一个。

    随着迫害法轮功的薄熙来、王立军等高官纷纷被绳之以法,中共从大到小的官员,包括原来心存侥幸参与迫害的官员逐渐看清了方向,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明智的选择弃恶向善、将功赎罪、趋吉避凶,并纷纷在退党网站声明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选择光明的前程!

    请上明慧网读读《遗臭万年与流芳百世》一文,对你们绝对会有启发。在正与邪、善与恶的较量中,奸臣遗臭万年,忠贤流芳百世。在汤阴岳飞庙里,跪着秦桧、王氏、万俟卨 、张俊、王俊五个奸臣的铁像。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个五贤士祠,他们分别是周桐、宗泽、韩世忠、梁红玉和何铸,前面四位大家都比较了解,那何铸凭什么也跻身贤位呢?很多人觉的奇怪。因为何铸本是秦桧的亲信,曾经秉承秦桧旨意,弹劾岳飞,说了岳飞许多不实之词。但何铸作为这个冤案的主审官,在审讯中,看到岳飞背刺“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听罢岳飞的凛然陈词,这才确确实实的明白了岳飞是被冤枉的,转而为岳飞辩护,而且敢于同秦桧当面抗争。

    可见何铸在弹劾岳飞时是不明真相的,但当他后来在审讯的过程明白岳飞是被冤枉的时候,就毅然不顾自身的安危与荣辱为岳飞辩护,所以成就了他千古贤士的美名。

    岁月流逝,朝代更替,而忠与奸、善与恶的较量一直在上演着,并在历史的今天被推到了最高峰。从1999年7月开始,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以一己之私,出于妒嫉和对自己权力、地位不稳的担忧,悍然发动了对手无寸铁、与政治毫无关联的法轮功这个善良修炼群体的残酷迫害。从此,全国各级政府与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公检法部门及你们这些警察们,甚至全国城乡民众,在中共垄断媒体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的狂轰滥炸之下,几乎都自觉不自觉的被卷入到对法轮功的迫害之中!至今,几百万学员被迫害致死,甚至发生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由军队、公检法和政府医疗系统参与、有预谋、有计划的对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并高价出售牟取暴利这种无以复加的残暴行径。

    当年很多人听信了邪党造谣诬蔑的宣传,对法轮功抱着仇恨心理,助纣为虐,更甚者企图借机讨好中共往上爬,变本加厉的迫害法轮功,那个时候你可以说你是被蒙蔽的;但是通过法轮功学员十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讲真相,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学员是无辜被迫害的,在这个情况下,很多人能象上文提到的何铸一样,不再参与迫害,有的转而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然而也有的人即使明白了法轮功是被迫害的事实,却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仍把良心出卖给魔鬼,甘心被邪党利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

    上天在审视着每一个人的良心。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持什么态度,就成了检验每个人善与恶、好与坏的标杆。就好象在岳飞被冤杀的事情中每个参与者的表现也是大不相同。奸臣遗臭万年,忠贤流芳百世。历史是一面镜子,千年前的奸臣仍然跪在岳飞庙里,人人唾弃;千年前的忠贤仍被供奉在岳飞庙的五贤祠里,万众景仰。同样,在法轮功被冤枉、迫害的今天,每个人对这件事情的表现也决定了每个人未来。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法轮功学员是佛法修炼人。“三尺头上有神灵”。在当前,明白法轮功的真相后,同情、支持、帮助法轮功学员,这样的人必将拥有美好的未来。而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那必定是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趁着人间的正义审判和神明的惩恶之大限尚未到来,赶紧做点补救吧,请务必擦亮自己的眼睛,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揭露黑幕,立功赎罪,顺天意而行,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好未来!

    无条件的立即释放白彦宾、刘忠、荆凤芹和孙凤芹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欲善从速!抓住机缘,选择三退,善待大法,但愿你们的人生从此走向光明!

    顺祝新年有新起点!

    赤峰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日

    当日前一篇文章: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当日后一篇文章: 50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