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朝阳市63岁的善良老太太贾桂琴,只因向人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十三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五小队,经常遭受非人的折磨,现已骨瘦如柴,身体非常虚弱,精神失常恍惚。 贾桂琴(贾桂芹)老人,是当地出了名的好人,她是婆婆心中的孝顺儿媳,是儿媳眼里的慈爱婆婆,兄弟姐妹的好嫂子,她是顾客信得过的商家,是邻居口中的大好人。 贾桂琴自幼失去母亲,先后患上了严重的类风湿、心脏病、眼病、鼻炎等多种疾病,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病情也越来越严重,后来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痛不欲生。就在她对生活几乎失去信心之时,经人介绍接触了法轮功,炼功不到一个月,全身的疾病竟奇迹般不翼而飞。她不但摘掉了戴了几十年的眼镜,更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从此对生活充满希望。她庆幸自己得到了高德大法,并严格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贾桂琴经营的“草原兴发”肉食店,因她卖的商品货真价实,很多顾客都是慕名而来,连一些同行都对顾客说:要买好肉,那你就到草原兴发。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指使下,朝阳市前进分局多名警察闯入民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贾桂琴及其丈夫李华,非法关押在吴家洼看守所,并勾结检察院、法院对贾桂芹夫妇进行构陷。经过密谋,他们把法轮功学员贾桂芹非法判刑十三年,对贾桂芹的丈夫李华枉判三年缓五年。贾桂芹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但中法早与政法委“六一零”、双塔法院串通一气,竟打电话公开威胁家属:请律师也不让见贾桂芹,二审不开庭,而且一定维持原判。 酷刑演示:殴打 |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贾桂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因经常喊“法轮大法好!”,时常遭受犯人徐华等人的虐待。有一次在车间里(加工服装),被犯人徐华、张小英、魏世军等人用随手捡来的脏卫生纸塞进嘴里,并用加工服装所剪的边角余料——布条(此布条已属监狱的违禁产品,因为监狱规定不得有超过一尺的绳索及布条)狠狠的勒住贾桂琴的嘴,不让其说话。贾桂琴两只手被捆在凳子上不能动。上述几名恶徒用拳脚疯狂的殴打贾桂琴。贾桂琴还曾被恶警队长郭旭叫到办公室殴打。 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贾桂琴又在车间里喊“法轮大法好!”,被科长曲小青、队长郭旭等人关进小号。贾桂琴绝食绝水抗议一周左右后被送进医院。此次迫害三十二天。直到八月六日才放回车间。而后八月十四日,贾桂琴在车间里再一次喊法轮大法好!又被关进小号。小号阴冷潮湿,终日不见阳光,没有被褥。六十多岁的老人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听有个看到贾桂琴的犯人讲:(不知什么原因)贾桂琴头破血流,太残忍了。这次贾桂琴九月四日才出小号。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在被迫害期间,贾桂琴因绝食被送往医院,打针不知打的什么药,一天扎七瓶,扎的全身到处是针眼。在此期间,每天两手被铐在床头上,身子不能动,身体在床上扣着,不让洗漱,不让去卫生间大小便(警察安排刑事犯接屎接尿)。 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警察指使犯人包夹(三人行动组)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果刑事犯不配合就给刑事犯加期,不给减刑期。有的警察表面对法轮功学员很和善,不让犯人打法轮功学员,装好人,背地里指使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这就是共产邪党的邪恶本质。 犯人刘洪新、徐华、魏世军、张晓英等人曾多次参与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采取的恶毒折磨手段包括罚蹲、罚站、不让睡觉、用脚踹、拽头发、冬天不让穿衣服,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浇凉水等手段折磨。 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监区长:徐忠华 警号:2105207 参与迫害贾桂琴的恶人有犯人:徐华、张小英、魏世军、刘洪新、 五监区科长:曲小青 警号:2105373 五小队 队长:郭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