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医务工作者拒收红包
文/辽宁大法弟子 梅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最近一次坐出租车,与司机闲聊,谈到这一话题时,司机跟我讲了一件事:他有一位亲戚住院要开刀做手术,术前除了给大夫送红包,还要请大夫们吃饭,还要花钱找小姐陪大夫跳舞。在饭桌上,有一位大夫睁大了眼睛,边吃边说:“哎呀,这个水果(拼盘)真好吃”,象个要饭的从来没吃过水果罐头似的。司机对我说:“他知道病人家属的心情吗?看着他们开心的吃着、跳着,我们的亲人躺在病床上,明天还不知会怎么样,我们的心在流血呀!”

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向“钱”看,成了许多人的人生目标,有多少人为了钱,唯利是图,无恶不作,甚至图财害命。现在假货遍地,人人都是受害者。九十年代,出现患者送红包,医生收红包的风气,领导经常开会要求医务人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与患者搞不正当交易,尤其每周开会都强调不要收红包,可是收红包的现象还是经常发生。虽然医院及有关部门作出一些处罚规定对此進行约束,也制止不了这一歪风,反而愈演愈烈。前些时候,不是有产妇不给助产士红包而被缝上肛门的事情发生吗?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

当今社会,为什么这个规定那个规定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业都有“潜规则”,就是因为这些规定管不了人的心。

我在一个较大的医院工作了三十多年,也遇到过患者送礼的事。这种情况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有求于我,二是表示感谢,都被我婉言拒绝。那时我的想法是:我得听领导的话,领导不让干的事,我就不能干。我得保持我做人的清白(与从小家庭教育有关)。有时患者真是诚心的给,说:“就你知我知,我给你什么,谁也不知道,怕什么?做人不要那么死心眼。”有个患者真的拗不过,只好收下,后来找机会请她吃了一顿饭,总算得到一点心理上的安慰。

一九九五年我有幸学习了法轮大法,用法轮大法的“真、善、忍”作为心法来约束自己,按照师父的要求:“哪做的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1]我的人生观完全改变了。我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就被调到小手术室工作,在这里经常有送红包的,少则五十、多则二、三百,我都一一拒收,因为我知道了师父讲的“不失不得”[1]这个宇宙的理。三尺头上有神灵,人看不见神,不等于神不存在。一个人若有贪心,得这不义之财,将失去多少德啊,不但要加倍偿还,还要受到上天的惩罚。

有一天,护士长对我说,有一个香港来的患者,你好好照顾她,我点头答应,心想:“我对患者都是一视同仁,是香港同胞,当然也不例外。”该患者手术前塞给我一百元钱,我照旧给她讲医院的规定,医护人员守医德之类的话。不行,她硬塞,为了不耽误时间,我只好暂时替她保管,把钱放在手术记录本的下边压着。手术结束后,安排她躺在床上休息停当,把这一百元钱放在她手上,说:“这是您的钱,您拿好。手术后需要加强营养,补补身体,尽快恢复,这钱您用的着。您的心意我领了,谢谢!”这样的例子还很多。

我在小手术室工作期间,每个月护士长都要统计工作人员拒收红包的情况上报给领导。我在每次拒收红包后,在患者姓名前面做一记号,记下钱数。每次都是护士长统计,我从不过问多少钱。有一个月护士长有事,要我自己统计,统计完,是三千元,我有点不信,反复核对、计算,确实是三千元,这个数比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多好多。

我到小手术室以后,另一件事就是与我合作的大夫沟通,一同拒收红包。我说:我们有工资、有奖金,应该得的已经得到了。患者为什么要给医生送红包?不是已经付过手术费了吗?怎么还要额外的再给医生送红包?患者给的红包不能要,天上没有掉馅饼的。钱是身外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早晚得丢,别惹这些麻烦,要吸取别人的教训(有人因索要红包,被举报而受处罚)。我保证,不管我待多长时间,我是不会收红包的,做人得讲良心。除了工作上的配合,在这方面咱们也要合作好,不收,都不收。这样,我们合作的挺好,在这方面没出问题。后来,大夫轮转又换了一个,我没重视与其沟通,有一天,她把一百元钱放在桌子上,一拍桌子,说:“给,这是患者‘孝敬’我们的。”我说:“这个我不能要。……我来这里这么长时间,我们谁都不收,不失不得啊。收红包这事真的不能做,这钱还是你自己考虑怎么处理吧。”

我在小手术室工作了三年之后,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三年的工作经历,我无比的感激师父。我学大法前拒收红包,是为了“听话”,为了自己不挨批评,为了自己的名誉,为了自己的清白。学大法后,我拒收红包,是我真正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真的不忍心去伤害患者(他们是肉体上、精神上都痛苦的人),我活的踏实,心里安宁。

换了岗位以后,工作中仍遇到给我送礼的人和事。我努力按照修炼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为钱所动(心),把物质利益看淡,摆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在推不掉的礼品就上交,或是付钱给对方。平时,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有一次,看到一位患者坐在走廊凳子上抹眼泪,我上前问明情况后决定帮助她。原来她是远道而来的,没想到看病还要化验血,化验费挺贵,但钱又带的不够,本市又没有熟人没处借钱,急的哭了。问她还差多少钱,说刨去路费还差五十元。我说:“别哭,我帮你,着急上火,病情会加重的。”当我把钱送到她手里,她又感动,又不好意思,问:“你信得过我吗?咱俩也不认识。”我说:“信得过。”她说:“现在哪有往外借钱的?”说着就把自己的手表摘下来给我,要作抵押。我说:“不用。你不戴(手)表,工作生活都不方便。再说,我一只胳膊带两块(手)表,工作起来也不方便哪。我是护士,帮助患者是我的责任,应该的。是责任!我不能袖手旁观。帮助患者,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象你这样急着用钱的时候,尽我个人所能,帮你一把,顺利看病,尽快恢复健康,就好,我就高兴,没有什么。快去交钱吧,抽完了血,你还要赶路呢。”

她再来看病时,把钱如数的还给我。同时,带来一纸盒箱蛋糕,蛋糕是她的工友抱着的,说什么也要我收下,我看她是诚心诚意的,只会说“象你这样的人太少”,只会谢谢,不会说些漂亮话,挺朴实的,我想不收下会伤她的心,就付给相应的钱收下了。下班前,我求同事们帮我减轻负担,拿些回家给各自小孩吃。好在科室里的人都知道我经常帮助患者,也不觉的奇怪,好几个人都拿走了一些。剩下一半,我自己拿回家了。

我借钱给患者,从来不惦记什么时候还钱,能不能被骗,只想当他(她)困难时,我应当帮助他(她)。事实是,不管时间长短,钱他们都会还。有的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找到我,经提醒我才想起我曾经帮过他。有时我不在班上,把钱交给护士长转给我。

在我周围常看到有的人闲余时间一提到工资、奖金就忿忿不平,永远不知道满足,说白了,就是甘愿做钱的奴隶,真是活的太苦、太累了。殊不知,是你的不丢,不是你的,你也争不来。如果我不学大法,不改变世界观,我能活的象现在这样踏实吗?修炼法轮大法真好。

要红包,实在是害人又害己,人与人之间互相利用,互相伤害,其实这就是中共治下的“中国特色”。不只是医疗部门,其它行业也一样;反正你只要经我的手,过我的门,就要被我宰。这当然是道德败坏的体现,在这种意识的熏染下,本应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却演变成勒索病人钱财的贪婪之徒,被老百姓骂作“白狼”。这整体形象的败坏,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吗?

中国古代规定,医生到病人家看病,如果病人付不起看病钱,医生不能硬要,那么医生的损失由上天给补,现在有几人相信?古人讲“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现在又有几人相信?中共恶党宣传无神论,让人不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人的心变坏了,没有心法来约束自己,为了钱财、利益不择手段,不知坑害了多少人。

法轮功李洪志老师说,“大家知道现在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为什么还干坏事?有法不依?就是因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见时,他还要做坏事。如果人人都向内心去修,那就截然不同了。”[1]

善良的人们啊,请记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当日前一篇文章: 恶报降临的时候,党在哪里?
当日后一篇文章: 文史漫谈:因果不虚 报应昭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