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明慧通讯员云南省报道)刘国花,女,四十四岁,家住宾川县太和农场柳家湾十五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刘国花到宾川县桥殿镇被桥殿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六点宾川县六一零和国保大队的人共十多个(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瑜、宾川县六一零张建阳、国保警察向永祥、李坤华、李艳萍)到刘国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两幅、法轮大法书籍、真善忍刺绣一幅、光盘盒一百多个、护身符四百多个、mp3一个、音箱两个。抄家的时候刘国花本人没有在场,之后宾川县国保大队将她带回国保非法关押了一夜,第二天送到宾川县看守所。 七月二十五日,宾川县国保大队给了刘国花家人一份拘留通知书。 八月三十一日,宾川县国保大队警察李艳萍电话通知刘国花的儿子邹永峰去国保大队拿逮捕通知书。家人为刘国花请了律师,律师九月三日早上八点多去宾川县看守所没有能见到刘国花,紧接着律师就去了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到警察李艳丽,国保大队警察互相推诿,最终经办人李艳萍、国保警察向永祥(警号043926)、督察彭桂兴(警号043914)、刘政委都在场,说:“请示了,还是不能见刘国花本人。” 刘国花是二零零七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那一次她不小心将手砍伤了,家里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告诉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念了之后果然显了奇效,伤口不治而愈,原本要缝针的,现在却自然好了,她看到了大法的神奇,随即走入了大法修炼。原先她患有胆结石、胃溃疡导致胃下垂,修炼之后这些病都好了。刘国花自己在大法中受益后就将法轮大法的美好传播给了她的父母、哥嫂、舅舅、舅母、阿姨、姑姑,有的也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 因为刘国花修炼法轮大法,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她的丈夫(暂未修炼法轮功)原本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类风湿,在刘国花的修炼下,他也受益。虽然医生说让她的丈夫要忌嘴,但他照样同正常人一样的饮食,却没有任何病症反应,去医院检查,身体一切正常。 二零一零年的大年初二,刘国花的儿子出去游玩,在开车转弯处车速过快,车头就滑下洱海边,马上就要翻车的刹那,他想起危难时念九字吉言就大叫了两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车子就停住了,没有翻下去,否则连人带车都掉进海里了。还有一次是他骑摩托车时与正面来的车马上要相撞的一秒钟,他突然想起了身上带的护身符,想起了大法好的福音,对面的车马上就错开了,没有撞在一起。 在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刘国花婆媳关系改善了,家庭和睦,其乐融融。没修炼前经常吵架、家庭矛盾不断,修炼后遇到事情大家都知道要向内找,看自己的问题,也就没有昔日的争吵了。 然而针对像刘国花这样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中共却持续十三年的迫害,强加罪名,不仅给刘国花本人、也给整个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针对对刘国花的迫害,作为他的家人,通过正当程序为她聘请律师,而国保却百般阻挠推诿,不让律师会见,家属将继续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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