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广州法轮功学员李旻蔚,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被“六一零”人员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被非法关押迫害六个月,期间遭到所谓“攻坚”迫害,导致李旻蔚左腿肌肉萎缩,不能行走。 洗脑班恶人强迫李旻蔚妥协,给李旻蔚心灵造成伤害。但是强迫改变不了人心,洗脑班的恶行不会真正改变法轮功学员的信仰。 李旻蔚,四十四岁,广州市人,家住越秀区。原工作单位是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特种门诊,任职护理师。一九九八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李旻蔚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被广州市610定为重点迫害对像。在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几天前,李旻蔚曾向街道610人员张晓梅(此人自一九九九年以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说明自己十几年遭中共迫害的事实,向街道提出辞职。二月二十三日当天,李旻蔚去北京街道办事处自己工作的办公室时,街道综治办主任带领越秀区610办公室科长王强闯進,宣称李旻蔚“攻击国家领导人、反对共产党”,随后指挥北京街派出所副所长等警察将李旻蔚绑架、强行关進广州市洗脑班——对外称广州市法制学校。 洗脑班集中为了“转化”李旻蔚,逼她不停地看央视诬蔑对法轮功的节目,从早看到晚,不停播放。两个月后,恶徒们达不到目的,从长春叫来“转化黑手”祝家辉,对李旻蔚進行“攻坚”迫害。李旻蔚的身体被折磨的难以支撑,体重下降十斤,出现严重的胃痛伴有恶心、呕吐,左膝关节旧疾开始复发、肿痛,严重时不能行走,左腿肌肉萎缩。洗脑班警察叫嚣:“不转化别想出去,而且要让你活得生不如死、人不人鬼不鬼的。”李旻蔚被洗脑班非法关押了六个月后,于八月二十三日出狱。 李旻蔚曾多次遭中共绑架、关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她進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她在天安门广场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非法拘留三十天,后被劫持到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迫害,因拒绝“转化”被非法加期,共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八个月,期间遭狱警多种酷刑折磨,年仅三十二岁,便头发全白。原工作单位还落井下石,以“旷工”为由非法开除她的公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日,李旻蔚出狱,不料她刚走出劳教所大门,就被广州市越秀区610、派出所及街道居委会共十三人拦劫,企图将她劫持進“洗脑所”继续“转化”迫害。李旻蔚坚决抵制,跳入河中,后被渡船上的船工救起,后在她的老父亲以死相拼的情况下,610恶徒才不得不让李旻蔚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广州“六一零”又一次对全市法轮功学员進行大规模迫害,李旻蔚被非法抄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李旻蔚此次被绑架前,在户籍所在地的北京街道办事处做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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