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原定于八月十日对法轮功学员孙建锋非法开庭,后因惧怕正义律师辩护,竟然肆意推迟开庭时间。至今已过了一个多月迟迟不见下文。孙建锋家人到相关部门要人,要么找不到人,要么相关人员互相推诿扯皮,要么无人理睬。 今年四十岁的孙建锋是兰州铁路局银川供电段职工,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他和黄玉霞到常秀娥家中做客,宁夏中卫市国保大队队长李金军、教导员李存善带领李占宏等多名恶警强行闯入常秀娥家,将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了常秀娥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三人随后被非法关押到中卫市公安局遭非法审讯。 酷刑演示:老虎凳 |
恶警李存善给黄玉霞戴了手铐,拳脚相加毒打、扇耳光,还用酷刑“老虎凳”折磨她,同时用污言秽语诬蔑法轮功、谩骂大法师父。当晚,李存善又带领一伙人到黄玉霞家非法抄家,抢劫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公安局期间,曾被恶警带到当地的医院“检查身体”,黄玉霞因不符合关押条件,三月三十一日晚间回到家中。时隔不久,常秀娥也回到家中。孙建锋被非法关押到中卫市看守所至今,已快半年。 七月十一日,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孙建锋,诬陷的罪名是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随后,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核准同意王律师为孙建锋辩护,并定在八月十日非法开庭。 孙建锋的亲友八月十日陆续赶到沙坡头区法院旁听,结果却被告知:开庭临时取消了,何时开庭,另行通知。至今又过了一个多月,孙建锋家人多次找相关部门要人却四处碰壁。找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他们答复说:这个案子已经交给上级部门了;原来绑架孙建锋的中卫市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存善已调走,家都搬了,其他人不告诉李存善新的岗位,连人也找不到;找中卫市“六一零”新上任的主任拓兆旺,他推说不清楚。执法部门和相关人员互相推诿扯皮,谁也不“执法”了,看守所却拒不放人,让孙建锋家人无所适从。而且,孙建锋家人听说孙建锋在看守所全身长了痱子,狱警强行给孙建锋灌药,把他的几颗牙都撬掉了,就更为孙建锋的安危担忧。 酷刑演示:背吊铐 |
此前,孙建锋因坚持为法轮功鸣冤,曾被四次非法关押劳教,遭受过扎绳子、干奴工、野蛮灌食,冷冻、长期监控,长达七十二天的“吊铐”酷刑迫害。孙建锋遭吊铐迫害七十二天,放出禁闭室时,整个人象刚从深山老林出来,头发胡须一直没剪过,很长,且乱蓬蓬,精神恍惚;穿的棉袄后背下襟的面子磨没了,露出几绺褴褛的棉絮; 穿的裤子从外裤、羊毛裤到内裤的臀部都磨烂了;脚、腿、膝盖都不能承重,脚趾变形;整个脚底板结了一层厚厚的硬茧,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可勉强下地。孙建锋的手腕上如今仍留着被吊铐后的累累伤痕…… 孙建锋修炼法轮功以后,时时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处处替他人着想,与人为善。在单位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家中孝敬父母,对兄弟姊妹、亲戚朋友关心爱护。孙建锋没有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也不具备破坏任何法律实施的动机和能力,更没有利用任何邪教组织,而且本案没有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孙建锋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 相反,中卫市公安国保大队警察无辜绑架好人、沙坡头区法院迟迟不开庭,中卫市看守所拒不放人都是违法的。 在此,我们引用一位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所说的一段话:“各位法官、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今天我站在这里,为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感到非常的自豪,因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据来维护他们的信仰,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类的普世价值。他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世人都是好事,有功而无过。然而,当法轮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来临,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会有谁、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这也是我最担心的。” 希望中卫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赶紧停止作恶,弥补过失,立即无条件释放孙建锋!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中卫市邮编:755000 区号:0955 1、中卫市“六一零”主任:拓兆旺 手机13409558977 家庭住址:中卫市鼓楼北街会馆巷24号 2、中卫市公安局 马世军 局长 办电 7068966 7067501手机 15809550999 张 虎 政委 办电 7067502 手机 15009655918 朱耀民 副局长、610主任 办电 7067503- 7060389 手机 15909551938 柳继谦 副局长 办电 7067505 手机 13739576789 龚学义 副局长 办电7067506 手机 13723334841 田玉宝 副局长 办电 7067507 手机 13739576699 杨立平 副局长 办电7067508 手机 13739517777 陆进生 纪委书记 办电 7067510 手机 13739515699 3、沙坡头区公安分局 杨立平 局长 办电769101 手机 13739517777 李学勤 政委 办电 7691002 手机 13739528266 于 涛 副局长 办电 7691003 手机 13723339286 马天华 副局长 办电 7691007 手机 15809676666 雍建军 纪委书记 7691008 手机 18709665777 王建虎 副局长 办电 769105 手机 13723338951 赵紫峰 副局长 办电 7691055 手机 13519257499 4、中卫市检察院 李学军 检察长 办电7065666 手机 15109651999 陆三平 副检察长 办电 7065669 手机 13519233333 宅电 7011135 张克勤 副检察长 办电7065668 手机15809553339 宅电7016032 冯淑秀 副检察长 办电 7065667 手机15121998800 宅电 7033885 李伟茂 副检察长 办电 7065616 手机 15909554606 郭云忠 副检察长 办电 7065670 手机 18295556766 马彦祥 纪检组长 办电7065661 手机 13723343666 马 骁 政治处主任 办电 7065639 手机 15809563338 5、沙坡头区检察院 刘定远 检察长 办电 7656789 手机 13739581188 宅电7035993 5022860 李荣霞 副检察长 办电 7656788 手机 13739528866 丁吉忠 副检察长 办电 7656799 手机 18709552999 刘 成 副检察长 办电 7656797 手机 13739550990 姬福祥 纪检组长 办电 7656818 手机 13409559099 贺继宏 政工科长 办电 7656828 手机 15909568919 6、中卫市中级法院 乔生彪 院长 办电7074000 手机 13723339000 毛玉德 副院长 办电7074002 手机 13723336889 曾宪斌 副院长 办电7074003 手机 13723338355 徐 成 副院长 办电7074004 手机 13739506369 高永生 政治部主任 办电7074006 手机 13723335059 彭吉文 审委会专委 办电 7074007 手机 13723336858 王宁博 审委会专委 办电 7074008 手机 13739511127 冯占峰 办公室主任 7074009 手机13739526939 7、沙坡头区法院 郝正智 院长 办电7072688 手机 13723336598 罗满仓 副院长 办电7072358 手机 15009550688 白 龙 副院长 办电 7072186 手机 13723336778 魏建平 副院长 办电 7072698 手机 13739503216 姜守玉 纪检组长 办电7072122 手机13629536669 8、中卫市国保大队 李金军 队长 办电7691026 手机 13739596777 教导员:李存善(已调走) 其他:李占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