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非法庭审肖坤、肖洋、张盛国、侯英华四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绑架的数十人之中的四位,受聘的律师当庭做了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邪党法官对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讲法律,凭空捏造证据。具体事实如: (1)在没有任何搜查证明的情况下,警察私闯民宅入室抢劫,见什么拿什么。 (2)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就随便抓人。 (3) 对抢劫后的财物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也没有任何证人在场,如居委会等,就随便说、随便写。列出的所谓罪证的清单全是栽赃、陷害、肆意拼凑,并叫肖坤、肖洋在清单上按手印。肖坤、肖洋不按,他们就威胁、恐吓,动用武力、暴力强行按手印,而且日期等都对不上号。 (4) 张盛国诉说恶警非法提审了他九次。拿几张事先准备好的空白纸张,就让他在上面签名。然后可以回去在上面随便写,张盛国不签,恶警就暴力强行签名。只要修炼法轮功,就罗列出所谓的证据,其实在什么证据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是想非法重判。 ( 5 )更为荒谬的是,肖坤、肖洋的所谓证据连检察院的公诉人都说:根据所有报上来的统计的数字,合在一起,取了个最低值。纯粹是草菅人命,践踏法律。 邪党对法轮功学员从来就没讲过法律,所谓开庭也是在走形式,随便凭空捏造、构陷罪名。就是这样,几名法轮功学员还在给他们讲真相,希望他们选择好的未来。 四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为他们当庭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驳回公诉人所捏造的所谓事实。同时也希望法官能秉公执法,尊重事实真相,做出合理的裁决。目前,此案还未有最终结果。 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刑庭 关晓梅 : 工作电话:0451-82106555转8703 香坊区国保大队长 王殿斌 13936438610 和平路派出所警察 李运民 15104605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