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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修间请客送礼应从修炼上衡量
文/成都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最近,我们身边一位老年同修,因为其儿子结婚,大摆酒席,还请了不少同修。而这绝大部份被请的同修跟这位老年同修以前并不熟悉,只是最近几年因为集体学法和共同讲真相而认识的。被请的同修绝大部份都碍于情面,随了二百元的礼。个别同修认为请客的同修不在法上,没有送礼,却被部份送了礼的同修说成放不下对钱财的执著。针对这个事情,我想谈谈我的想法,对事不对人。

我认为,如果同修间本来就是常人中的熟人,例如是同事或在修炼前就是要好朋友、沾亲带故,家里操办什么红白喜事,礼尚往来一番倒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修炼以后才认识的,特别是因为做大法的项目才认识的,就不应该互相吃请。首先,同修间不应有友情一说,只能是对彼此负责、对大法负责的责任心,所以同修之间的交往应该是纯洁的,不要夹杂常人的吃吃喝喝、钱来钱往。其实,就是常人对越来越高的人情消费也是感觉吃不消的。其次,在当前时期,同修的钱财是很宝贵的,是大法资源的一部份,不能轻易收取。特别是这次被请的同修还有家里不太宽裕的,更不应该增加同修的负担。第三,《转法轮》里告诉了我们德的转化以及“不失不得”的法理。据我所知,送了钱的同修因为各种原因大部份都没有参加酒席。那么收的钱是不是也要用德去交换呢?这样是不是请客的同修反而给自己造成了一个修炼的障碍呢?还特别要求被请的同修如果去赴宴不要讲真相,免得惹来“麻烦”。

这种情况,发生在个人修炼时期本就是不该。特别现在正处于正法时期,残存的旧势力的因素正虎视眈眈的盯着我们。可是我们绝大部份同修并没有制止,而是用“去除对钱财的执著”为借口,掩盖其“放不下常人情面”的真正执著,甚至还说拒绝送礼的同修不对,这不是在配合请客同修的错误行为吗?要知道,旧势力没事还想捣乱呢,这下抓住了请客同修的把柄,我们这不是在把请客的同修往下推吗?当然我们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就顺应同修不在法上的行为。

讲上述话的目地不是批评。因为请客的同修近年来也为正法的项目做了很多事,而且有些事做的很好。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珍惜同修,不让她给自己的修炼造成污点,留下遗憾。

以上认识,若有不在法上的部份恳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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