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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内找 去掉名利情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一、放下“名”,不再邋遢

前段时间,邻县同修约好配合我所在地区的同修发放真相资料,因到时可能来不及回去,我就说是否到我家住一宿。同修说:“你家被子发霉长毛了么?”我听了觉得很难受,自尊心受到很大刺激,在同修眼里,我可能邋遢到了极点。

但“相由心生”的法理很快打進脑子,回过头来看看这些年的修炼状态,在形像这方面的的确确做的太差劲了。衣服、被子什么都是捡别人的,心想反正是旧的,马虎点吧,省些心看书学法才好。

同修这句话点醒了我,回家把家里所有衣物、被褥洗的洗、晒的晒,整理收拾干净,然后上省城买了几套新衣裤鞋等,赶紧去掉这个隐藏在自己空间近十年多的不好的物质、马虎心、懒惰心等等,心里轻松了好多。

当我穿戴整齐面对面发真相资料给众生时,发现力度比原来大了,障碍少了。

二、修去“利”

二零零七年我出狱回家,一无所有。以前租的房屋也没有了,在父母家住了三、四天,赶快又租了一个离儿子学校近的房屋。因儿子面临高考还有三个多月,他说想上大学,他父亲说让他当兵去,但他还是想上大学。以前开店铺时还存了些积蓄,给他上学还够用。我们母子俩有一间临街店铺,我遭受迫害的几年时间里,儿子就在我父母家落脚。他父亲娶了后母,不敢让儿子去他的新家,只是瞒着后妻给儿子些钱物等。儿子的生活费由出租店铺的租金来维持,每月两百来块钱。

我出狱后,母亲说:“要结帐了。你在牢里这些年,二百块钱伙食费不够,人家隔壁带个学生是四百五十元钱一个月,你那个店铺我要收回来抵你儿子的费用。”当时我听懵了,万箭穿心啊!这店铺当初在八十年代末只不过是父母搭建的一个茅棚,九十年代中期我花了二万七千元钱买下。我说你给我一万元钱把它赎回去,别人那时二万多买的房子,现在升值十多万了。我儿子有了对像,现在结婚要钱用,你看着办吧。母亲说她没有一分钱。

当时我心里气得半死不活的。但修炼人的意识还没消失。师父说:“在修炼中,在具体对待矛盾的时候,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你自己心里头不平衡,怎么对我这样?那么你以前怎么对人家那样?你说你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一辈子不管那辈子事,那可不行。还有一个问题,在矛盾当中,牵扯一个业力转化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具体对待的时候,应该高姿态,不能象常人一样。”(《转法轮》)咬咬牙还给她吧,连同父母签的合同也全部给大哥大嫂。这件“店铺事件”由当初的强制性让出,到现在心渐渐放下的过程,实实在在是个剜心透骨的过程。

三、断掉“欲”

在儿子三、四岁的时候,我就与丈夫离婚了,也差不多二十年吧。其间不少亲友也劝过我再婚,心里可怜儿子,一直未嫁。有时想到孤儿寡母真是可怜,时不时总会泪如雨下。找个男人吧有依靠,想是这么想,但现实还是得面对。特别是二零零四年参与资料点运作,对一个常人合伙人产生了“色欲”之心,每天神魂颠倒,还自以为是:虽然有“色心”,但没有“色”胆,但那次分手时犯下了“酒戒”,没有做到修炼人应该做到的标准。不久就招致邪恶疯狂迫害摧残,差点失去人体。

有了那次血的教训,后来这些年和异性交往中慢慢能平衡感情方面的事了,知道对同修间的仰慕心、显示心、依赖心、妒嫉心等等各种心都得去掉。还有要注意修口,决不能让中共邪类及另外空间的黑手烂鬼钻自己有漏的空子,无论与旧势力有过什么签约全部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正如师父说的:“魔难也好、邪恶的迫害也好,不管怎样你们走过来了,真的走过来了。”(《二十年讲法》)

以上是现阶段所悟,层次有限,不符合法的地方请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合十!

当日前一篇文章: 从言行和思想中根除对色欲的执着
当日后一篇文章: 打孩子之后的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