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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无罪 迫害不止 传真相不停
文/徐菁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十年前,吉林省的法轮功学员利用电视插播技术,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时左右,在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成功插播了《法轮大法弘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长春十万电视观众得以看到真相。而此举让中共江氏集团极其恐惧,短时间内,中共非法抓捕五千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大抓捕中,至少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打死,另有十五人被非法判重刑。江泽民对进行插播的法轮功学员甚至下了“杀无赦”的邪恶密令。

十年后,二零一二年六月,新竹高科技公司经理、台湾法轮功学员钟鼎邦赴江西探亲,在返台途经赣州机场时,遭到中共警察绑架。六月二十七日,新华社发出通稿,称钟鼎邦同他人多次利用专业设备攻击干扰转播大陆电视节目的卫星信号,并将其诬陷为“危害国家安全”。

十年前的大抓捕中,参与插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梁振兴、刘成军被非法判刑十九年;周润君、刘伟明被非法判刑二十年。后来,在监狱的酷刑摧残中,刘成军、雷明、梁振兴等相继被折磨致死。中共江泽民一伙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可以说是动用了一切国家机器,不仅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伪案,诽谤法轮功创始人,更甚至秘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

面对这些,在遭受迫害的过去十三年里,海内外法轮功学员们没有一天停止过传播真相。在失去了所有言论和申辩的权利后,“插播”的形式是大陆法轮功学员打破信息封锁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是法轮功学员不得不挺身而出传播真相的途径之一。有论者赞叹“法轮功学员用生命传播真相”,其实一点不为过。可以说,没有这场邪恶的迫害,就不会有插播,面对十年前插播后法轮功学员遭受到的惨烈迫害,十年后今天法轮功学员的传播真相行为只能说明:迫害不止,传真相不止,插播 无罪。

且不说新华社通稿中对钟鼎邦的指控拿不出任何根据,单就这个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来看也是无稽之谈。在迫害以前,法轮功学员遍布中国社会各个阶层,信仰“真善忍”,修心平和的学员们无不起到了稳定社会的基石作用;然而,当已知的三千五百多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当法轮功学员承受着这个星球上最邪恶的被活摘器官的罪恶时;当法轮功学员面对被随意剥夺就业、读书、生存的权利时;当各个行业的骨干精英,或者是普通的老百姓面对大肆搜捕和虐杀时,是谁危害了这个国家的安全?

任何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良好道德素质的民众,正是因为不愿看到国家处于这种危险境地,民众受骗,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坚持把一张张真相传单递出,冒险把真相插播到千家万户,并把退出中共大潮的信息带给人们。

那么再看看中共一贯的抹黑做法,流氓手段所给出的指控只能反过来显示中共的虚弱。插播的壮举是无罪的,是为维持正义而采取的和平正义之举。人在极限情况下用武力施行正当防卫都是合法的,何况法轮功学员们一贯用的都是绝对和平的方式。可贵的是那么多法轮功学员能在十三年残酷迫害中,一直采取和平的抗争方式,历史将会记录和证明:这是中国的大幸,也是中华民族的道德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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