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在一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三十几年亲眼目睹各种惨剧。在“通了做、不通了抬、死了埋、跑了抓回来”恐怖政策下,拆房子、抓猪、抢生活用品,半夜三更破门而入,把正在睡觉的育龄妇女光着身子抬上车,按到手术台上实施人流、结扎术,强制怀孕八个月的妇女引产,吓得人心惶惶,大人孩子哭天抢地,邻居都瑟瑟发抖。 从一九九九年起,报应就找上门来了。我们这个单位开始怪事连连,手最黑的司机第一个遭报应,刚四十岁,夜间自己睡单间,早晨家人发现已死亡了。 九九年三月,一名不想做流产的妇女被抓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强迫做人流,该妇女在院子里站着不上楼,时任政法股长的李某,气急败坏地上去把妇女怀里抱着一周岁左右的孩子夺过来给摔在了混凝土铺的地上,被摔的孩子有五分钟都没哭出声来,在场很多人都惊呆了,以为摔死了。就在当年十一月份,李某因事被刑事逮捕,几年后他儿子杀人后畏罪自杀。李本人又再次被捕。可谓家破人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曾在大会上逼我表态、现场批斗我的单位副局长、股长、同事等,七年内共有七男女陆续得癌症死去,最大年龄的也才五十六岁,都不到退休年龄。 我单位的局长在“七二零”以前看过《转法轮》和法轮大法简介,明白法轮功是好的。七二零迫害开始后,对我们两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保护,拒绝把我们移交到县“六一零”,强调由本单位处理,让本单位纪检书记找我们谈话。因为我态度坚决,拒绝写“三书”。局长就亲自在全体党员会上讲:“该同志是出于祛病健身的目的炼的,当时对法轮功没有定性,对照中纪委文件,不作为问题、不进入个人档案。” 二零零三年他调到了好单位,我又给他寄过真相材料和《九评》,他都接受。现在他提副县长了。 还有另一位本股的同事,七·二零后经常帮我打印师父的新经文,替我保管大法书籍。二零零三年他调到财政部门工作。这几年他经历了三次车祸,第一次在别人看来必死无疑,他骑的摩托车钻到大货车底下被碾碎了,而他却被弹出去摔到场地上去了。我告诉他是因他善待大法得福报了。他默认而笑。 我单位这些现世现报的例子,说明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是天理,只是来早与来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