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宝坻区法轮功学员孙凤军,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蹲坑的警察恶意构陷,被绑架到马家店乡派出所。 在派出所,区国保,及区610等中共人员相互串通下,采取不同分工,对该学员非法审讯,用辱骂、扇耳光、揪头发、木棍压腿、电刑,及强迫吃不明药物等方式对该学员酷刑威逼,轮番的恐吓和殴打,迫害长达24小时,手段残忍。 在派出所参与非法审讯和刑讯逼供的有:区国保队长袁贺光、何某、岳某三人; 非法殴打、刑讯的有:所长郝青和一高个子的恶警(像610人员)。郝青声称练过法轮功,但在迫害孙凤军时,表现极其卑鄙,用下流、无耻的手段猥亵学员;高个子警察扬言说自己曾经打死过法轮功学员,整个迫害过程他都在参与指使,表现最邪恶。另有一个长相黑胖的恶警用电棒长时间电孙凤军的头部、颈部、后背、腰部、脚腕等处,直到电棒没电,导致孙凤军身上到处都是电棒电焦的痕迹。 还有其他恶警也不同程度的参与了迫害。 区国保、“610”和派出所恶警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查抄了孙凤军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刻录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和其它私人财物。 之后,孙凤军被劫持到区看守所方法关押。区国保队长袁贺光、何某、岳某三人,用非法劳教、判刑的说法恐吓孙凤军“转化”,并强迫他写放弃大法修炼的所谓“保证书”。十五天后,恶警非法将孙凤军关押进了大港区劳动教养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 出面管理洗脑班的有队长恶警王洪瑞、窦某某、普教严宁宁、刘某某;还有孙凤军住家所在地派来的两名所谓“陪教”。白天除了强迫学员观看造谣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外,就是所谓“学习”邪党诽谤法轮功书籍,晚上看洗脑电影,让学员精神长期处在恐吓和紧张状态,劳教,判刑等高压下逼迫该学员“转化”。 一个月后,孙凤军虽然回到家中,但迫害还在继续:区国保大队曾多次派协勤以所谓“查户口”为名去她家中骚扰,要电话号码;到她的工作地点进行非法监视;国保队长袁贺光、岳某某还曾两次去孙凤军家进行骚扰。岳某某还曾伪善的请该学员吃饭。今年四月中旬,区“610”恶徒指使曾在洗脑班做过“陪教”的一居委会人员,再次到该学员家中和工作地点进行骚扰。 这种无休止的迫害,严重的影响了孙凤军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孙凤军曾三次去国保大队索要被非法抄走的电脑等私人物品。恶警或以国保队长不在推脱;或把她挡在大门外不让她见到这些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