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我是河南省淮阳县法轮功学员张素芳,女,现年六十四岁,因坚修法轮大法十三年来屡遭邪恶中共的绑架。事情是这样的。 我因十岁就没有了母亲,父亲无能力支撑家庭,姐妹二人相依为命,后在叔父的资助下我姐妹俩才得以长大成人,同时我为妹妹付出了千辛万苦。因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叔父去世,去给叔父烧纸,我先去了新蔡县弥陀寺乡后岭大队西城桥村妹妹家(因妹妹、妹夫受中共邪党谎言的毒害很深)惧怕受牵连,不念手足之情。四日,妹妹在外地得知我在她家,在电话里给妹妹说如果还炼法轮功,立即赶我走。又说了一些不好的话,妹夫打电话恶告了我。六月四日二点左右,新蔡县弥陀寺乡林场派出所四恶警闯进家门,恶警一进门,妹夫程元福就把我的几个包袱交给了恶警(包里有现金二千多元,三个MP3,一部手机等)恶警不由分说把我摁倒在地上,把二只胳膊拧到背后,用绳子捆着,用脚蹬着身子,用绳子勒紧,痛得我缩成一团,恶警一边往外拉,一边打着我的脸,用脚乱跺乱踢。 到了林场派出所,恶警给我换了背铐迫害。在送往国保大队的路上,恶警不停的打我的脸,打得我天旋地转,到了国保大队,恶警又把我反铐在椅子上,又拼命的打我的脸,足足的打了几十巴掌,把我打昏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醒了过来,这时我鼻青脸肿,眼睛已看不清东西,感觉眼珠往外凸,象要掉下来,过后脸呈紫黑色,直到夜间十二点左右,恶警才把我送到看守所。 六日到十四日,胡冠军连提审我六次,不许看笔录。九日,我因不穿黄马甲,报号恶警崔雅丽和副所长于凤河,给我强行带上手铐,把两只手套在一个环内,从上午七点拷到晚上八点,只因拷的太紧,致使我全身疼的抽筋,两只手肿的呈紫黑色,手腕流血。 新蔡县看守所被世人称为人间地狱,每天两顿饭,一个小馒头只有二两重,中午是面条,面少菜多,吃不饱。 十月十五日,上级来看守所检察,崔雅丽安排如有人问就说干活没任务,馒头随便吃,谁说实话带背铐,因我没配合邪恶,又经历了一次非人的折磨。在被非法关押的十一个半月里,没有一个人去看我,国保大队和六一零迟迟不放人,卷宗检察院已退回几次,证据不足应立即放人,而恶警胡冠军不同意放人,把案子一拖再拖,在此期间,恶警胡冠军和六一零办案人李国清去淮阳、临泉、我的妹妹家以蝇头小利收取假证据。使用诡计打算给我判刑。 冬天到了,天气寒冷,我穿的是夏季衣服。胡冠军不送钱物(钱物在他那里),还指示看守所恶警迫害我,为掩耳目,送一条被子,又薄又短。冻的不能入睡。白天披在身上,饥寒交迫,迫害使我学大法好了的肺结核又犯了,胸闷,憋气,吐血,臭气难闻,低烧一直不退,生不如死。惨烈的迫害使我双眼看不清东西,几乎失明。几次想撞墙而死,但想到这样会给大法抹黑,自杀是有罪的,正法没结束,不能了却自己的史前大愿,更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与同修的诚心期盼。师父对弟子的承受无法言表。否则,哪能走到今天,所以坚定的动了这一念———只要有口气,就坚持下去。 后来所长怕承担责任,连打三次电话才送来一百元钱。医院检查说是癌症晚期,结果送到胡冠军那被胡冠军打回来,说这样也不能影响判刑。狱警王景耀说没病,都是装的。 二零零八年腊月二十八日下的起诉,正月十二日开庭。半小时结束,妹妹一家做的伪证。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送往河南省新乡女子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 胡冠军的所作所为,可能会换来升官发财,但一定会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善恶有报是天理。但愿他能将功补过,了解大法真相,选择美好未来。 结束语:虽然在邪恶的黑窝里,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也证实了大法,但因为有漏,才被邪恶钻了空子。以后我一定实修自己,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把以前的损失弥补回来。如有不妥请同修指证。 恶人榜: 胡冠军————新蔡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李国清————新蔡县610办案人 张延合————新蔡县国保大队恶警 王海涛————新蔡县审判长 张涓—————新蔡县中院办案人 何启华————新蔡县弥陀寺乡林场派出所恶警 王国玉————新蔡县弥陀寺乡林场派出所恶警 姜建成————新蔡县弥陀寺乡林场派出所恶警 王三秀————新蔡县看守所所长 于凤河————新蔡县看守所副所长 王景耀————新蔡县看守所狱医 崔雅丽————新蔡县看守所女恶警 程元福————新蔡县举报的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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