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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是中共邪党使我家破人亡
文/黑龙江法轮功学员 唐丽娟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我叫唐丽娟,今年六十二岁,退休前是黑龙江一个市的行政干部学院的副教授,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丈夫是退休公务员。我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大法的法理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从此处处按真、善、忍的要求努力使自己做个好人,做个更好的人。修炼以后,性格变得开朗豁达,在利益上不和别人去争去计较,原来和丈夫感情上不是很好,摩擦很大,特别是在经济上很是计较,学了法轮功以后,不去争不去斗了,也知道去理解和宽容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因此家庭矛盾小了,都能和睦相处。

我的儿子王哲浩,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比我早二年,看到他的变化也是我修炼大法的原因之一。修炼前他很任性,修炼后变成了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他在大学读书期间,能自己勤工俭学,很少向父母要钱。以我们的经济条件,供一个孩子上学是富富有余的,况且只这一个孩子,但他仍很勤劳、节俭,从不乱花钱。在校成绩也很优秀,对父母也很孝顺。大学毕业后在大连化工设计院工作,儿媳也是大连一个大公司搞科研的。儿子参加工作后也是任劳任怨,谁见到我都说,我有一个好儿子,我说都是因为学了法轮功。

王哲浩
王哲浩


一、儿子王哲浩被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中共打压法轮功后,儿子几次被大连市公安局抓捕,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抓到洗脑班。非法抓捕我儿子王哲浩,都是没有司法程序的,说抓就抓,说拘留就拘留,说劳教就劳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中,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晚,我们娘俩在家看电视,大连五一派出所几个恶警,其中一个张××,王靖,把我们抓到派出所,说我们扰乱社会秩序,拘留十五天,我们说在家看电视怎么叫扰乱社会秩序,他们说,现在都这样,炼法轮功就这样对待。

一九九九年八月,恶首江泽民去大连视察,我儿子正在单位上班,无故就直接抓走给拘留了。从这可以看出,江泽民惧怕法轮功,抓捕法轮功学员连什么法律、程序都不需要了,乱用权利,对炼法轮功大肆打压。

儿子当时在大连一家化工设计院工作,结婚不到二个月,就被大连市公安局几次非法抓捕、拘留、劳教,在劳教所里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受尽了各种酷刑,蹲小号一次长达四十多天(在他生前有录音为证,在明慧网已有发表)。

我儿子曾在四个劳教所被迫害过(大连劳教所、关山劳教所、本溪劳教所、葫芦岛劳教所),被电击,被灌食,受各种酷刑,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最后,在二零零四年底,被迫害致死,年仅二十七岁。我丈夫不理解,悲痛不已,和我分开了。

儿媳至今一人生活。

二、我在广东女子监狱受尽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去北京上访,单位知道后,扣我近三年的全部工资,不让我讲课,几个校长、教育长轮流找我谈话、看管。当时校长是王东民,出于上面的压力,做出这一错误的决定。

我一个人无家可归后,在深圳租个房子。我要告诉天下人我们是冤枉的,法轮功是冤枉的。后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被深圳市八卦岭派出所非法抓捕,六、七个便衣无任何手续,无任何理由,破门抄家,把我一个老太太铐在椅子上,把我的打印机,电脑笔记本,现金等个人物品,共计三万多元抄走,至今未还,我被非法拘留,非法判刑三年半,在广东女子监狱受尽了折磨。

广东女子监狱的折磨方式包括:

1、不让上厕所,不让正常洗漱,几个犯人看管我一个人。

2、不让睡觉,长达二十多天,不给吃饭,说不承认是罪犯就不让吃,因饭是给罪犯吃的。我的体重由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不到一百斤,女子监狱四监区,姓汤的恶警,专门指使犯人打骂,揪耳朵薅头发,用笔刺,衣服肉体都刺烂了。

3、罚站,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不完成他们留的作业,就罚做上下蹲,直到趴到地上不能动为止。

4、把穿的所有鞋子,床上,凳子,椅子,都写上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内容,污蔑打骂经常有,人格受到侮辱。

5、天天让坐到烂的塑料凳子上,屁股都坐烂了,肉和裤子粘在一起揭不下来,广东地处亚热带,夏天天气特别热,长期折磨,长期不让洗漱,使人身上都发臭了,恶警发动多个犯人,借此来侮辱指责,强盗逻辑说影响别人休息,一天二十四小时十几个人轮流看我,放污蔑大法的电视。

6、说我的儿子不是迫害死的,不能这么说,必须说是自己死的。然后他们转嫁给法轮功说是因炼法轮功的原因使我家破人亡,强盗逻辑!

7、在三监区,因检查劳动工具,姓梁的区长,逼迫脱光衣服检查。姓戴的区长,姓王的区长,都是迫害法轮功的主干,四监区还有姓赖、姓张的恶警,都直接迫害过我。女子监狱长罗辉就是靠迫害法轮功直接提上去的,还有监狱六一零的姓郑的、姓古的、姓刘的都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人在监狱坐的是牢中之牢,监狱还养一些帮教,专门做转化工作,长期看他们指定的揭批法轮功资料和电视,大声播放洗脑,使我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8、法轮功人员不能和别人说话,不能打手势,不能互相看,使我在监狱的三年多,精神极端压抑忧郁,不会和别人交谈了,回家好长时间不说话。

9、强迫吃药,不吃就几个人按着灌。

二、对家人的伤害

丈夫因对我们母子不理解,特别是孩子的死,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悲愤中做出错误的决定,要求离婚,父母年事已高,受不了这种打击,母亲过世了,父亲也整天在紧张担忧中生活。

兄弟姐妹为我们家的事也操碎了心,妹妹从黑龙江千里迢迢去深圳,为我请了律师,但上诉、申诉,都无济于事,申诉无门,不知流了多少眼泪。我在广东女子监狱期间,妹妹从黑龙江的最北方,几千里路去看我,见面哭的泣不成声。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之久。

如今我家破人亡,至今一人无家可归,到处流离。十二年来,中共对我和我家人的迫害,我有说不出的冤屈,流不完的眼泪,但我坚信,会有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我强烈要求严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还有顽固地执行迫害政策的每一层责任人,让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早日绳之于法,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早日结束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

从我和我儿子的被迫害经过充份看出中共邪党的流氓、强盗本性。中共六十多年来残害中华儿女,恶贯满盈,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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