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九评共产党》之七“评中国共产党的杀人历史”中有这样一段: “与历代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不同的是,中共甫一上台就举起屠刀。毛在一份文件中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地杀反革命’。一九五一年二月,中共中央又指示说除掉浙江和皖南外,‘其它杀得少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毛甚至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批示就有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这‘千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无人能知,大概毛拍拍脑袋,认为有这六十万人命垫底,人民的恐惧也就初具规模了,于是就下达了这个指标。” 这是毛泽东时代杀人的一个片断。在随后的“三反”、“五反”、“镇压胡风反革命集团”、“反右”以及“文革”中,根据毛泽东指示杀害的中国人可谓不计其数。 毛泽东死掉后,邓小平搞改革开放。以前在独裁的王国里面杀人无所顾忌,现在国门打开了,杀人总该有所避讳了吧。然而八九年“六·四”中共对大学生的屠杀让中国人再一次刷新了恐怖的记忆。邓小平在屠杀学生前有句臭名昭著的话,叫作“杀二十万,换二十年稳定”。这二十万指的是为民族未来进行请愿的大学生,以及支持大学生的北京各界群众;而那二十年稳定,并不是指社会的稳定,而是中共政权的稳定。 中共第三代头目江泽民对群众的虐杀,并不象毛泽东那样按比例杀人,也不象邓小平那样在天安门广场上速战速决,他采取的是将人绑架进监狱后的虐杀。这集中体现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杀害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虐杀,“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另一种更令人发指的罪恶,就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活体摘取,贩卖牟利。 从二零零六年起,已经有海内外的证人向媒体指证中共在这方面的罪行。而且加拿大的人权律师经过审慎的调查和考证,已经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明确指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摘取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曾被《发现》(Discover)杂志誉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国际知名专家、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卡普兰教授,三月十三日在美国费城医学院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的学术演讲:“特别是对器官移植旅游者,如果你到中国去,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内完成肝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得安排杀掉一个人,要通过血液和组织配型来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供体,然后在你要离开之前杀掉他们。如果你只是干等有人在监狱里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内就等到一个肝;而且这个肝还要配得上你的血型和体质。你只能去找合适的供体,然后在器官移植旅客还在的时候把他们杀掉。这就是根据需求来杀人。” 卡普兰教授对新唐人记者表示,能够许诺在三周内替你找到一个肝,只有“按需杀人”才能做到,而中国许多家医院,特别是军用医院,一度就是这样公开招揽顾客的。在美国或澳洲等国,一般需要好几年、甚至十来年才能等到一个器官。 这位美国的生物伦理学教授所说的“按需杀人”,印证了《九评共产党》对中共屠杀民众的本质的揭露。《九评共产党》这样说: “共产党杀人是有其理论根据和现实需要的。 “从理论上说,共产党信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不断革命’的理论。因此在建政后,它采取‘杀地主’的办法解决农村的生产关系;‘杀资产阶级’完成工商改造,解决城市的生产关系。这两个阶级杀完,经济基础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上层建筑的问题也要靠杀人来解决,包括镇压‘胡风反党集团’和‘反右’以整肃知识份子;‘杀会道门’解决宗教问题;‘文革杀人’解决文化上和政治上党的绝对领导权问题;‘六四’杀人逃避政治危机,解决民主诉求问题;‘迫害法轮功’解决信仰和健身运动的问题等等。这都是中共在强化其地位,维护其统治的过程中,不断处理经济危机、政治危机、信仰危机的过程中,采取的必然反应…… “同时共产党杀人也是出于现实的需要。共产党当年靠流氓无赖杀人起家。既然杀开了头儿,中间就绝不能停手,而必须不断制造恐怖,使人民在颤栗中接受对手过于强大而只能俯首称臣的现实……杀人是中共维系统治最必要的手段之一。在血债越欠越多的情况下,放下屠刀就等于把自己交给民众清算。因此,中共不但要杀人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而且要使用十分残忍的手段……” 《九评共产党》发表于二零零四年底。当时,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还没有报道出来,所以书中也无法对这一惨绝人寰的罪恶进行揭露。今天,一位美国生物伦理学家对中共“按需杀人”的痛斥与《九评》观点的吻合,让世人得以更清楚地认识中共的罪恶。 毛与邓的杀人有一共同点,都是为了所谓的政权而给人民制造恐怖,这可视其为稳定邪恶政权的需要而杀人。江泽民的杀人与其相比则更邪恶与无耻,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学员的屠杀完全是出于其变态的嫉妒,而且活摘器官牟取暴利。为了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卖出一个好价钱而根据需求进行屠杀,江泽民的罪恶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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