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都昌县调查队柳秋生,从事统计调查工作二十八年后,被迫申请退休,却遭到单位领导阻拦与刁难。都昌调查队队长彭宝松逼迫柳秋生先到县公安局“自首”,柳秋生表明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不存在自首的问题,更不会去举报别人。为避免遭迫害,只好再次离开家。 柳秋生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后,更加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调查队赢得了诸多工作成绩和荣誉。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被劫持“五进五出”关押、罚款,劳教以及从连降三级工资到停发工资;二零一零年下半年,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肋骨被打断两根。二零一一年八月份,为避免再遭绑架迫害,流离失所半年多。 2011年12月31日都昌调查队的柳秋生来到九江市调查队面对面讲真相,市调查队队长周佑庭要求柳秋生两件事:1.赶快停止法轮功发来的信件和电话;2.元月5号省市调查队的领导要到都昌搞年终考评,一定要见到你柳秋生的面。纪检组长欧阳琴当时保证5号公安不抓柳秋生。 2012年元月5日,江西省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李广友巡视员和周献华处长来都昌调查队考评,九江市调查队周佑庭队长和欧阳琴纪检组长陪同省领导一起来到都昌调查队搞年终考评,柳秋生也参加了这个年终考评,并没有受到县公安或610的骚扰,但是,彭宝松在柳秋生不知情的幕后给了柳秋生一个不称职年终考评结果(这事年后才得知)。 柳秋生一直跟省、市、县队领导讲真相,并向领导提出了三点要求:1.要求恢复工作;2.要求补发从九月份以来就扣发的工资;3.要求提前退休。都昌调查队队长彭宝松回复说:“现在公安局正在找你,我有义务配合公安局的工作,你来上班了,如果谁举报了你而被抓,不要怪我啊!你还是不要来上班,公安局抓不抓你,我也没责任。”彭宝松也不同意,补发他的工资。省市县三级领导决定把要求退休的意见报到省总队研究。 过年放假前,柳秋生几天都到办公室上班,彭宝松一直没有恢复他的工作,并说你来上班也不会给你发工资,除非你先到公安局自首,把你参与法轮功组织的活动说清楚,并把所有参与讲真相的法轮功人员举报后,态度好,公安局宽大处理,不判刑给你个劳教或者拘留。回来后,你再给我写个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参与法轮功活动,我再给你考虑安排工作任务。柳秋生一直劝善彭宝松不要助纣为虐,主动参与迫害。并讲善恶有报的天理,彭宝松误解说是诅咒他遭报应,很不高兴。柳秋生分别找到彭宝松的父亲和妻子讲真相,彭妻说:不是彭宝松说了算的,你还是到省调查总队去讲吧。 2月5号柳秋生到九江市调查队,与周佑庭和欧阳琴见了面,要求恢复工作,得知2月7号江西省调查总队要召开全省调查队长会议的消息,于是在2月7号,柳秋生又赶到江西省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分别找到邓盛平总队长和游会龙副总队长的办公室,要求恢复正常工作,拟或提前退休或者离岗退养,邓总并非不答应。但彭宝松随后也到了邓、游他们俩的办公室与柳秋生见了面,还是坚持要带柳秋生到县公安局自首,讲清参与法轮功活动的人与事情,待公安局了结了案子后,才讨论是否恢复工作,还是办理提前退休事宜。柳秋生表明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不存在自首的问题,更不会去举报别人,也不可能转化或者放弃修炼法轮功,讲真相是讲明天意,不是搞政治。 柳秋生不愿被彭宝松劫持到公安局继续迫害,离开省总队后,为避免回都昌遭迫害,只有离家出走,再次流离失所,在外找饭吃。柳秋生的妻子长期受到县政法委610人员的骚扰迫害,也只得离开单位工作,外出广东打工,并且给柳秋生留下了协议离婚书。 附:柳秋生关于提前退休的申请 尊敬的省、市、县各级领导: 自一九八四年农调队组建开始,本人从事农调工作已有28年,工龄达29年之久。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工作,不计个人得失,为调查队赢得了诸多成绩和荣誉。由于修炼了法轮功,12年来我一直受到公安的打压、罚款、劳教迫害,坐牢是五进五出。2010年只因为别人一句无端构陷,公安局就把我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打得我遍体鳞伤。为避免再次遭关押毒打,我被迫流离失所四个多月了,其间我露宿山头,在外讨饭,为活命到处找工作,吃了不少苦,这也给家庭带来了灾难,同时也给调查队带来了相应的压力和麻烦,甚是遗憾! 现在我重回单位,想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想在自己还算年富力强的时候为调查队多做点事,但是我害怕今后还会受到公安时不时的骚扰打压,害怕单位领导还会因为我而受牵连影响到工作和政绩,所以我决定提前退休,况且我也差不多有三十年工龄,退休或离岗退养也不是特例。 我想退休后远离社会矛盾,更会遵纪守法做个好人,不会给领导添麻烦,单位领导再也不会因为我而受到政治压力,我们大家的生活也都会相安无事。因此,我恳请各级领导能酌情考虑,同情我的处境和苦衷,秉承良知和善念,给予我相当的谅解和照顾,在这特殊情况下准我办理退休手续,为此,我感激不尽!谢谢大家!并在新年来临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合家平安幸福! 特此申请 申请人:都昌调查队 柳秋生 二零一二年元月五日 国家统计局江西省调查总队 地址: 南昌市二七南路645号, 邮编:330002 区号: 0791值班电话:6162794, 传真: 6166545 总队长邓盛平, 6112688、宅8320098、 13707093912 副总队长游会龙, 6111988、宅8626266、 13707096668 副总队长邓祖龙, 6108988、宅8332932、 13803533668 副总队长胡水泉, 6108188、宅8330583、 13307000976 纪检组长刘文峰, 6100808、宅8302566、 13576280005 巡视员李广友, 6105688、宅8337788、 13907007505 队长助理林美江:6118811、宅8337765、 13607083853 办公室主任彭明,6160247、宅8612149、 13657085598 副主任廖严清,6160076、宅6268537、 13036213861 综合处长刘凡, 6166475、宅6290011、 13807099068 法规处长何勇, 6160742、宅6230651、 15970446799 农业处长王文华,6160254、宅3961596、 13803545115 商业处长张月水,6160374、宅8317166、 13807006265 工业处长秦建华,6160904、宅8633487、 13687085063 价格处长刘根兰,6160241、宅6234868、 13672233736 服务业处长邱春兰6160754、宅8522067、13065168087 人事处长梁冰:6160549、宅8614439、13707087015 财务处长谢远楷,6160446、宅8639396、 13607041717 九江市调查队 地址: 九江市庐峰小区南区1栋3单元5楼, 邮编:332000, 区号: 0792 传真: 8538600 队长周佑庭, 办8538056、宅8538581、13707928670 副队长曹志霞, 办8538500、宅8198162、13607029756 副队长张晓林, 办8538871、宅8117913、13979269508 纪检组长欧阳琴, 办8538171、宅8229360、13907027300 调研员曾凡秋, 办8538179、宅8560204、13870229878 主任范彬, 办8538100、宅8117553、15007920006 科长曾小平, 宅8230628、13707926747 科长孙晓春, 宅8555395、13576217552 科长赵宋义, 办8538052、宅8250913、13803569620 科长曾亦珍, 宅8232038、13755288718 科长陈卫华, 办8538730、宅8572826 都昌调查队地址: 江西省都昌县东风大道451号, 邮编: 332600 区号: 0792 队长彭宝松, 5233879、13879212201 副队长曹国喜, 5223040、13879231388 刘文伟, 5229618、13979260624 丁民, 5280599、18970236006 都昌县政法委地址: 都昌县东风大道县委办公楼3楼 都昌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汪瑞强, 男,15870826686, 办5223135-4501 都昌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武灵, 男, 13803553788, 办5223974,宅5221021 都昌县政法委副书记闵建生,男, 15979979336,宅5222434 都昌县政法委综治办主任江晓波, 男, 18970236677, 宅5235188 都昌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徐国兴, 男, 13879200248,宅5226563 都昌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周华, 13879240888,办5223974,宅5223846 都昌县政法委维稳办主任万小璜, 13767260758, 宅5229188 都昌县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吴敦长, 13807923296,办5223135-4505,宅:5233666 都昌县政法委维稳办主任尤扬, 13807024333,宅5299066 都昌县政法委政法办主任冯上科, 13870286483, 宅5218709 都昌县政法委六一零办主任陈正初,男,13907924449,办5223135-4504,宅5222084 都昌县政法委六一零办副主任, 汪波,男,13607026498,办5223974,宅5222855 国保大队 洪流 大队长 5223135-4521 13803554098 625119 谭新民 教导员 13707922988 625248 伍尤龙 副大队长 13879286555 625308 曹振 副大队长 13879211929 625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