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接上文“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七)”) 十二、咸宁市被迫害得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近十三年来,中共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办法迫害法轮功,很多法轮功学员经常被跟踪监视,为了减少损失,很多法轮功学员就采取离家出走的办法,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这过程中,还经常会遇到中共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暂住证的骚扰。这样的法轮功学员也无法统计。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被迫害得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四人,现列举如下: 1、唐春芳:女,通山县通羊镇井湾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唐春芳讲真相被国安敲诈几千元钱后释放,后长期有国安跟踪及到家里骚扰,她被迫外出打工,流离失所。 2、鲍鹃:女,赤壁市印染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上午八点,赤壁市荆泉分局一行十几个恶人到印染厂法轮功学员鲍鹃家,企图绑架她到洗脑班。因鲍鹃不在,恶人就将鲍鹃丈夫的哥哥抓去关押了一天。鲍鹃被迫流离失所。 鲍鹃的母亲病危,孩子又面临小学毕业考试,丈夫在外打工。荆泉分局的恶行使鲍鹃一家雪上加霜。 3、张桂珍:女,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丝织厂保卫科宋进成,带荆泉分局恶警李照华一行六人,到法轮功学员张桂珍家企图绑架她到省洗脑班。他们敲门敲不开,以为她在家不开门,就想从隔壁窗户爬过去。但隔壁邻居不同意,说她家没人,丢了东西谁负责。不法人员又想从一楼爬上去,一楼邻居也不同意。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就拿一把菜刀撬门。好心的邻居指责他们说:“她女儿才十三岁,你们把门撬坏了,出了事你们要负责。”宋进成、李照华一行人这才罢手。但晚上他们又到张桂珍家骗她女儿说“不抓她妈妈”。 张桂珍爱人在外打工,她一人在家带孩子。张桂珍被迫流离失所,孩子在家无人照管。 4、汪芹:女,三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教师。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国保大队和汀泗镇派出所一行人,两辆警车窜到汀泗镇长寿小学企图绑架正在上课的大法学员汪芹教师,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这已是汪芹第三次遭受非法迫害。 据悉,汪芹教师给学生神韵晚会光盘,被学生家长(长寿村妇联主任刘水红)打电话告知了汀泗镇长寿小学校长邓礼俊,邓要学生家长向汀泗镇派出所诬告。 三月二十一日,汀泗镇派出所又将汪芹的丈夫许上星骗到派出所,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二十三日,汪芹的丈夫许上星已经回到家中,但是汪芹的娘家和自己家的电话已经被监听,恶警还在非法追捕汪芹。 5、周克利:女,六十五岁,咸宁市农科所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当时所长张某某、刘金龙、毕明云)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时任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分局刘政委等以送沙洋劳教所劳教要周克利家里出车费为由勒索八百元。周克利回来后经常受到恶警的骚扰,于二零零二年六月被迫流离失所至今有家不能归。为国家做了一辈子贡献,仅因信仰“真、善、忍”而被逼的无家可归,不能安享晚年,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被剥夺(被单位无理扣发每月近千元的退休金)。 6、陈益群:女,三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周克利的小女儿,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跟随她的妈妈从洗脑班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至今杳无音信,还被原工作单位开除。 7、熊海波:男,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六月,杨晓华、王慧媛、熊海波被公安局绑架。在看守所杨晓华遭恶警黄长征的毒打,全身紫红、发肿,惨不忍睹(留有照片)。在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援助下,不法之徒表面上让了步,于一个星期后将三人放出。然而背地里却加紧上报材料,准备非法劳教他们。九月八日,不法之徒出其不意的再次将杨晓华、王慧媛绑架,企图分别将他们劳教三年、两年半,熊海波被迫流离失所(不法之徒企图劳教他两年)。 8、杨冬香:女,五十多岁,二个孩子的母亲,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到迫害后,受益于法轮功的杨冬香只是为了替法轮功说公道话,就遭到长期的多次迫害,为了避开恶人的迫害,她被迫流离失所多年,至今有家不能归。 9、罗桃英,女,六十多岁,原咸宁市商业局饮食公司干部。二零零三年咸宁市举办第一届“竹文化节”,法轮功学员挂了旗、写了标语:“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洪志师父清白!”等,咸宁恶警大为震怒,十月八日晚,咸宁城大搜捕,后来总共十多人被抓捕,并且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玉凤被迫害致死。十四日下午,治安科陈安球等十多个恶警到罗桃英家抓人,正好罗桃英不在,第二天早上五点又去罗桃英家抓人,结果又扑空。正月十八,政保科鲁心武等人又去罗桃英家,以及三月中旬咸安公安局副局长陈元海又带人去罗桃英家抓人,又扑了空。罗桃英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好好的家庭不得安宁。 10、王密云:女,五十多岁,崇阳县路口镇法轮功学员。曾经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当地派出所抓回关了三个月左右,被罚款五千元。回家后一直坚修大法,做法轮功学员应该做的事。二零零二年某日在崇阳大桥上走路被恶警绑架,正念走脱后流离失所。 11、廖保清:男,赤壁市棉麻纺织厂职工,法轮大法修炼者。曾为了避免公安局对他的迫害,于二零零一年八月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两年半,吃尽人间苦头,妻子叶欣在家中带着女儿艰难度日。他的父母也都修炼大法,父亲曾被关在看守所迫害了三个月,母亲曾被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正月,廖保清回到家中,四月一日到所在单位开始上班。四月二十二日这天,市“六一零”成员王某,马某等人逼迫正在工作岗位上的廖保清立刻关闭机器,拿一套换洗衣服随他们走,说要送他去省洗脑班。廖保清不从,王某说:“洗脑班现在的环境很好,不住黑屋,不吊铐了。” 廖保清的妻子闻讯后赶来说:“我丈夫是世上最好的人,在家对得住老婆、孩子,在车间对得住老板。以前我丈夫是先进工作者,奖二百元钱没要,给车间职工做了福利。工作上该我丈夫做的事他都完成得很好,不该他做的他都主动去做。别人动不动就争工资,他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事情,这样的好人你们还要去迫害他,真叫人心寒,你们要拆散我家,全厂职工知道了都会骂你们没人性。” 王某叫嚣:“哪个敢骂!” “六一零”王某和马某见廖保清、叶欣不配合,就打电话叫来一恶警,准备强行带人。 廖保清车间的江老板也对“六一零”的人说:“当初给我施加压力要安排他工作的人是你们,现在好不容易安排了,你们又要带人走,廖保清在我们这工作的表现非常好,你们把他带走了,我的车间就要停产。” “六一零”的人对江老板说:“廖保清以后杀人你们负责吗?”(以如此荒唐的理由来抓人实在令人嗤之以鼻)他们逼迫江老板在当日一定要招人来代替廖保清的岗位,声称二十三日要将廖保清带走。 廖保清二十三日又失去工作,四月二十七日顶替廖保清工作的二名员工都走了,江老板再次请廖保清上班。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市“六一零”王某和市供销社联社主任龚某又找廖保清的妻子叶欣进行骚扰,扬言要用武力押人。王某无耻的说:“你就当廖保清还没回家就是了。” 叶欣正告他:“我丈夫不在家近三年,你们不迫害他,他能跑吗?现在好不容易一家人团聚了,家里贫困极了,靠乡下婆婆送米送油才得以生存,这次好不容易才上点班,你们又要拆散我家,你们太无人性了!” 目前,廖保清一家人处于极度的精神压力中过着每一天。 12、陈卫群: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农科所职工。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陈卫群于二零零二年元月被逼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九月在武汉被绑架,在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后被判一年半劳教,被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受迫害。劳教期满回家后,又被逼迫得流离失所…… 13、杨小勇夫妇:咸宁法轮功学员。由于经常被骚扰,这对夫妇不得不离家出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有家不能归。这也是中共迫害得结果。 14、赵国新:男,五十多岁。由于中共恶人要抓他判刑,他不得不离家出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有家不能归。。这也是中共迫害得结果。 后记 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残酷迫害,那么这些法轮功学员是什么人呢?这个问题我不说,您肯定知道,法轮功学员就在您身边,您最清楚,诚实可信、心地善良、超越苦难,在自己受到整部国家暴力机器迫害的时候,还在舍生忘死、不屈不挠、前赴后继地去顶着巨大的压力讲真相、救世人,他们是人类未来的唯一希望! 如果您是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您最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希望您能勇敢地对那些来抓捕您亲人的人说“不”,希望您能堂堂正正的到劳教所、拘留所、监狱等黑窝去把被迫害的亲人要回来; 如果您是法轮功学员的同事,您应该最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他们的为人,希望您能把这些告诉胁迫他们参加洗脑班的人,因为洗脑班要洗去的是善良百姓对高尚道德和良知的追求; 如果您有法轮功真相光盘、真相材料,那么请珍惜,因为这光盘、这材料来之不易!看看《九评共产党》等光碟。多少法轮功学员省吃俭用,冒着被关进监狱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将真相送到您手中; 如果可能,在安全的情况下,欢迎您把真相传给您的亲友、邻里,您会因此而得到福报; 如果您是法轮功学员的孩子的老师,希望为人师表的您能主持正义、呵护善良,讲解真相、破除谎言; 如果您是居委会工作的,希望您能有做人的良知和正义感,不要向居民征签“拒绝邪教家庭承诺卡”,不要坑害您修炼的邻人,因为自古善恶有报是天理,一时失去理智的做法会给您的未来带来无比的痛悔; 如果,如果您看懂了共产党邪教的真面目,明白了法轮功真相,请把真相告诉您的亲朋好友,为全民反迫害尽力,您对法轮功的支援,就是用行动摆放了您未来美好的位置,就是自救和救人。那美好的未来,就是您今天对法轮功的善念定下的。您未来是祸是福,就在您今天对待法轮功的一念是恶还是善之间。 涓涓溪流能汇成大海,当每一个人明白了真相,所有的丑恶、谎言就暴露在阳光下,正义和善良将重回人间。 附录一:《咸宁恶报警示录》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佛法慈悲与威严同在,对大法犯罪,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犯罪,天理难容。“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神目如电,善恶必报,这是宇宙的法则。当您看过以下这些案例,或离奇,或碰巧,有谁还会说这是自然现象的偶然发生呢? ◇饶鹏: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副市长,分管迫害法轮功,是咸宁市早期指挥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凶手,种下了恶因。二零一零年发现患了胰腺癌,每天在痛苦中挣扎、煎熬,结了苦果。 ◇阮明贵: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市委副秘书长兼“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由于阮明贵长期参与并指挥迫害法轮功,他家的亲人不时的遭恶报,如:他的居住在咸宁东门山的岳母和他自己的女儿阮芳星在二零零五年过年期间相继患病。他的岳母病了,脸和身子浮肿,转几个医院还不见好转;他的女儿也病倒了。连过年都过不好。二零零八年他的妻子周胜利脚痛得厉害,长期不见好转。阮明贵对法轮功犯罪,种下恶因,累及到家人。二零一一年,医生发现他自己患了肺癌,痛不欲生,结了恶果,兑现了恶有恶报的天理。 ◇徐孟良: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国安局副局长兼“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由于徐孟良长期参与并指挥迫害法轮功,他和他家的亲人不时的遭恶报,如: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徐孟良自己患重病,迟迟不好。 ◇陈先汉: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陈先汉的爱人病了住医院,迟迟不见好转。花费几万元,他对法轮功犯罪,累及到家人。 ◇郑国文:男,二十多岁,赤壁市人。二零零一年因播放了赤壁市宣传部组织的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电影,不久就高血压中风瘫痪在床,法轮功学员为救度他给他讲真相他拒不接受,终于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再次发病,不到三十岁就死亡,遭到恶报。 ◇刘和平:男,五十岁左右,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派出所原副所长。岔路口派出所是咸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派出所之一。二零零一年七月,女法轮功学员郑荣珍被原建筑公司门卫孟邵和(已遭恶报死亡)恶意构陷,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钱建新等一伙将她绑架到双鹤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左右回家。因帮同修从拘留所带了写给市长的一封信出来,第二天上午,岔路口派出所原副所长刘和平一伙又将郑绑架到双鹤拘留所关押,并勒索三百元。刘和平后遭恶报突然死亡。 ◇常汉生:男,五十多岁,赤壁市荆泉公安分局恶警。江氏流氓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恶警常汉生特别卖力,在本地多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逼的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有的被逼疯。常汉生于零七年三月中旬得了一种怪病,发病时口不能言,成为残疾。 ◇罗非:男,四十岁左右,赤壁市荆泉公安分局恶警。为了迎合江氏集团的邪恶迫害,他在蒲纺针织一厂任保卫科科长期间,盲从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导致法轮功学员黎冬元(女,五十五岁)和郝玉芳(女,四十三岁)被多次绑架、受酷刑折磨、并非法被劳教两年。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上旬,罗非在一次聚会上喝了甜米酒而中毒,长时间昏迷不醒。其妻刘明华电话:0715-5512267 ◇李少华:男,四十多岁,赤壁市蒲纺公安处恶警。在邪恶“六一零”指使下,李少华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的书籍,积极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久,他的作恶殃及家人,其父因病而亡,妻子得癌症,哥哥暴死。 ◇邹卫国: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副局长,专管司法,负责看守所、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在咸宁拘留所洗脑班,他逼迫法轮功学员罗英、李红荷等转化,她们不转化,邹卫国邪恶地说:“你们还信你们师父,我把你们师父的像都放到厕所里去了,看他还能把我怎么样?”在罗英被非法关押期间,邹卫国还到罗英家里胡说,欺骗当时只有十一岁的小儿子;还把她的小儿子带到洗脑班里,让他在那儿吃饭,欺骗小儿子,用伪善来欺骗青少年、毒害学生。后来,他遭恶报了。在洗脑班期间,他头痛得厉害,他家里煤气管道发火了,把他的妻子的脸烧了。 ◇曾幼奇:男,三十多岁,赤壁市莼川派出所警察。曾幼奇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的作恶殃及家人,其妻姐得白血病死亡。 ◇艾玉华:男,五十多岁,咸宁市温泉金叶小区主任。因听信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谎言宣传,他对本社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监视,并给公安局提供法轮功情报,积极配合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他也不听。不久,他的妻子突然患结肠癌死亡,他自己的财产也几乎用尽,最后人财两空,遭到了恶报。 ◇陈恢友:男,六十多岁,原咸宁市原水利局局长。二零零五年二月,法轮功学员给已退休的陈恢友讲真相,陈恢友不但不听,反而还要恶意举报,问是哪个单位的,要公安局去非法抓人等等;接着,在三月七日的局党员会上他又大叫要抓法轮功学员,诋毁大法。结果,就在他诽谤大法的第二天,陈恢友就患“心肌梗塞”死于去医院的途中。 ◇熊宗胜: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医学院保卫处处长。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早中期期间,他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导致一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改、五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名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和进洗脑班、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对大法犯罪。二零零六年他被革去处长职务。 ◇杨建华:男,五十多岁,原咸宁时咸安区公安分局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四日,在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的直接指挥下,咸安区在猫耳山拘留所开办了第一次洗脑班。持续十三天。政法委副书记杨建华参与迫害后,他遭到恶报,他的嘴歪了。从此他调离了岗位,不再迫害法轮功。 ◇邓礼俊,男,原咸宁市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校长。他曾多次向上级密告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多次跟他讲真相,他就是不听、不信,死心塌地跟随江氏流氓集团。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邓礼俊唆使长寿村妇女主任刘水红向“六一零”恶意举报法轮功学员。结果上面派人来调查,邓以为立功的机会到了,使出浑身解数,利用邪党历次整人的伎俩,口若悬河,唯恐漏掉一点蛛丝马迹,当他讲到“本校几乎成了法轮功基地”时,上面来人立马让他打住,并宣布:你工作失职,从现在起免去你校长职务。说完扬长而去。邓被惊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呆若木鸡似的站在那里。正是:紧随恶党害好人,回过头来也害己。恶意举报反丢官。 ◇李友清:男,五十多岁,咸宁学院党委书记。因受邪党谎言的毒害,积极配合执行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并在学生和教职员工中开展诬陷法轮功的活动,毒害世人。于二零零九年医院查出他患强直性脊柱炎等多种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常躺在医院里,生不如死。 ◇汪开爽:男,六十多岁,嘉鱼县原渔场职工。因受邪党谎言的毒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汪开爽恶意构陷法轮功学员王金燕,使王金燕被方家庄派出所恶警何军、孙斌、付绚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嘉鱼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不久,汪开爽遭报中风。 ◇孙斌:男,三十多岁,嘉鱼县方家庄派出所恶警。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孙斌等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王金燕,导致王金燕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孙斌在另一案件中,被乱刀砍伤,遭到了报应。 ◇度志祥: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保科科长,积极指挥并参与绑架很多法轮功学员,对大法犯下了大罪。他常以逼供法轮功学员为由,借机到外地看守所逼供法轮功学员,身边带着一个女人,吃喝玩乐,多次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抢走法轮功学员的电脑,砸破法轮功学员的家门,抢走炼功带、炼功服、大法书籍、法像,结果遭恶报得严重肝病,长期身带肝病药,如今退到第二线。 ◇乐庸生:男,六十多岁,原咸宁医学院医学影像系主任。二零零一年七月乐庸生亲自写证明材料,把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汪礼迪送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后来乐庸生患多发性肝囊肿和白癜风皮肤病,痛苦不堪。 ◇赵守怀:男,四十多岁,嘉鱼县国保大队恶警,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几,赵守怀的妻子上街买年货,在平整的街上翻了车,被摔得粉碎性骨折。他的儿子肠子有病,住医院肠子被割断了几节赵守怀迫害法轮功学员,殃及家人。 ◇吴基华:男,四十多岁,崇阳人,咸宁学院保卫处保安人员。他一直听信中共对法轮功的抹黑宣传,收缴法轮功散发救人的真相资料,并恶毒地销毁。二零一一年七八月份,在回家的途中,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二人,其中包括他的妻子,他自己也受了重伤,在医院住了好几个月,花了十几万元才保住了一条命。 ◇徐克平:男,原嘉鱼县牌洲镇派出所所长,在其任职期间,他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听真相。后来,徐克平突发“精神病”,神经错乱了。 ◇李德兴:男,原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荆泉镇)书记,曾任秘书期间就协助迫害法轮功学员,一耳朵被雷劈聋,5228321 5355035 手机13135957005。 ◇许某: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镇出租车司机。自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流氓集团非法打压迫害法轮功后,许某只认钱,不信真相,与当地“六一零”恶徒秘密配合,出卖自己的良心,赚昧心钱,多次助纣为虐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致使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洗脑班灌毒药,出现记忆力下降、失忆等症状。二零零六年底,许某出车祸,左臂摔断打上了钢筋,车也几乎报废。 ◇殷承平:男,四十多岁,嘉鱼县人,湖北省宁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于听信中共对法轮功的谎言宣传,在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汪礼迪时,他做有罪辩护,为中共助威呐喊,助纣为虐。在二零零九年骑摩托车时摔伤右臂,肱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近万元。 ◇匡政国: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政委。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共邪党开会期间,市“六一零”、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将温泉部份法轮功学员包括建筑公司、毛巾厂、烟厂、农科所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被绑架到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匡政国用手铐猛击陶席珍的胸部,导致胸部肋骨骨折;用手猛扯她的头发并往墙上撞后,几个小警察就强行把她拖去灌食。她不配合,匡政国就用手铐铐住她的手,使劲将她扳倒,她的头“砰”的一声撞在水泥地坎上,很远都能听到响声。当天晚上,匡政国突然发病,病得很厉害,家人急忙把他送入医院住院。 ◇付绚:男,三十多岁,嘉鱼县方家庄派出所恶警。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付绚等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王金燕,导致王金燕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付绚在另一案件中,被乱刀砍伤,遭到了报应。 ◇饶帮群:男,五十多岁,赤壁市原新店教育组组长。饶帮群紧跟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逼迫学员放弃修炼,并谩骂法轮功创始人,诋毁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九月,饶帮群出车祸首脚摔断、鼻子摔破。 ◇陈迪英: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学院学报编辑部主编。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他主编的《咸宁学院报》上出现诬蔑法轮功的文章,毒害广大的师生员工。二零一零年在体检时发现肺部有阴影,怀疑肺癌。到武汉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大动手术,花费上十万元。 ◇胡荣发,男,原咸宁赤壁市派出所所长。胡荣发一直追随江氏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说一些侮辱法轮功学员、诋毁法轮大法的恶语,并威胁要打断法轮功学员一条腿。此后不久,他在二零零零年一次验枪中发生事故当场身亡。 ◇雷水清,男,原咸宁赤壁市赤马港杨泗大队治保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他一直跟随江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长期监视法轮功学员,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向其讲真相不但不听不悟,他的家人想修炼也阻止、烧大法资料。在一次开会中,四十多岁的他突然不能站立,现已成植物人。 ◇石和平,男,原咸宁赤壁市看守所指导员。石和平在看守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骂、打、罚跪、贴墙,连六、七十岁的老年人都不放过。二零零三年五月他在开公车办私事途中出车祸当场车毁人亡。 ◇彭国华,男,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他只要听到法轮功学员给别人讲真相,他就骂大法师父,骂大法。法轮功学员告诉他不能骂,对他不好,他就是不信。二零零二年年底,彭国华在本公司院内看打球突然得病,死在去医院路上。他时年四十二岁。 ◇周登芳,男,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其儿子在保卫科专干迫害法轮功的恶事,他也助纣为虐。二零零一年某天,周登芳以喝多酒为借口,把住在他家楼上的法轮功学员蔡慧兰门叫开,打她一顿。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他说不相信法轮功,他恨法轮功。自从打了蔡慧兰之后,一向身体健康的他,一下子就得了多种疾病。二零零三年五月刚出医院几天,他却被一口痰憋死,尸体青紫。他时年五十七岁。 ◇王永光,男,原咸宁市卷烟厂保卫科科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王永光积极追随恶党并全力配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六一零”邪恶组织,对烟厂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二零零零年湖北省工会代表团到烟厂检查企业法轮功的情况时,王永光在会上发言恶毒的说:“对法轮功的办法就象当年国民党对付共产党用的三十六种酷刑的办法,看他们还敢不敢炼?”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经常对他好言善劝,他不但不听,还多次打电话叫派出所的恶警来抓给他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长期不悔改,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死于肝癌,时年五十五岁。 ◇张培,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长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人等恶行。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两会期间)出差,途中遇见一辆装有杉树停靠在路边的农用车,张所长坐的车子竟自往上撞,树梢穿胸而过,肋骨撞断几根,肺切除三分之一,花了二十余万元才保住性命。而车上另外两人无事。后来他调离工作岗位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 ◇何克孝,男,原咸宁市通城县城隽水派出所所长。他一直“忠实”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突患恶疾不治而亡,时年五十多岁。 ◇何军,男,原咸宁市嘉鱼县方家庄派出所警察。由于受中共恶党谎言毒害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二零零一年他在嘉鱼一看守所时,曾伙同所长任立法,殴打法轮功学员,强行从学员手里抢走大法书。还有一次在绑架法轮功学员时,顺手抢走九百多元现金,说出看守所时多退少补,结果全部据为己有,其间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其讲真相,他都不思悔改。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何军与另两名警察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到嘉鱼一看守所,造成该学员遭受一年多的冤狱。刚过一个月,何军在十二月二十六日缉拿凶犯时,手里拿着警枪却被乱刀捅死。 ◇徐姓恶警,男,原咸宁市第一看守所狱警。因受电视谎言蒙骗,他仇视大法,经常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的法轮功学员行不善之举,毒打、戴刑具,他经常把手铐有意放在大便池里,生锈后再戴在法轮功学员手上。二零零三年五月遭恶报,暴死于家中,五天后才被人发现。 ◇陈元海,男,原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副局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一直听从邪恶江氏集团的指令,参与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前不久其妻遭报得了肾坏死,已换了一个肾。相信他把对大法的仇恨灌输给其妻子,造成如此后果。 ◇宋瑞生,男,咸宁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经常带领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大肆抄家、抓人,并将许多法轮功学员亲自押送到各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劳改场。还宣称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从而得恶报殃及家人:其子现已二十有余,至今不学无术,工作无人要,经常在外赊账吃喝,让父母结账,还染上毒瘾,专找亲友骗钱。家人无奈将他长期锁在家中。宋瑞生的侄儿在一号桥派出所当司机,开车接新娘途中出车祸,车子基本报废,人受重伤经抢救方才脱险。 ◇孟照和,男,原咸宁市建筑公司门卫。他受电视谎言蒙骗,参与迫害法轮功,打电话叫恶警去该公司非法抓捕吃早点的法轮功学员,乱撕贴在墙上的大法标语。法轮功学员知道后以慈悲为怀,劝善他,这样做要遭恶报,他不相信。他相信共产恶党,命丧黄泉。时年五十多岁。 ◇来丰爱,男,五十岁左右,嘉鱼县高铁镇新庄村村支书。从二零零零年上任以来,为了利益一直监控迫害本村法轮功弟子陈海水等。由于长期霸山霸水霸土地、贪污腐败、鱼肉村民,来丰爱被村民告发,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撤职,所占土地也被村民要走。 ◇舒宗寿:男,四十多岁,咸宁学院保卫处副处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他参与配合国保支队绑架咸宁学院章琪,使得章琪被送往湖北省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十一月十一日他的右腿被摔断了,遭了恶报。同年十二月他的儿子右手也摔断了,家人也跟着遭恶报。 ◇王东民: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农科所居民区内贴的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常被他撕掉。二零零九年他的手指头被无故砍断了,到武汉大医院治疗花了好几万元,遭了恶报。 ◇沈立根: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农科所党委书记,现改任工会主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他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有的被非法送洗脑班遭迫害。二零零零年他患了鼻咽癌,遭恶报。后来,他明白真相后,癌症消失了,得了福报。 ◇某政法干部:男,四十多岁,咸宁市某政法机关工作的一名干部。在监管被非法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时,收受学员家属的“好处”,自以为并没亲手迫害法轮功,不会得恶报。二零零二年初,这名干部两个多月卧床不起,身上皮肤溃烂,脓水流到哪烂到哪,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靠家人照顾。他已有悔改之意,为保护他的安全,不曝光他的具体名字,给他从新做人的机会。 ◇刘某:男,三十多岁,嘉鱼县某学校教师,因听信中共邪党谎言,对法轮功抱有偏见。二零零三年一天上午,法轮功学员对他讲真相,他不但不听,还对大法师父出言不敬。法轮功学员告诉他不要对大法不敬,否则要遭报的。当天下午,刘某的儿子在荡秋千时撞伤大腿根儿处,当时血流不止。孩子被送医抢救,医院一检查,小孩的小便处已撞烂,不敢接收,刘某只好叫车去武汉。在路上,刘某突然想起了上午自己对法轮功师父出言不敬,瞬间明白法轮功学员讲的是真的,马上在心里向法轮功师父认错,并求法轮功师父帮忙救他的儿子。车还未到武汉,刘某儿子伤口处的血止住了。到武汉医院后,医院请来专家会诊,到了晚上,刘某要妻子继续求法轮功师父。第二天早上,其儿子排出正常尿液。结果没打一针,只吃了一片药就好了。从此以后,刘某知道尊敬大法,他讲起此事都会说:“法轮功真神”! 惨痛的事实,令人叹惋;深刻的教训,催人猛醒。一切的迫害都是背离人性的罪孽,背离人性必然被淘汰于人类之外。在人类社会这一层面,迫害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努力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无疑是对人类道德和普世价值的蔑视和践踏,是触犯宪法与法律的犯罪行为。希望所有不明真相的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切勿稀里糊涂陷入万劫不复的可怕深渊。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若能复苏人应有的善良本性,放下屠刀将功赎罪,那么咸宁一方百姓幸甚,同时也为自己和家人赢得了未来。 附录之二:《“六一零” 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至少有二十四项违法犯罪行为》 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构成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二十四项。 罪行之一: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未经邀请,未经许可,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家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罪行之二: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到法轮功学员住处,乘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之机抢走电脑、存折、现金等贵重物品、摩托车、汽车等,构成了抢劫罪。 罪行之三: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乘法轮功学员外出之机,抢走电脑、存折、现金等贵重物品、摩托车、汽车等,构成了盗窃罪。 罪行之四: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把法轮功学员强行带走、绑架劫持到工厂的屋子里、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向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生活费”、“保证金”、其它名目的财物,不管是否勒索成功,构成了绑架罪。绑架法轮功学员为人质,向法轮功学员家人索要、收取财物,敲诈勒索,也是绑架罪。 罪行之五:警察等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罪行之六: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对法轮功学员搜查身体,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证》,构成了非法搜查罪。 罪行之七: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罪名,构成了诽谤罪。 罪行之八:警察、街道办事处、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法轮功学员嘲笑、辱骂,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泼污物,或强迫法轮功学员吞食污物,把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剪掉、剃掉,特别是剪的七零八落,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侮辱人格,破坏名誉,构成了侮辱罪。 罪行之九: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不明真相者向警察诬告法轮功学员,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的人等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罪行之十: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囚禁在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监狱医院、或其它地方,私设刑堂、私自禁锢,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罪行之十一: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施用肉刑(如,殴打,吊铐,捆绑,电击,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或变相肉刑(如,冻、饿、烤、晒,强迫站着,蹲着,不让睡觉),逼取口供,逼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伪证,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构成了刑讯逼供罪。 罪行之十二: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说出其他人,出卖或变相出卖人,作伪证或变相作伪证,以此伪证企图迫害其他人,构成了非法暴力取证罪。 罪行之十三: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看管者强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野蛮灌食,用不明药物毒害中枢神经,殴打,体罚,捆绑,施用肉刑,进行精神折磨,或有其它侵犯人权的虐待行为,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罪。 罪行之十四:直接或变相故意伤害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包括伤害肉体,用不明药物毒害神经中枢…),致伤,或致残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罪行之十五: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死亡的,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罪行之十六: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决,滥用职权、枉法渎职,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了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罪行之十七: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决,在审判中故意的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了渎职罪。 罪行之十八:司法人员(公检法人员)出于打击报复、泄私愤、或想通过打压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或向上级邀功请赏等私利,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决,迫害,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罪行之十九:保管,或占有法轮功学员财物(如工资、退休金、存折、现金、住房、车辆、其它财产)不归还的,构成了侵占罪。 罪行之二十:以国家暴力,对法轮功学员家人施加压力威胁,致使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不抚养、不赡养、遗弃未成年或老年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法轮功学员的,构成了遗弃罪。 罪行之二十一:以国家暴力,强迫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打骂、虐待法轮功学员,构成了虐待罪。 罪行之二十二:任何人非法开拆法轮功学员信件的,构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 罪行之二十三:职能部门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申诉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报复陷害的,构成了报复陷害罪。 罪行之二十四: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构成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违反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触犯刑律,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它违法行为,如按照国际法律,犯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未能列入。 附录之三:《致咸宁六一零、政法委及公安、国安、国保、司法的信》 咸宁六一零、政法委及公安、国安、国保、司法人员: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今生我们有缘共同生活在一个名字很祥和的城市——咸宁市。在这块热土上,我们成了乡里乡亲,为了这份缘,为了你与你的家人,法轮功学员怀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给你们写这封信。无论你再忙也希望你能认真看完。相信只要你不带有任何偏见,你看完信后会体悟到我们的一片真心,你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而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 去年十一月九日这一天下午,你们一群人不穿制服私闯咸宁学院教师章琪的家,绑架了这位深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连关押地点也不让他的家人知道,他的家人还以为是入室抢劫呢!当人们惊愕之余,得知原来是绑架了当今世上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时,明真相的乡亲们都在愤慨中指责你们,以至骂着中共:“这帮吃着老百姓纳税钱的官匪警察,整起老百姓一点不手软,整人家十多年了太过份了!再咋整老百姓心也有数,炼法轮功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 然而我们相信,在你们的内心深处,你和众乡亲一样很清楚的知道: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确都是好人,他们的信仰没有伤害任何个人及社会,反之对整个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也相信你也原本淳朴、你也天生善良。但是中共及江氏集团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却迫使你们违背自己的良知去执法犯法,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劳改判刑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再在肉体上名誉上经济上受到三重迫害,导致严重后果:有的妻离子散,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至今还流离失所、有的失去工职而过着窘迫的生活…… 面对这一切,也许你会说:我也很无奈,因为这是我的工作;也许你会说:正因为法轮功,我才有了升官发财的机会。你知道吗?全国各地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例屡屡出现,改为你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事发生;各地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也已经成为潮流,国际正义法庭已经成功地起诉了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你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也已经收入了“法网恢恢”网站“恶人榜”……所有这些也足以说明: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迫害形式都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是天理难容的罪恶。等到大审判的时间一到,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大家知道,你和我们法轮功学员一样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你现在的所为,不但会害了自己,也会给你的亲人带来不幸和痛苦。中国历史上的“三武一宗灭佛遭恶报事件”和西方古罗马帝国迫害耶稣及其弟子而招致四次大瘟疫毁人灭国的惨痛教训,是告诫每一个人的前车之鉴: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在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个重大问题上,我们希望你们立即停止伙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们希望你们不要急功近利而盲目执行江氏集团的错误指令,我们希望你们在你职权之内理智安全地保护好法轮功学员,用实际行动赎罪补过。如果能这样,那就是你为你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作出了最明智的选择。 为了你能明白真相,这里向你阐述几个问题供你思考: 一、迫害的罪恶 纵观中共历次运动,它要打倒谁,一贯是先罗织罪名,编造谎言,挑起仇恨,再用一方迫害另一方,制造暴力恐怖气氛,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斗百分之五的人就是这么来的。对老百姓如此,对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也是如此,而且一般不会超过三天就被打到了。 江泽民和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煽动民愤,诬陷法轮功勾结海外反华势力搞政治,还有什么“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法西斯野蛮政策,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牟取暴利……所有古今中外一切整人的邪恶手段都用尽了,国家人力物力财力也耗去四分之一,助长了社会风气严重的败坏,对国家法律的严重破坏,造成整个国家执法机构有法不依,人为的制造社会动乱,妄图“以恶制善”。中共才是中国社会真正的动荡之源。 在这个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六一零”和政法委起到了关键性的破坏作用,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这个“六一零办公室”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操纵公、检、法、司和各级党委迫害法轮功。它既非立法,又非司法,也不是行政机构,而是一非法的国家恐怖组织,类似于“文革领导小组”和德国的“盖世太保”,对咸宁人民犯下了大罪。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县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七人,被迫害致残致疯的法轮功学员共九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十二人,还有被非法劳教的、被非法关押的、被非法罚款的、被非法抄家的……都是咸宁市“六一零”指挥公、检、法、司和各级党委等人员干的,近十三年来,搞得咸宁不得安宁。“六一零”头子阮明贵、田丰等人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已罄竹难书,并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备案在册;邓定生、方木生、黄亚平、覃维民、宋瑞生、度志祥、邹誉、金国新、王甫香、程乐斌、李英灿、夏雨、金维好、程宏富、饶方东等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在明慧网“法网恢恢”“恶人榜”上备案在册。无论这些人走到天涯海角、不管时日长短,终究会受到历史的审判!古人云: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这是历史的规律,善恶有报天理轮回的必然。同时,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共除了根本不讲法律外,还运用了残酷的政治迫害的全民运动,采用“以恶治善”的方式,扭曲了衡量好坏的标准,把坏的当好的,助长了“假、色、骗、斗”等邪恶社会风气,迫害了国家法律的正常秩序和贯彻实施,践踏了国家法律的尊严,败坏了人类的道德,人为地制造了社会动乱,天灾人祸不断,赌博成风,娼妓遍地,假货盛行,警匪一家,官商勾结,花钱买官,黑帮猖獗,毒食品泛滥……中共提倡引导人完全丧失了传统的仁、义、礼、智、信的道德理念。有民谣说:“人民公仆变成人民公敌,人民公安变成人民公害。共产党过去课本中宣传的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今天却变成了权欲、钱欲、淫欲全面崛起。真到了全党腐败、全军走私、全国造假、全民反党的份了。”所有这一切,迫害法轮功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既害了别人,也害了你自己和家人。 二、法轮大法弘传世界 在这种乱世的今天,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象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在大法的熔炼下通过修炼,在各行各业全面带动整个社会道德风气的回升。这是造福于人类、造福于当权者的极大好事。同时通过修炼使他们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返本归真,无私无我,一切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因为‘真善忍’的佛法已在他们心中扎根。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能做到这样?因为法轮功重在修心性,心变好了,行为也就善了,对社会就是有益的。这种改变,不是外在的强制手段可以达到的。中共的法律制定再多,也是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的内心的。人心变不好,外在的法律再好也是无用的,反而起反作用。正因为法轮功倡导“真善忍”修心性,遇事找自己的不足,先改变自己再带动别人,吸引了千千万万的有良知的人学法轮功。所以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二年的残酷打压,非但没打倒反而弘扬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还荣获海外各国政府及各界的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等三千多项。仅《转法轮》一书已译成了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发行。很多政界要人、科学家、商业巨子、艺术家都学法轮功。 请想一想吧,法轮功在海外为什么这么受欢迎?难道外国政府就不怕法轮功搞政治而威胁其政权?难道外国人不聪明?外国媒体是自由的,为什么没听到法轮功在海外自焚的消息呢? 三、中共是邪教 中国共产党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邪教,而且是邪教的政教合一,以国家政权的形式堂而皇之的推行其邪教教义。正教的根本特征是正,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犹太教等几大正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讲善,都要求做好人,做好事,不是口头上说说,而是行为上必须要做到。而邪教恰恰相反,它推崇暴力,行事极端,漠视人性和生命。多年来,靠暴力起家的中共一直讲党性,不讲人性。为了党性,与党保持一致,子女可以与父母划清界限,脱离关系,可以“大义”灭亲。显然这不是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中共邪教具足教的所有特征:有教义——马列主义、毛思想、邓理论、江“代表”、《党章》等等;有教主——马、恩、列、斯、毛、邓、江等;有教士——党委书记及各级党务人员;有布道——大小会议,头头讲话等;有宗教活动——各种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等;有教堂——各级党委、党校办公场所等;有教主崇拜——对马恩列斯特别是对毛泽东的神化与崇拜。 同时,共产党的图腾是血,无论是苏共、中共、柬埔寨红色高棉、朝鲜、古巴、越南,还是前东欧各共产党都是如此。血是崇尚暴力的结果,是一个看上去令人作呕,想起来使人恐怖,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令人厌恶的具象,但共产党却偏偏喜好它。红旗是用鲜血染红的,各种会议、活动都要布置的满场血红。 中共邪教实施精神控制。多年来,中共摒弃一切传统文明,不断向人们灌输其邪党教义,没完没了的层层搞传达、贯彻、落实,务要统一全党的思想,全民的思想,“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人们的头脑”,强迫人民接受它的教义。 关于这些,你做梦都没想到吧?! 四、善恶有报是天理 中共建政的这六十二年前,中国历朝历代都相信神的存在,敬畏天地,善待百姓,相信“善恶有报”,讲因果:种善因,结善果;种恶因,结恶果。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中国的四大名著也都是以神话开头,神话结尾,《西游记》从头至尾都是神话,这并非偶然。 以前人们都是相信神佛的,相信善恶轮报的。其实不管人信不信,“善恶有报”这个天理是真实不虚的,只是修炼的人看得更清楚,更具体。值得说明的是,恶报不等于马上就死亡,恶报的方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作恶者什么时候遭恶报,以什么样的方式遭恶报,依行恶者的具体情况和当时的环境而定,或多病,或丢官,或车祸,或家道败落,或殃及家人得病招灾,或以不同的形式还命死亡,或损财,等等。总而言之,恶报总是以符合常人社会状态的面貌出现,很象偶然发生的不幸事、痛苦事。 这种恶报事在你们身边不是时有发生吗?如:主管“六一零”的副市长饶鹏不是患了胰腺癌吗?“六一零”头目阮明贵不是患了肺癌吗?烟厂保卫科长王永光积极迫害法轮功不是暴病身亡吗?赤壁市的郑国文不是播放了赤壁市宣传部组织的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电影不到三十岁就死亡了吗?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派出所原副所长刘和平不是积极迫害法轮功而突发疾病死亡吗?……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人在做,天在看,天理不是只看一个生命如何表白,更重要的是看其行为的具体表现,看其行为背后的动机是出自于善念还是恶念。 对于中共的最后结局,也是恶报的下场,中共的灭亡不是谁打倒它的,而是中共自己的所为灭了自己,遭了恶报。中共在短短的六十二年执政过程中,通过各种整人的政治运动害死了八千多万中国人,毛泽东及其家人也没有好下场,其家人几乎绝后了。 中共做的这些已经恶大无边了,一九九九年又是以中共政权的形式迫害法轮功,害死了三千多名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死亡的还不算在内),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多少法轮功学员遭到残酷的迫害……如赤壁的刘晓莲老人就遭受“五马分尸”酷刑折磨,还被强制关入精神病院被注射毒针,最后被折磨致死……而且法轮功学员都是修佛修道之人,参与迫害者罪恶更大。关于这些,中国历史上的“三武一宗”四位皇帝灭佛而遭恶报死亡和西方古罗马帝国迫害耶稣及其弟子招致大瘟疫流行的恶报事实,早已证明了这一点。也就是说,中共政权的灭亡,不是法轮功学员的本意,而是天意,天要灭中共,这已经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评共产党》出来之时成为定局。也就是说,中共的灭亡,是中共自己的行为表现的结果,是中共自己灭了中共自己,这也是作恶多端的中共遭到的恶报的结果。 值得强调的是,中共是世界上最大的邪教组织,天灭中共邪教已成定局,劝人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目的是救这些中共党团队成员,不要成为中共的殉葬品。这不是参与政治,而是慈悲救人的大义之举。你们如果到那时还没退出党团队组织,也将成为中共灭亡的陪葬者。这就是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劝人退党团队组织的原因所在。 中共向民众征签的“家庭承诺卡”,就是再次毁世人的大恶事,妄图再次大面积害广大的民众,拉更多的人跟随中共陪葬。 所有这一切充份说明:在中共和江泽民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受害者不仅是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所有相信中共对法轮功的谎言宣传者都是受害者,其中受害最大的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执法者,你们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如果执迷不悟,继续错下去,中共一定会害死你及你的家人。因此,法轮功被中共迫害与所有的人息息相关,其中包括你、我、他。 五、尽早抽身自保 别当替罪羊 古今中外的预言,无一不谈到人类今天的社会乱象及中共的垮台,法轮功的出现和法轮功学员在劫难前救度世人的壮举。比如唐朝的《推背图》,明朝刘伯温的《烧饼歌》,法国诺查丹马斯的《诸世纪》,韩国的《格庵遗录》,南宋邵雍的《梅花诗》等无一不惊人的相似。不信你找来研究研究便知其真伪。更叫人不得不信的是二零零二年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迄今已有两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石”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中科院专家考察证实,这六个字为天然形成,中外一百多家媒体报导(只是报导中不提“亡”字)。现如今成为风景旅游区,其门票上印有六个字(不信自己去看)。所以说“天灭中共”是天意,不是法轮功要它亡,法轮功只是告诉你这个天机,让你尽快抽身为自己、为家人保命躲过劫难,切不可参与迫害修“真、善、忍”的修炼人(真善忍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否则就要遭天惩。这也是法轮功学员行善救人劝“三退”的根本原因。 再有,你们的上面江泽民这个流氓集团可没打算对你们负责任,他们对下面的指示都是电话通知、口头传达,甚至不让记录,下个文件又很快收回,就是因为要自己留个后路,因为中共历次运动过后为平民愤、保政权,都要来个平反、纠偏。此时,执行者们,看谁能为你承担责任,那时你不顶罪谁顶罪? 从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帮凶无一能幸免,对漏网者被终生通缉。从国内当年的文革动乱,到后期中共为平民愤,推出迫害好人的三种人都无一不被清查、罢官、免职。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不得不畏罪自杀,追随、紧跟四人帮的执行者七百九十三名警察、一十七名军管干部都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那些“誓死捍卫毛革命路线”的文攻武卫的造反头头,百分之百的被撤职、整肃。 你们知道吗?《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及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也就是说,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所有人员,即使上天不惩罚你们、国际正义法庭不惩罚你们,我国的法律也不会放过你们!这可是你们万万没想到的! 从法律层面上看,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是违法犯罪。因为法轮功学员是修善的,以救人为目的,写劝善信也好,逆耳忠言也好,一切是为了你好,希望你能明真相而得救,在你因明真相而躲过劫难后那一刻,到普天同庆大法承平那一天,你能带着你的妻儿老小开心幸福的走在我们的家乡——咸宁这块土地上。那时你要记住是法轮大法的师尊让我们救了你和你的全家。新年伊始,衷心地祝愿你们在新的一年里不再伙同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积极主动寻找真相、了解真相、接受真相、明白真相,能被法轮大法救度,成为最幸运的人!祝愿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多行善举,福报连连。 真心为你好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元月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