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省报道)法轮功学员张晓梅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再次去纺织城派出所要回她被非法抢走的一些法轮功书籍,要书时,又被恶警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灞桥区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张晓梅五十多岁,家住西安灞桥纺织城国棉五厂家属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纺织城派出所的数名警员闯入张晓梅家,在没有出示证件、传唤证、搜查证的情况下绑架了张晓梅并抢走了她的一些法轮功书籍,当天下午张晓梅就被无条件释放。 今年二月份张晓梅为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多次到派出所去要被抢走的书籍,二月十四日那天张晓梅再次去要书时却被恶警们以所谓妨碍公务的罪名扣押,当天晚上八点派出所的四名恶警(韩磊、倪刚、刘向荣、张明)要带张晓梅到某一社区医院去检查身体。张晓梅说我是来要书的,我哪也不去。四个恶警却连拉带推强制将张晓梅带到社区医院。 在医院韩磊、刘向荣趁张晓梅解手之机闯进女卫生间以尿检为由口出污言企图耍流氓,阴谋未得逞后又以检查身体为由,四名恶警一起动手解开张晓梅的衣服,将内衣全部捋到脖子根,真是流氓之极。作为执法人员应以维护公民权益为己任。而这些恶警却公然迫害一个公民、一个信仰真善忍只为做好人的人。 按照法律程序如果要将张晓梅送进看守所,必须要经过看守所的医生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入所。而这些恶警竟敢凌驾于法律之上,执法犯法随意找个医院糊弄一番就将张晓梅关进看守所。为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晓梅的目的,这些恶警又借用在张晓梅家中被抢走的法轮功书籍作为所谓的罪证,从而申报邪恶部门将张晓梅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在劳动教养审批下来的前后,法律中规定必须要有聆讯和复议两个程序,就是判决书也必须要让本人签字方可生效,这是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法律保障。可是这些恶警却将法轮功学员张晓梅最基本的人权都剥夺了,没有聆讯没有复议,也没有让在劳教书上签字,当张晓梅为此而质问他们时这些恶警表现的是无所顾忌、置之不理,根本不予回答。请问这些恶警的行为是不是在执法犯法,是不是在践踏法律呢?几个小小的恶警竟敢如此嚣张、胆大妄为这能是偶然的吗?这些还不值得令人深思吗?可见中共鼓吹的所谓法制社会、人权保障、妇女权益等等纯属欺世的谎言。 纺织城派出所所长:陈永平 电话 13892888222 警员:韩磊 13359229130 张明 13991353846 刘向荣 13891923607 赵旭 13991233020 马骁 13891802710 孟挺进 1599179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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