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派出所绑架了居住在长排村的法轮功学员戴美兰,把她非法关押在罗湖看守所。后来,戴美兰被非法枉判三年。 戴美兰在深圳居住二十多年,从来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个清清白白的纳税人。只因炼了法轮功,为法轮功讲公道话,就被冤判三年,七个月时间中共当局一直不准家人探望。家属已向公检法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放人,戴美兰本人也不服已上诉,可是各部门互相推诿。 戴美兰年幼时头部受过重伤,做过两次手术留下后遗症,伤口时不时会发炎发痒,头晕恶心,有时医生用针筒帮她抽脓。戴美兰没炼法轮功之前,丈夫下岗,很长时间没找到工作,经济很紧张,煤气炉坏没钱修,有时买五毛钱的打火机的钱都没有,有一年过年没钱买菜,同时两个小孩得重病虚脱了,她悲痛欲绝,哭天喊地,可是政府部门没人对她伸出援助之手。后来戴美兰学法轮功身体好了,日子好过了,一家最开心的时候,中共就把她家迫害的妻离子散,不得安宁。 其实戴美兰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时,实际上是在维护每个中国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共迫害她实际上在迫害每个中国人,其中包括公检法人员。 |